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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规划环评工作。但由于规划环评工作发展起步比较晚,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使得规划环评工作的实际效率并不理想。本文就现阶段规划环评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规划环评;问题;对策
自从进入到21世纪以来,我国出现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例如沙尘暴、泥石流以及土壤盐碱化等等,随着这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如何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政策及条例,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仍旧还有很多需要不断改善的地方。
1.规划环评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与影响,不管是沙尘暴、河流水质差,还是雾霾以及PM2.5爆表等问题,都对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而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系列问题,主要是不合理的资源、结构规划所造成。
也正是随着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使其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之间形成了越来越凸显的矛盾。除此之外,由于一部分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使得很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与影响。因此,进一步落实与提高规划环评工作尤为关键。
2.规划环评的内涵
所谓的规划环评就是从用地的基本性质出发,在对加以简单分析之后再确定其能否进行开发与利用,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可用地的实际性质加以详细地分析,并且要对用地的规模以及发展走向有明确的规划,最终能够合理地确定该用地的空间走向。除此之外,通过规划环评工作不但能够更加合理地确定地区的定位,同时还能对可发展产业类型以及后期可能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加以解析。由于规划环评产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社会矛盾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如果不能高度重视规划环评工作,势必会导致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1]。
3.规划环评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1对规划环评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这个是不是写全称要比较合适一些]的相关要求,政府不管是出台长期的规划,还是出台中期、短期的规划,都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环节,但是自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来,能够正在做到规划环评的并不多。有个别企业负责人以及政府官员片面地认为只要地方经济能够得以快速的发展,后期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也来得及,正是在这样的观念下,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评的要求的实际作用并不能充分发挥出来,最终严重影响规划环评工作的进度。
3.2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合理的协调机制
自从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来,国家环保总局虽然启动了相应的规划环评制度,然而规划环评工作由于所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例如:发改委、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等,致使各个部门之间难免会出现利益冲突。而能够有效地调节各个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的相关法律条文尚未出台,进而使得这一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3.3环保部门执法权力缺乏可靠的保障
根据《环评法》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具有规划环评的审查权,而不是审批权。但是,环保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并不能正确区分这两种权力的区别。现阶段,环保部门并不具有审批规划的权力,环评机构主要负责规划环评的相关工作,环保部门只能通过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对审查结果提出相关意见,但地市级以上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才拥有最终的审批权。由此不难看出,环保部门的权力缺位常常会导致规划环评工作难以顺利地开展。除此之外,由于政府预算中缺少規划环评这一项目,使得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缺乏一定的经费支持。
3.4规划环评法律制度仍不够健全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仅对规划环评工作作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责任都不够明确,从而使得规划环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尽管环保部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划环评规定,但是由于尚未与具体的政府决策流程之间形成很好的衔接作用,进而不能将规划环评的战略地位充分体现出来。与此同时,审批程序中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与中央倒挂的现象。根据《环评法》中的相关规定,地方规划环评并不需要经过环保部的审查,但是具体的规划中难免会涉及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经过环保部的审批以后才能正式建设,因而常常会出现规划环评仅仅通过了地方性的审查,而并没有经过国家的审批便投入建设和使用。
3.5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方法存在不足
规划环评工作效率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的参与程度。同时,公众参与也能有效地避免决策失误的问题,逐渐成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现阶段的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加上采用的方法过于单一化,最终导致效果并不理想[2]。
4.如何有效地推进规划环评工作
4.1政府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相关工作
规划环评工作之所以不能顺利地开展,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与限制。所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该将官员环保政绩考核制度以及问责制度有效实施,要严厉追究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4.2逐步健全和完善现有规划环评体制
首先,环评机构必须积极承担环评业务相关责任,并且做到与环保部门相脱钩;其次,要逐步建立健全淘汰机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以及环评质量低劣的行为;再次,建立健全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促使环评的客观公正性得以提高;最后,环保部门拥有规划环评的最终审批权,并且要对规划环评工作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
4.3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划环评制度
公众参与规划环评能够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以及民主化。要对规划环评相关政策积极、广泛地宣传,鼓励公众积极监督规划环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工艺诉讼制度,及时公开环保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不能单独委托环评机构决策,而是要将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召集起来共同商讨决定。
4.4对违法行为逐步加大惩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相关条文的规定,规划环评工作应该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环保部门应该严格要求开发方办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如果开发方不能按时办理相应的规划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就应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处罚,若需要罚款,但是罚款数额需要结合其逾期时间的长短来确定[3]。
5.结束语
总之,现阶段我国的规划环评工作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而要想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就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促进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胜利.我国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09,20:68-69.
[2]叶冰玲.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海峡科学,2015,03:46-47.
