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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是当今年轻一代的主要消费娱乐方式,然而看似消遣娱乐的网络游戏,竟然也暗藏传销的陷阱:网游传销。这种互联网中的传销“新生代”,正在不断榨取人们的财富,侵蚀人们的灵魂。
调查:传销渗入网游已成定局
早在2010年《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这些毒虫已经将网伸向了新兴商业领域,其中,网游传销案便在十大网络传销典型案例之列。借网游搞传销已成互联网传销大军中的一个隐患。
同时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传销近年来在国内快速蔓延,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其中,已查处的“世界通”网络传销案,发展人员13.5万余人,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非法获利高达10亿余元。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传销已经开始渐渐向网络渗透,网游更是成为首当其冲的渗透目标,被查处的“梦幻庄园”正是借助互联网进行联系、授课,诱骗游戏玩家参与传销活动的一个案例。而传销能够在网游的虚拟世界中叱咤风云,在于网游传销迎合了参与者的“好奇”与“投机心理”,往往拥有这种心理的人才容易被卷入传销泥潭。
揭秘:网游传销发展速度惊人
“以小博大”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传销特点,同时在网游传销中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其中在2013年10月至今年4月之间,在成都、资阳、眉山、彭山等地,一伙人利用网络游戏平台疯狂发展下线赚取分红返利。截至案发时,不到半年时间内,已有300余人参与其中,下线层级达3层以上,据主要涉案人员供述收取的“入会费”就达400余万元。这便是震惊全国的“奇乐吧”网游传销案,而“奇乐吧”主要通过会员分红,包括分静态分红和动态分红。所谓静态分红指成为“奇乐吧”会员后每天按比例獲得一定分红,期限为45-50天,可重复投资;动态分红指推荐新人进入“奇乐吧”,可获得“直推奖”(直接推荐人加入所获得的返利)、“见点奖”(下家再推荐人加入所获取的返利),人推荐得越多,所获取的返利越多。然而案件已经过去两年,网游传销似乎并没有戛然而止,而是采用穿着各种“马甲”进行非法传销勾当,且发展速度依然惊人。
部分网游公司依然在采取分级复式计酬,层层发展传销下线,首先是代理商,代理商再发展会员、游戏玩家。他们发展玩家的方式,就是告知对方,游戏币会升值,骗取玩家不断充钱。根据规则,玩家越多,充值的金额越大,游戏币涨幅就越高。但在实际操作中,玩家是到代理商处进行兑换,兑换的比例也是由代理商和网游公司进行内部操作。一旦有新玩家被拉入,在每次购买游戏币的金额中,有10%是返还给介绍人,40%被公司收走,只有50%会变为玩家的游戏币;当玩家要把游戏币变现金时,代理商会收取10%的佣金;当玩家充值时,公司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利给代理商。
如今中国的网游市场欣欣向荣,发展潜力更是不容忽视,不过在当今传销无处不在的社会,网游的崛起无形中带动了传销的介入,无数的网游很可能在竞争中走向传销的道路。
赌徒心理:破除网游传销非一朝一夕
在当前经济普涨的情况下,网络传销所宣扬的以小钱圈大钱的观念吸引着众多人的眼球,以至于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这也正是网络传销能够横行互联网的最根本原因。尽管我国在防止互联网传销方面做了预防,但形势也是日趋严峻。
网络传销作为危害社会以及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现象,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发展下线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拉人头入会,而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络加盟”等噱头,引诱加入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要求加入者继续推荐、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提取奖金。
网游传销已经成功渗透到互联网,破除网游传销更是一场持久战,正如“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负责人凌云所说,在多数人看来,加入网游的传销是“只赚不赔”的,因为它不是全额返利,而是根据下线的资金投入进行资金运作,只要有玩家、会员加入,资金链就不会断。这也是很多网络传销迷惑人的地方。
传统传销中,人们大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入传销组织。但在网络传销中,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是传销,但都想赌一把,人人都抱着自己会成为“金字塔”上端的幻想。在赔钱之后,有些人还会继续加入其他网络传销组织“翻本”,赌徒心理十分严重,在主客观上都进一步加剧了网游传销的恶性蔓延。
