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改补偿款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新探

来源 :时代金融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xue01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迁改费的会计处理呈现了多样性,笔者认为,迁改费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迁改费的来源和资产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迁改费的税务处理也需根据形式变化进行探索
  【关键词】迁改费会计核算税务处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因各种原因涉及迁改工程越来越多,迁改工程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迁改补偿资金来源也呈现多样性,加之过去沿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有不统一之处,导致了迁改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问题困扰着许多企业,本文尝试就新的形式下迁改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进行探讨。
  一、迁改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一)迁改补偿来源于政府的会计处理
  目前迁改补偿款的来源主要有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两种渠道补偿,但无论从《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还是《企业财务通则》,仅是统一规范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从财企〔2005〕123号规定的看,企业收到拨款时计入“专项应付款”,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在其中核销,项目完成后剩余的不需上缴的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者弥补亏损;从《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涉及企业取得各类财政资金的处理规定分析看,涉及动迁补偿款作为企业收益处理。这类搬迁补偿款最重要的特点是:
  1.动拆迁项目是由政府主导的,不是企业主动搬迁;
  2.搬迁补偿款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即补偿款项的金额最终由政府确定并以批文形式明确,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项金额与政府批文一致,拨款具有无偿性,企业不需要偿还。
  3.拨款用途和目的非常明确,用于企业动迁损失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或因搬迁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等。
  财企〔2005〕123号文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基本一致的,但却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将政府补助区分为政府资本性投入和政府补助,如为政府资本性投入,在收到款项时仍可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部分予以核销。而政府补助又区分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这与《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是一致的。从政府支付的迁改补偿款的性质分析,迁改补偿款明显不是政府资本性投入,因此,迁改补偿款也就不应计入“专项应付款”。这就造成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企业对迁改补偿款的会计核算处理不一致,归纳起来有以下6种方法:
  1.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件,计入“专项应付款”;
  2.计入“递延收益”,在迁改工程完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根据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3.计入“其他应付款”,直接用于支付迁改工程或新建同类工程的基建支出;
  4.直接冲减“经营成本-维修费”;
  5.直接冲减在建工程的成本;
  6.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6种会计核算方法都有其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但针对具体的补偿款究竟采用那一种会计核算方法不是一概而论的,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应区分补偿款的不同来源和资金性质,在此基础上区别迁改中所涉及的资产所处的不同状态,资产是迁移还是维修,所涉及的迁改资产是否需要重置来判断如可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结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区别补偿款的最终用途,在收到迁改补偿款时按以下方法核算:
  (1)迁改补偿款用于重置同类资产的,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收到补偿款时计入“递延收益”,待资产交付使用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转入“营业外收入”;
  (2)搬迁企业如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以及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补偿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在收到补偿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因迁改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二)迁改补偿款来源于其他企业
  迁改补偿款来源于企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补偿款项虽然由政府确定并以批文形式明确,但不确定其中每一户被搬迁企业应获得的补偿份额,并交由专业动拆迁公司、政府办的“开发公司”或者被搬迁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而这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被拆迁单位自行确定搬迁补偿款,并从中获利。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收到的补偿款不能视为政府拨款。二是补偿款直接来自于企业的赔偿,主要是企业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发生的迁改,导致被迁改企业资产毁损,并通过协议方式约定迁改补偿款。对于这种情况,被迁改的企业无论是否重置被毁损的资产,均应按销售不动产进行会计处理,将补偿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迁改补偿款应区别于资产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会计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迁改补偿的范围比较广,既包括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在建工程(有的甚至是项目筹建阶段),如资产处在在建时期,收到的补偿款无论来源于政府还是企业,均应冲减在建工程的成本。
  (四)迁改补偿款应区别于资产迁移和维修进行会计处理
  在基础设施改造中原有设施遭到损坏时,如在补偿协议中仍以迁改费的名义进行补偿时,应具体区分受补偿的资产是否需要重置,如果只是因兴建设施而使资产受损需要维修或者是搬迁,那么补偿款直接来自于政府补偿时,应在收到补偿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补偿款来自于企业时,在收到补偿款时维修成本已经发生的,应直接冲减“经营成本-维修费用”;如维修成本还未发生,应计入“其他应付款”,待实际支付时,直接从该科目中核销。如收到的补偿款超过实际维修支出时,应将余额在维修成本发生的当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二、迁改补偿款的税务处理
  (一)营业税
