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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金融业务综合化趋势越发明显。不必说最早的中信控投这样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增多,也不必说银行系基金、银行系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也不说保险公司参股商业银行,就是一些实业公司也纷纷参股或控投金融机构,构建金融控投公司的平台。
不久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的一个演讲中提到,在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以及探索设立保险公司,尝试着银行资金的跨业流动。2005年,工行、建行、交行已开展了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三家公司的首只基金平均募集规模为51.14亿元,远高于其他非银行系基金发行规模。目前,三家银行系基金共管理8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已经超过300亿元。8只银行系基金产品运行状况良好,基本得到市场认可。
唐双宁在演讲中还提到,今年年初以来,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相继提出了设立保险公司的意向。银监会和保监会已就如何加强协作、推动银保合作深入发展举行了高层会谈,两大监管机构均表示积极支持银保在资本层面加强合作。
2005年,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开发银行已经发行了100亿元以公司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建行发行了30.16亿元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商业银行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稳健探索跨业经营,拓展了业务领域,增强了资金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唐双宁认为,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探索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综合经营已成为许多商业银行的发展需求。
另外一个更加令人心动的金融画卷就是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试点的诸多大胆尝试,其中不少是综合经营。据报道,这些改革试点将突破现有金融控股的框架,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保险,而保险可以经营银行业务,真正实现综合经营。从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领导的纷纷到场可以视为对这些改革的支持。
然而,对于综合经营,许多基本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中国的综合经营不是基于迎合某种国际潮流,也不是为了打造所谓的金融航母,而是为了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是不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适合综合经营;综合经营后,业务流程与考核机制如何实现、组织架构如何要调整,决策程序如何改革,不同类型业务的关系如何处理,风险如何控制,监管如何协调,这些都需要弄清楚。为此,本期我们刊登一组文章,以期进一步引起大家的思考。
不久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的一个演讲中提到,在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以及探索设立保险公司,尝试着银行资金的跨业流动。2005年,工行、建行、交行已开展了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三家公司的首只基金平均募集规模为51.14亿元,远高于其他非银行系基金发行规模。目前,三家银行系基金共管理8只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已经超过300亿元。8只银行系基金产品运行状况良好,基本得到市场认可。
唐双宁在演讲中还提到,今年年初以来,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相继提出了设立保险公司的意向。银监会和保监会已就如何加强协作、推动银保合作深入发展举行了高层会谈,两大监管机构均表示积极支持银保在资本层面加强合作。
2005年,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开发银行已经发行了100亿元以公司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建行发行了30.16亿元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商业银行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稳健探索跨业经营,拓展了业务领域,增强了资金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唐双宁认为,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探索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综合经营已成为许多商业银行的发展需求。
另外一个更加令人心动的金融画卷就是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试点的诸多大胆尝试,其中不少是综合经营。据报道,这些改革试点将突破现有金融控股的框架,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保险,而保险可以经营银行业务,真正实现综合经营。从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领导的纷纷到场可以视为对这些改革的支持。
然而,对于综合经营,许多基本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中国的综合经营不是基于迎合某种国际潮流,也不是为了打造所谓的金融航母,而是为了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是不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适合综合经营;综合经营后,业务流程与考核机制如何实现、组织架构如何要调整,决策程序如何改革,不同类型业务的关系如何处理,风险如何控制,监管如何协调,这些都需要弄清楚。为此,本期我们刊登一组文章,以期进一步引起大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