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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签订前审计能促进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推动合同管理机制建设,防控合同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但在合同审计中也容易忽视一些问题,导致存在潜藏风险。合同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几个要点,更好地促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落地。
关键词:合同签订;合同审计;合同权益
合同签订前的审计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都可能会带来实质上的损失和风险,甚至会引起法律纠纷。所以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审计把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笔者结合合同审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谈谈在合同审计中应该关注的几个要点。
一、合同签订前审计常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中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或投标承诺不一致
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费用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某《消防器材采购、维护保养合同》中约定每季度对采购和维保金额进行一次结算,但招标文件规定每半年结算一次;某《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装卸费由我方单位承担,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价包含运费、装卸费等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费用。
(二)“违约责任”的表述条款约定不明确、不严谨,不能有效约束对方积极履行合同或保护我方单位利益
1、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如某《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供货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需要承担延迟交货责任,具体怎么承担,承担多少没有约定清楚,造成日后执行的难度。
2、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某《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延迟交货,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按合同总价的0.5%/天偿付违约金给乙方。
3、违约责任约定过低,无法达到约束合同相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目的,某《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租赁方逾期返还房屋的,甲方按每日壹佰元(?100元)收取占用费。而此房屋年租赁费为380000元,折合日租金1041元,约定的每日100元占用费远远低于房屋租赁费,无法起到约束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目的。
4、违约责任履行不切实可行,比如某《网络电路租用合同》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违约金、赔偿金从月租费中扣除,如果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我方单位也就不再支付月租费,此时对方违约责任履行是不可行的;还有某《培训合同》约定如果培训单位未按期按要求完成培训服务,导致培训没有顺利进行或没有完成约定培训内容,应承担因此给我方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培训没有完成并一定就会造成经济损失,就算有,这个经济损失也是难以合理确定和计算的,所以违约责任条款不切实可行,也无法有效维护我方单位的权益。
5、违约责任约定由第三方承担,与某商场签订的《家具采购合同》约定质量若不符合要求,厂家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
(三)部分合同约定有质保期,但没有保留质保金
某《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产品质保期为36个月,但没有约定保留适当比例的质保金,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利于我方单位维护合法权益。
(四)相关税费的承担问题没有约定清楚
比较普遍的就是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往往只约定单天或单次的劳务费用,而没有约定相应的税费具体由哪方承担。如某份与授课人员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授课费400元/课时,但是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如何承担未约定清楚,执行过程中对方不肯承担相应税费,所以只能协商变更合同提高课时费,相应增加了我方单位的费用开支。
(五)合同部分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法律规定。如某《办公家具采购合同》约定由我方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數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2、争议解决方式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某《企业文化建设策划设计项目合同》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的经济合同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签订前审计应该关注的几个要点
合同签订前审计除了重点审核资金、资产的合法性,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同项目价格的确定是否合规;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的合理性;复核合同相对方确定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等事项外,还应该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一)关注一致性
在合同审计中需重点关注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方式、合同期限等重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一致,且准确地体现在合同文本中。
(二)关注严谨性
合同审计中除了要关注是否对应主要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违约责任外,还需要重点关注违约责任条款的表述是否明确、严谨,相关处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能够在不违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我方单位的利益。
(三)关注可行性
合同审计中对于约定有质保期的,应关注是否根据经济事项性质和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保留相应比例的质保金。促使合同相对方更好地保证服务和产品质量,使合同履行更加切实可行。
(四)关注明晰性
合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包含与执行合同相关的服务费用或为达到合同目的的各项履行费用,尤其要关注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等自己不具备开具发票能力的合同相对方签订的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的相关税费的承担是否明确约定。
(五)关注合法性
