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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了社会、学校、家长的重视。随着新课标的实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行了历史性的改革,因此对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思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音乐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本文通过教育实践所反应的问题,反观课改后音乐教师应备的基本能力。
关键词:音乐教育;课程设置;现状研究;新课程;问题与对策;音乐教师
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现状概览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摇篮。伴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与实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这种新局面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传统的音乐教师的观念、行为、能力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与时代的发展,更不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需要。音乐教师应当从音乐教育的教学规律出发,重新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定位及反思,以形成符合音乐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的教学行为,因此对高师音乐教育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当新课程己将我们的音乐教育目标转向音乐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以及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未来公民时,如果音乐教师的认识还处于传统教师观的核心“两个中心”:一是教师是知识中心,二是教师是课堂中心,不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那必然会导致新课程实施的失败。
二、准音乐教师“所需”与“所学”能力的分析
面对新课改,新课标,准音乐教师应该首先深知自己所应备的能力,有一个目标点,朝着目标进行努力。
(一)音乐教师应备的能力——所需能力
(1)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对事业的高度热情
(2)必须具备扎实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能力
(3)必须具有较高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
“一专多能,触类旁通”是基本素质,作为准音乐教师,我认为应该至少掌握以下几点:
(1)歌曲演唱基本能力
(2)键盘弹奏基本能力
(3)自弹自唱能力
(4)第二乐器演奏能力
(5)合唱指挥能力
(6)应变能力
(7)必须具备教育综合能力以及教学反思能力
(二)教育实践的反思——准音乐教师所学能力在实践中面临的困惑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一个重要的过程便是教育实践。教育实践既是对本科期间师范课程学习的检验,又是将来作为一名准音乐教师所必经的锻炼过程。因此,教育实践可以很好的检测学习,寻找不足,提高自身教育能力。在教育实习的过程中,在校师范生面对新课堂出现许多尴尬,这不得不另我们反思:在校学习的能力与实践如何能够结合?所学与所需能力矛盾在哪里?
1.实践能力:教师可以单独弹、唱,却不能弹唱结合
一部分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声乐、钢琴,很少花费时间进行自弹自唱的练习。因此到了授课需要用到的时候,为学生做示范就不能应用自如,造成所学与所需能力脱节。
2.教学能力:歌唱课发声练习不知道如何带领学生练习发声
新课标歌唱课模块,教师教学免不了需要带领学生进行发声练习。在校学习专业课习惯了别人带自己练声,却不知道如何很好的应用于自己的教学。有些甚至于音区的高低掌握不好,发声练习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反而适得其反。
3.理论教学:乐理、和声等知识掌握在心里,而不会传授给学生
教学过程中,有些对于学音乐的人认为显而易见、无须解释的理论知识,实际上对于非专业的学生来说,并不那么容易。面对这种情况,有些教师只能对学生说“就是这样,记住就行了”,缺乏理论性,不懂怎么样把自认为简单的知识传授给不解的学生。
4.课前准备:教案不会写,板书难看,课件不会制作
5.组织教学:授课途中,想的话不知道怎么说;面对学生的提问,瞠目结舌
(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学与所需的差异
经过本科学习期间研究发现,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大体分为:专业基础课程模块;教育实践课程模块;通识课程模块等。
1.专业基础课设置之差异
学生有“一专”但不“多能”,造成供需之间的不适应。
2.教育实践课程之差异
所学专业技术缺乏实用性给就业带来了困难。有些师范生在教育实习以及应聘试讲时,声乐专业动辄意大利原文歌曲,唱得声情并茂,而听者则一头雾水;钢琴专业出手便是大部头的奏鸣曲、赋格曲,弹得神采飞扬,让其即兴为歌曲伴奏,却一脸为难;舞蹈也只是会成品,而缺乏编创能力。结果是,求职者抱怨用人者“不懂艺术”,用人者则评价求职者“净学些没用的东西”。如此一来,那些在校期间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学来的专业技术,在实际的教学需要面前,却表现出无奈和尴尬,给就业带来了困难,教育实践类课程脱离实践。
三、高师院校新型人才培养的构想
为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毕业后的基础教育工作,以我的亲身实践为例,我认为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应该稍作改革和优化,以使师范生所学与所需能力能够结合,相得益彰。
强化核心课程,突出主干课程;引入并增加选修课程范围,满足学生的兴趣需要,促进多种能力发展;组织相关艺术活动,锻炼专业实践能力。等等。下面就以下几方面谈谈我自己个人的构想。
(1)要重新认识音乐实践课程的重要性。
(2)要加强教育实习环节。
(3)要将“教法”作为教课重点。
科学的发展观要求,学习与实践要结合。只有从教育实践出发,反思师范生所学与所需能力的矛盾,从而尽力解决矛盾,才能两者交相辉映,开出绚丽之花。
参考文献:
[1]《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王耀华.