  目前,国家对搬迁补偿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的问题,在国家级的税务文件中尚无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暂行条例》,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对于企业间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的迁改,导致资产毁损赔偿应视同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计缴营业税。
  但是营业税法暂行条例未对收取的政府补助是否要缴纳营业税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因基本建设导致迁改,是政府相对于企业的单方行为,被迁改单位是被动迁改,因此收到的补偿款从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政府赔偿,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早些年间,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自行制定了一些搬迁补偿款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规定。例如:粤地税函〔1999〕295号、渝地税发〔2002〕156号、闽地税发〔2004〕63号等,对迁改费是否征收营业税在实际操作中依据两个原则:一是城市拆迁改造必须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二是被拆迁方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必须是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在这两个前提下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款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业务时多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二)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明确规定了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从其相关规定分析,迁改工程补偿款的节余数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的相关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企业在收到迁改补偿款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应该首先明确补偿款的资金来源,同时根据补偿款的最终用途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如果迁改补偿款来自于企业应考虑计缴营业税,具体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所有迁改补偿款的节余数应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简介:徐净川(1968-),女,汉族,四川成都人,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6楼。研究方向:会计、审计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
其他文献
基于现代符号学所提出的语义符号模式为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大多讨论的都是其对于理论研究的意义所在,而较少关注其在翻译实践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比如在译员培训中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的背景下,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企业在进行各种创新活动中遇到了各种问题,除去产权制度、社会环境、融资机制等外在原因外,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如何形成企业效益的递增机制来支持创新。未来就如何形成企业效益的递增机制和关键环节进行论述,试图为企业创新找到新的出路。  【关键词】企业 创新 效益 企业家 制度  一、企业创新的现状与问题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和生命线,在以市场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新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也随之而产生,且不断满足企业对财务管理中的信息化的需要。为了顺应企业的会计进一步发展,我国于2006年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以此规范企业的会计管理。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阐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特点、合并范围以及相关改善措施。  【关键词】新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特点措施  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跨国业务的迅猛发展、国
目的:探讨房颤患者对射频消融术相关知识的了解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护理对策,从而提高护理质量,增加患者满意度.方法:随机抽取2015年6月—2016年6月在本科室行射频消融
【摘要】如今,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推动企业经济及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企业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问题,制约其经济的发展,只有破解这些难题,企业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文章首先论述了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了中国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期待能够加快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
目的通过对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氯解磷定用量分组,了解不同剂量的氯解磷定用量对治愈率、病死率等结局指标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武汉协和医院自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收治的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163例,按照氯解磷定24 h用量、氯解磷定总量进行分组,比较不同氯解磷定剂量组间患者的治愈率、病死率、平均住院时间、机械通气时间等结局指标。应用SPSS 18.0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组间对比采用χ
小学班级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而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与组织者,是作为小学生的启蒙导师而存在的,其在班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非常关键且重要的作用
期刊
【摘要】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重心依然应当放在广大农村地区,除了深化富裕农户和乡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这一途径,更应该兼顾到贫困农户的个体贷款需求,在处理贫困农户个体贷款需求的问题上,应当以公益为主,金融机构为辅,本文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 农村金融 政府  一、引言  有关小额信贷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要求,主要涉及两个内容,一是财务可持续,二是经
目的观察配对血浆吸附滤过(coupled plasma filtration adsorption,CPFA)治疗对重症脓毒症并发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患者血浆部分细胞因子(TNF-α、IL-1β、IL-6)浓度、细胞免疫、血乳酸水平、血液有形成分、心率、呼吸频率、氧合指数、血流动力学及预后等方面的影响。方法选择符合重症脓毒症并发MODS患者随机(随机数字法)分为三组:CVVH组,血液灌
“微课”在当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运用火热,“微课”竞赛热火朝天。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高职学生进行“三观教育”、“世情国情”教育的主渠道。“微课”作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