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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环境、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BOT以其节省政府投资、便于管理并能优化资源配置等特点得以广泛应用。随着BOT模式广泛应用,也存在众多问题。本文就BOT优势进行分析,分析了BOT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得以应用的必然性,并对我国BOT模式下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完善策略,希望可供相关参考。
【关键词】 BOT模式;基础设施;应用
前言:
中国在1984年最早由香港和合公司以BOT方式运作深圳沙角B电厂并无得了巨大成功,此后,中国政府对以BO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倍加青睐。BOT模式不仅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拓宽资金来源,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引进先进管理水平和服务理念,种种优点使得BOT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占据优势地位。
一、BOT模式概述
(1)BOT模式简介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译意为“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方式在我国又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BOT项目是经过项目所属的机构或所在的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国内或国外的公司以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身份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经营,使资金回笼并取得商业利润,项目所在的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调控权、监督权,然后在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2)BOT模式的优势:
1、便于筹集与利用项目的急需建设资金。BOT方式是减轻政府公共部门负担,缓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矛盾的有效方式。
2、可以有效转移风险。采用BOT方式后,风险转移到项目承建者和运营者,对于政府来说可以避免因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政府的债务负担,使政府不必为偿还债务而承受大的压力。
4、实现对成本预算的控制。采用BOT方式,通过承包人的投资收益与他们履行的合同的情况相联系,以防超支,有利于承包人通过有效的设计严格控制预算,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采用BOT方式,可使本来急需建设而政府目前又无力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因其他资金的进入,在政府有能力建设前就提前建成并发挥作用,从而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
6、有利于开拓资本市场和吸引外资。采用BOT方式,可以通过鼓励当地机构和人士发展自己的基础设施而汇集本地资本,也可以通过吸引国外投资,来支持本地基础设施建设。
二、BOT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的必然性
我国目前的基础设施面临着资金不足和急需发展的矛盾,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的需求,从长期来看政府财政投入和主权借款是难以满足的。与此同时,随着我国20多年来的不断深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民间资本除了在商业、工业和服务业进行投资外,仍有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游荡,急需寻找新的投资渠道。由于基础设施市场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特点,因此,就成为民营资本追捧的对象。而BOT模式能够把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运作进行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不仅能够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还能依旧保持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所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利用BOT模式是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的必然选择。
(1)有利于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
由于我国具有较为广大的BOT项目融资的市场,因此,外商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如果外商采用BOT的模式,政府就将会将拟建的部分基础设施对其转让,其中包括设计、筹资、建造和运营等,这样不仅可减少政府部门所承担的财政负担,对其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矛盾进行缓解,还能将原先项目的建设资金转用在其他的投资上,从而弥补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促进基础设计建设的早日完工及使用,及时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从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传统上一直都是由政府经营,因此,在经营的过程中都未按市场规律运作,存在较多的计划经济的流弊。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建设的周期较长,涉及较大的资金投入,不可预见的风险大,从而使金融机构及投资人对项目的要求会更严格。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国内私营投资者和外商进行承包建设,外商或国内私营投资者同时也承担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过程的出现的风险就由,这样就得以分散与转移政府所面临的风险。国内私营投资者或外商为了使风险降低,提高效益,会努力降低成本,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运作效率。
(3)有利于拉动需求增加就业
我国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民经济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为了拉动需求,推动国民經济复苏和繁荣,有效地促进GDP的增长,我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经济实践经和济理论表明,经济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经济增长速度低,失业率就回上升。因此,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不仅可有利的避免经济波动产生的周期性事业,还能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就业渠道。根据经济学家测算,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弹性系数为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吸纳125万人口就业。在此情况下,为了使需求扩大并使就业增加,就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运用BOT模式。
(4)有助于提高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管理水平
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基础设施由于技术、管理水低所造成的损失约相当于GDP的1%,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其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许多项目属技术密集型项目,在设计施工中会涉及到尖端技术,部分大型施工设备和高科技材料在我国还不能制造,存在较大的缺口。BOT项目融资模式从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均由投资人负责,并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我们不出国门就可以学到当今世界先进的国际管理技术,从而提高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管理水平。 三、完善BOT模式的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适合内外资BOT的法律法规
