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佛教、道教势力的扩展使两晋南北历代政府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由教团自治到选任高僧大德为官,至隋炀帝时实行了对宗教事务的统一管理。但唐朝政教关系复杂,佛道争宠及帝王的偏好和权力斗争使宗教事务分隶多个政府部门,权力意志可随意改变部门的领属关系,既不合行政原则,又直接导致了管理的混乱。中晚唐宗教事务管理权竟落到宦官势力之手,是政府全面腐败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