[3]王艳红,张景骞.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0,02:24-26.
关键词:规划环评;问题;对策
自从进入到21世纪以来,我国出现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例如沙尘暴、泥石流以及土壤盐碱化等等,随着这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如何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政策及条例,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仍旧还有很多需要不断改善的地方。
1.规划环评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与影响,不管是沙尘暴、河流水质差,还是雾霾以及PM2.5爆表等问题,都对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而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系列问题,主要是不合理的资源、结构规划所造成。
也正是随着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使其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之间形成了越来越凸显的矛盾。除此之外,由于一部分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使得很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与影响。因此,进一步落实与提高规划环评工作尤为关键。
2.规划环评的内涵
所谓的规划环评就是从用地的基本性质出发,在对加以简单分析之后再确定其能否进行开发与利用,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可用地的实际性质加以详细地分析,并且要对用地的规模以及发展走向有明确的规划,最终能够合理地确定该用地的空间走向。除此之外,通过规划环评工作不但能够更加合理地确定地区的定位,同时还能对可发展产业类型以及后期可能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加以解析。由于规划环评产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社会矛盾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如果不能高度重视规划环评工作,势必会导致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1]。
3.规划环评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1对规划环评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这个是不是写全称要比较合适一些]的相关要求,政府不管是出台长期的规划,还是出台中期、短期的规划,都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环节,但是自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来,能够正在做到规划环评的并不多。有个别企业负责人以及政府官员片面地认为只要地方经济能够得以快速的发展,后期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也来得及,正是在这样的观念下,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评的要求的实际作用并不能充分发挥出来,最终严重影响规划环评工作的进度。
3.2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合理的协调机制
自从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来,国家环保总局虽然启动了相应的规划环评制度,然而规划环评工作由于所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例如:发改委、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等,致使各个部门之间难免会出现利益冲突。而能够有效地调节各个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的相关法律条文尚未出台,进而使得这一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3.3环保部门执法权力缺乏可靠的保障
根据《环评法》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具有规划环评的审查权,而不是审批权。但是,环保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并不能正确区分这两种权力的区别。现阶段,环保部门并不具有审批规划的权力,环评机构主要负责规划环评的相关工作,环保部门只能通过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对审查结果提出相关意见,但地市级以上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才拥有最终的审批权。由此不难看出,环保部门的权力缺位常常会导致规划环评工作难以顺利地开展。除此之外,由于政府预算中缺少規划环评这一项目,使得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缺乏一定的经费支持。
3.4规划环评法律制度仍不够健全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仅对规划环评工作作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责任都不够明确,从而使得规划环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尽管环保部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划环评规定,但是由于尚未与具体的政府决策流程之间形成很好的衔接作用,进而不能将规划环评的战略地位充分体现出来。与此同时,审批程序中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与中央倒挂的现象。根据《环评法》中的相关规定,地方规划环评并不需要经过环保部的审查,但是具体的规划中难免会涉及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经过环保部的审批以后才能正式建设,因而常常会出现规划环评仅仅通过了地方性的审查,而并没有经过国家的审批便投入建设和使用。
3.5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方法存在不足
规划环评工作效率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的参与程度。同时,公众参与也能有效地避免决策失误的问题,逐渐成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现阶段的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加上采用的方法过于单一化,最终导致效果并不理想[2]。
4.如何有效地推进规划环评工作
4.1政府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相关工作
规划环评工作之所以不能顺利地开展,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与限制。所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该将官员环保政绩考核制度以及问责制度有效实施,要严厉追究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4.2逐步健全和完善现有规划环评体制
首先,环评机构必须积极承担环评业务相关责任,并且做到与环保部门相脱钩;其次,要逐步建立健全淘汰机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以及环评质量低劣的行为;再次,建立健全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促使环评的客观公正性得以提高;最后,环保部门拥有规划环评的最终审批权,并且要对规划环评工作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
4.3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规划环评制度
公众参与规划环评能够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以及民主化。要对规划环评相关政策积极、广泛地宣传,鼓励公众积极监督规划环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工艺诉讼制度,及时公开环保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不能单独委托环评机构决策,而是要将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召集起来共同商讨决定。
4.4对违法行为逐步加大惩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相关条文的规定,规划环评工作应该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环保部门应该严格要求开发方办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如果开发方不能按时办理相应的规划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就应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处罚,若需要罚款,但是罚款数额需要结合其逾期时间的长短来确定[3]。
5.结束语
总之,现阶段我国的规划环评工作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而要想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就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促进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胜利.我国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09,20:68-69.
[2]叶冰玲.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海峡科学,2015,03:46-47.
[3]王艳红,张景骞.规划环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黑龙江环境通报,2010,02: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