目前在我国,有很多针外资投资的BOT项目融资的法规和文件,这些文件大多出台在我国加入WTO之前,外资性质比较严重,随着我国投资不断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BOT的投资模式中,有很多的民间资本开始加入其中。在当前WTO的规则中,我们要不断建立和完善BOT的法规法规,这样才能为投资活动提供更好的平台。保证各种资本之间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进行法律法规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世界各国开展BOT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动态,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保证国内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以BOT方式进行,与国外的投资者有同等的权利进行投资,要保证法规制定的完善统一。进行BOT政策法规完善时,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考虑:招标条件与程序,BOT项目的审批机构及程序,BOT投资鼓励领域,特许权的授予,项目投资、运营、建设和移交程序,政府对BOT项目项目公司或发起人保证的问题,对实施的监管,特许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问题,一级出现问题的争端解决和法律责任等,要保证相关政策的连续稳定,对BOT的各项行为进行规范。
(2)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人
在BOT项目中,其前期工作主要是选择合适的投资人为主线并对项目资金及各种建设条件的过程进行落实,这一过程可以是招标方式也可是协商方式。因为协商具有灵活多样的方式,协商的结果也非市场行为,政府就很有可能承担一些较大的风险。因此,充分选择具有最优的融资、收益、技术组合的投资方案,最有效的方式是招标确定BOT项目投资人,从而杜绝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通过招标,降低产品的价格,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3)积极促进内资BOT模式的运用
随着我国现阶段中,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投资环境和国内法律環境的不断完善,在BOT项目的实施上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为了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与外资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提升中国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对于在民间流动的大量资金,我国有条件、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快实施内资BOT项目,刺激国内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鼓励我国民间资本和外商一样对与BOT方式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平等的参与。笔者认为,国内企业对BOT项目的参与实施范围应比外资大得多,中国的机场及配套设施、江、河、湖、海的堤、坝、闸及疏浚,邮政设施,高速公路、隧道、桥梁、航道、码头、港口、大型仓库仓储设施、卫星、通信、土地围垦、卫生医疗、教育设施等都可交由国内企业以BOT方式进行实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BOT模式具有诸多的优势和长处,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资金不足、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但是也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BOT模式,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秦艳华,张帆.浅谈BOT融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J].经济工作导刊,2003,23:25-26.
[2]郭佳琳.论BOT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应用[J].现代管理科学,2007,(3).
[3]卢勇.我国BOT项目的风险分析[J].建筑.2000(6):13.
[4]康绍大,陈金香.我国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问题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03:40-42.
[5]王丽杰,张建.B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J].辽宁经济,2011,03:86-88.
【关键词】 BOT模式;基础设施;应用
前言:
中国在1984年最早由香港和合公司以BOT方式运作深圳沙角B电厂并无得了巨大成功,此后,中国政府对以BO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倍加青睐。BOT模式不仅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拓宽资金来源,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引进先进管理水平和服务理念,种种优点使得BOT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占据优势地位。
一、BOT模式概述
(1)BOT模式简介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译意为“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方式在我国又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BOT项目是经过项目所属的机构或所在的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国内或国外的公司以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身份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经营,使资金回笼并取得商业利润,项目所在的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调控权、监督权,然后在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2)BOT模式的优势:
1、便于筹集与利用项目的急需建设资金。BOT方式是减轻政府公共部门负担,缓解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矛盾的有效方式。
2、可以有效转移风险。采用BOT方式后,风险转移到项目承建者和运营者,对于政府来说可以避免因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政府的债务负担,使政府不必为偿还债务而承受大的压力。
4、实现对成本预算的控制。采用BOT方式,通过承包人的投资收益与他们履行的合同的情况相联系,以防超支,有利于承包人通过有效的设计严格控制预算,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采用BOT方式,可使本来急需建设而政府目前又无力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因其他资金的进入,在政府有能力建设前就提前建成并发挥作用,从而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
6、有利于开拓资本市场和吸引外资。采用BOT方式,可以通过鼓励当地机构和人士发展自己的基础设施而汇集本地资本,也可以通过吸引国外投资,来支持本地基础设施建设。
二、BOT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的必然性
我国目前的基础设施面临着资金不足和急需发展的矛盾,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的需求,从长期来看政府财政投入和主权借款是难以满足的。与此同时,随着我国20多年来的不断深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民间资本除了在商业、工业和服务业进行投资外,仍有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游荡,急需寻找新的投资渠道。由于基础设施市场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特点,因此,就成为民营资本追捧的对象。而BOT模式能够把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运作进行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不仅能够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还能依旧保持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所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利用BOT模式是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的必然选择。