调查:传销渗入网游已成定局
早在2010年《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这些毒虫已经将网伸向了新兴商业领域,其中,网游传销案便在十大网络传销典型案例之列。借网游搞传销已成互联网传销大军中的一个隐患。
同时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传销近年来在国内快速蔓延,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其中,已查处的“世界通”网络传销案,发展人员13.5万余人,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非法获利高达10亿余元。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传销已经开始渐渐向网络渗透,网游更是成为首当其冲的渗透目标,被查处的“梦幻庄园”正是借助互联网进行联系、授课,诱骗游戏玩家参与传销活动的一个案例。而传销能够在网游的虚拟世界中叱咤风云,在于网游传销迎合了参与者的“好奇”与“投机心理”,往往拥有这种心理的人才容易被卷入传销泥潭。
揭秘:网游传销发展速度惊人
“以小博大”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传销特点,同时在网游传销中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其中在2013年10月至今年4月之间,在成都、资阳、眉山、彭山等地,一伙人利用网络游戏平台疯狂发展下线赚取分红返利。截至案发时,不到半年时间内,已有300余人参与其中,下线层级达3层以上,据主要涉案人员供述收取的“入会费”就达400余万元。这便是震惊全国的“奇乐吧”网游传销案,而“奇乐吧”主要通过会员分红,包括分静态分红和动态分红。所谓静态分红指成为“奇乐吧”会员后每天按比例獲得一定分红,期限为45-50天,可重复投资;动态分红指推荐新人进入“奇乐吧”,可获得“直推奖”(直接推荐人加入所获得的返利)、“见点奖”(下家再推荐人加入所获取的返利),人推荐得越多,所获取的返利越多。然而案件已经过去两年,网游传销似乎并没有戛然而止,而是采用穿着各种“马甲”进行非法传销勾当,且发展速度依然惊人。
部分网游公司依然在采取分级复式计酬,层层发展传销下线,首先是代理商,代理商再发展会员、游戏玩家。他们发展玩家的方式,就是告知对方,游戏币会升值,骗取玩家不断充钱。根据规则,玩家越多,充值的金额越大,游戏币涨幅就越高。但在实际操作中,玩家是到代理商处进行兑换,兑换的比例也是由代理商和网游公司进行内部操作。一旦有新玩家被拉入,在每次购买游戏币的金额中,有10%是返还给介绍人,40%被公司收走,只有50%会变为玩家的游戏币;当玩家要把游戏币变现金时,代理商会收取10%的佣金;当玩家充值时,公司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利给代理商。
如今中国的网游市场欣欣向荣,发展潜力更是不容忽视,不过在当今传销无处不在的社会,网游的崛起无形中带动了传销的介入,无数的网游很可能在竞争中走向传销的道路。
赌徒心理:破除网游传销非一朝一夕
在当前经济普涨的情况下,网络传销所宣扬的以小钱圈大钱的观念吸引着众多人的眼球,以至于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这也正是网络传销能够横行互联网的最根本原因。尽管我国在防止互联网传销方面做了预防,但形势也是日趋严峻。
网络传销作为危害社会以及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现象,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发展下线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拉人头入会,而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络加盟”等噱头,引诱加入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要求加入者继续推荐、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会员,并以加入者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提取奖金。
网游传销已经成功渗透到互联网,破除网游传销更是一场持久战,正如“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负责人凌云所说,在多数人看来,加入网游的传销是“只赚不赔”的,因为它不是全额返利,而是根据下线的资金投入进行资金运作,只要有玩家、会员加入,资金链就不会断。这也是很多网络传销迷惑人的地方。
传统传销中,人们大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入传销组织。但在网络传销中,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是传销,但都想赌一把,人人都抱着自己会成为“金字塔”上端的幻想。在赔钱之后,有些人还会继续加入其他网络传销组织“翻本”,赌徒心理十分严重,在主客观上都进一步加剧了网游传销的恶性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