虽然合同中的专业法律问题主要由法规部门把关,但审计作为监督把关部门,需要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在合同审计中也要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促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落地运行。
作者简介:吴四军,女,汉族,湖南省娄底市人,职务:湖南省烟草公司怀化市公司审计员,职称:会计师,学历:法律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合同签订;合同审计;合同权益
合同签订前的审计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都可能会带来实质上的损失和风险,甚至会引起法律纠纷。所以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审计把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笔者结合合同审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谈谈在合同审计中应该关注的几个要点。
一、合同签订前审计常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中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或投标承诺不一致
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费用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某《消防器材采购、维护保养合同》中约定每季度对采购和维保金额进行一次结算,但招标文件规定每半年结算一次;某《设备采购合同》约定装卸费由我方单位承担,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价包含运费、装卸费等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费用。
(二)“违约责任”的表述条款约定不明确、不严谨,不能有效约束对方积极履行合同或保护我方单位利益
1、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如某《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供货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需要承担延迟交货责任,具体怎么承担,承担多少没有约定清楚,造成日后执行的难度。
2、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某《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延迟交货,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按合同总价的0.5%/天偿付违约金给乙方。
3、违约责任约定过低,无法达到约束合同相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目的,某《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租赁方逾期返还房屋的,甲方按每日壹佰元(?100元)收取占用费。而此房屋年租赁费为380000元,折合日租金1041元,约定的每日100元占用费远远低于房屋租赁费,无法起到约束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目的。
4、违约责任履行不切实可行,比如某《网络电路租用合同》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违约金、赔偿金从月租费中扣除,如果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我方单位也就不再支付月租费,此时对方违约责任履行是不可行的;还有某《培训合同》约定如果培训单位未按期按要求完成培训服务,导致培训没有顺利进行或没有完成约定培训内容,应承担因此给我方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培训没有完成并一定就会造成经济损失,就算有,这个经济损失也是难以合理确定和计算的,所以违约责任条款不切实可行,也无法有效维护我方单位的权益。
5、违约责任约定由第三方承担,与某商场签订的《家具采购合同》约定质量若不符合要求,厂家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
(三)部分合同约定有质保期,但没有保留质保金
某《物资采购合同》约定产品质保期为36个月,但没有约定保留适当比例的质保金,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利于我方单位维护合法权益。
(四)相关税费的承担问题没有约定清楚
比较普遍的就是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往往只约定单天或单次的劳务费用,而没有约定相应的税费具体由哪方承担。如某份与授课人员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授课费400元/课时,但是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如何承担未约定清楚,执行过程中对方不肯承担相应税费,所以只能协商变更合同提高课时费,相应增加了我方单位的费用开支。
(五)合同部分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法律规定。如某《办公家具采购合同》约定由我方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數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2、争议解决方式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某《企业文化建设策划设计项目合同》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的经济合同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签订前审计应该关注的几个要点
合同签订前审计除了重点审核资金、资产的合法性,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同项目价格的确定是否合规;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的合理性;复核合同相对方确定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等事项外,还应该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一)关注一致性
在合同审计中需重点关注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方式、合同期限等重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一致,且准确地体现在合同文本中。
(二)关注严谨性
合同审计中除了要关注是否对应主要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违约责任外,还需要重点关注违约责任条款的表述是否明确、严谨,相关处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能够在不违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我方单位的利益。
(三)关注可行性
合同审计中对于约定有质保期的,应关注是否根据经济事项性质和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保留相应比例的质保金。促使合同相对方更好地保证服务和产品质量,使合同履行更加切实可行。
(四)关注明晰性
合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包含与执行合同相关的服务费用或为达到合同目的的各项履行费用,尤其要关注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等自己不具备开具发票能力的合同相对方签订的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的相关税费的承担是否明确约定。
(五)关注合法性
虽然合同中的专业法律问题主要由法规部门把关,但审计作为监督把关部门,需要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在合同审计中也要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促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落地运行。
作者简介:吴四军,女,汉族,湖南省娄底市人,职务:湖南省烟草公司怀化市公司审计员,职称:会计师,学历:法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