(1)有利于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
由于我国具有较为广大的BOT项目融资的市场,因此,外商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如果外商采用BOT的模式,政府就将会将拟建的部分基础设施对其转让,其中包括设计、筹资、建造和运营等,这样不仅可减少政府部门所承担的财政负担,对其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矛盾进行缓解,还能将原先项目的建设资金转用在其他的投资上,从而弥补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促进基础设计建设的早日完工及使用,及时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从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传统上一直都是由政府经营,因此,在经营的过程中都未按市场规律运作,存在较多的计划经济的流弊。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建设的周期较长,涉及较大的资金投入,不可预见的风险大,从而使金融机构及投资人对项目的要求会更严格。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国内私营投资者和外商进行承包建设,外商或国内私营投资者同时也承担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过程的出现的风险就由,这样就得以分散与转移政府所面临的风险。国内私营投资者或外商为了使风险降低,提高效益,会努力降低成本,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运作效率。
(3)有利于拉动需求增加就业
我国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民经济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为了拉动需求,推动国民經济复苏和繁荣,有效地促进GDP的增长,我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经济实践经和济理论表明,经济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经济增长速度低,失业率就回上升。因此,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不仅可有利的避免经济波动产生的周期性事业,还能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就业渠道。根据经济学家测算,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弹性系数为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吸纳125万人口就业。在此情况下,为了使需求扩大并使就业增加,就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运用BOT模式。
(4)有助于提高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管理水平
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基础设施由于技术、管理水低所造成的损失约相当于GDP的1%,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其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许多项目属技术密集型项目,在设计施工中会涉及到尖端技术,部分大型施工设备和高科技材料在我国还不能制造,存在较大的缺口。BOT项目融资模式从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均由投资人负责,并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我们不出国门就可以学到当今世界先进的国际管理技术,从而提高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管理水平。 三、完善BOT模式的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适合内外资BOT的法律法规
目前在我国,有很多针外资投资的BOT项目融资的法规和文件,这些文件大多出台在我国加入WTO之前,外资性质比较严重,随着我国投资不断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BOT的投资模式中,有很多的民间资本开始加入其中。在当前WTO的规则中,我们要不断建立和完善BOT的法规法规,这样才能为投资活动提供更好的平台。保证各种资本之间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进行法律法规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世界各国开展BOT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动态,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保证国内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以BOT方式进行,与国外的投资者有同等的权利进行投资,要保证法规制定的完善统一。进行BOT政策法规完善时,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考虑:招标条件与程序,BOT项目的审批机构及程序,BOT投资鼓励领域,特许权的授予,项目投资、运营、建设和移交程序,政府对BOT项目项目公司或发起人保证的问题,对实施的监管,特许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问题,一级出现问题的争端解决和法律责任等,要保证相关政策的连续稳定,对BOT的各项行为进行规范。
(2)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人
在BOT项目中,其前期工作主要是选择合适的投资人为主线并对项目资金及各种建设条件的过程进行落实,这一过程可以是招标方式也可是协商方式。因为协商具有灵活多样的方式,协商的结果也非市场行为,政府就很有可能承担一些较大的风险。因此,充分选择具有最优的融资、收益、技术组合的投资方案,最有效的方式是招标确定BOT项目投资人,从而杜绝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通过招标,降低产品的价格,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3)积极促进内资BOT模式的运用
随着我国现阶段中,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投资环境和国内法律環境的不断完善,在BOT项目的实施上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为了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与外资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提升中国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对于在民间流动的大量资金,我国有条件、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快实施内资BOT项目,刺激国内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鼓励我国民间资本和外商一样对与BOT方式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平等的参与。笔者认为,国内企业对BOT项目的参与实施范围应比外资大得多,中国的机场及配套设施、江、河、湖、海的堤、坝、闸及疏浚,邮政设施,高速公路、隧道、桥梁、航道、码头、港口、大型仓库仓储设施、卫星、通信、土地围垦、卫生医疗、教育设施等都可交由国内企业以BOT方式进行实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BOT模式具有诸多的优势和长处,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资金不足、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但是也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BOT模式,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秦艳华,张帆.浅谈BOT融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J].经济工作导刊,2003,23:25-26.
[2]郭佳琳.论BOT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应用[J].现代管理科学,2007,(3).
[3]卢勇.我国BOT项目的风险分析[J].建筑.2000(6):13.
[4]康绍大,陈金香.我国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问题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03:40-42.
[5]王丽杰,张建.B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J].辽宁经济,2011,0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