[2]《艺术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音乐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新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07年10月20日
[5]《基础音乐教师的“七项全能”》.音乐周报,2003.李君
[6]师范大学《音乐心理学》教材
关键词:音乐教育;课程设置;现状研究;新课程;问题与对策;音乐教师
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现状概览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摇篮。伴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与实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这种新局面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传统的音乐教师的观念、行为、能力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与时代的发展,更不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需要。音乐教师应当从音乐教育的教学规律出发,重新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定位及反思,以形成符合音乐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的教学行为,因此对高师音乐教育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当新课程己将我们的音乐教育目标转向音乐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以及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未来公民时,如果音乐教师的认识还处于传统教师观的核心“两个中心”:一是教师是知识中心,二是教师是课堂中心,不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那必然会导致新课程实施的失败。
二、准音乐教师“所需”与“所学”能力的分析
面对新课改,新课标,准音乐教师应该首先深知自己所应备的能力,有一个目标点,朝着目标进行努力。
(一)音乐教师应备的能力——所需能力
(1)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对事业的高度热情
(2)必须具备扎实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能力
(3)必须具有较高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
“一专多能,触类旁通”是基本素质,作为准音乐教师,我认为应该至少掌握以下几点:
(1)歌曲演唱基本能力
(2)键盘弹奏基本能力
(3)自弹自唱能力
(4)第二乐器演奏能力
(5)合唱指挥能力
(6)应变能力
(7)必须具备教育综合能力以及教学反思能力
(二)教育实践的反思——准音乐教师所学能力在实践中面临的困惑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一个重要的过程便是教育实践。教育实践既是对本科期间师范课程学习的检验,又是将来作为一名准音乐教师所必经的锻炼过程。因此,教育实践可以很好的检测学习,寻找不足,提高自身教育能力。在教育实习的过程中,在校师范生面对新课堂出现许多尴尬,这不得不另我们反思:在校学习的能力与实践如何能够结合?所学与所需能力矛盾在哪里?
1.实践能力:教师可以单独弹、唱,却不能弹唱结合
一部分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声乐、钢琴,很少花费时间进行自弹自唱的练习。因此到了授课需要用到的时候,为学生做示范就不能应用自如,造成所学与所需能力脱节。
2.教学能力:歌唱课发声练习不知道如何带领学生练习发声
新课标歌唱课模块,教师教学免不了需要带领学生进行发声练习。在校学习专业课习惯了别人带自己练声,却不知道如何很好的应用于自己的教学。有些甚至于音区的高低掌握不好,发声练习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反而适得其反。
3.理论教学:乐理、和声等知识掌握在心里,而不会传授给学生
教学过程中,有些对于学音乐的人认为显而易见、无须解释的理论知识,实际上对于非专业的学生来说,并不那么容易。面对这种情况,有些教师只能对学生说“就是这样,记住就行了”,缺乏理论性,不懂怎么样把自认为简单的知识传授给不解的学生。
4.课前准备:教案不会写,板书难看,课件不会制作
5.组织教学:授课途中,想的话不知道怎么说;面对学生的提问,瞠目结舌
(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学与所需的差异
经过本科学习期间研究发现,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大体分为:专业基础课程模块;教育实践课程模块;通识课程模块等。
1.专业基础课设置之差异
学生有“一专”但不“多能”,造成供需之间的不适应。
2.教育实践课程之差异
所学专业技术缺乏实用性给就业带来了困难。有些师范生在教育实习以及应聘试讲时,声乐专业动辄意大利原文歌曲,唱得声情并茂,而听者则一头雾水;钢琴专业出手便是大部头的奏鸣曲、赋格曲,弹得神采飞扬,让其即兴为歌曲伴奏,却一脸为难;舞蹈也只是会成品,而缺乏编创能力。结果是,求职者抱怨用人者“不懂艺术”,用人者则评价求职者“净学些没用的东西”。如此一来,那些在校期间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学来的专业技术,在实际的教学需要面前,却表现出无奈和尴尬,给就业带来了困难,教育实践类课程脱离实践。
三、高师院校新型人才培养的构想
为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毕业后的基础教育工作,以我的亲身实践为例,我认为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应该稍作改革和优化,以使师范生所学与所需能力能够结合,相得益彰。
强化核心课程,突出主干课程;引入并增加选修课程范围,满足学生的兴趣需要,促进多种能力发展;组织相关艺术活动,锻炼专业实践能力。等等。下面就以下几方面谈谈我自己个人的构想。
(1)要重新认识音乐实践课程的重要性。
(2)要加强教育实习环节。
(3)要将“教法”作为教课重点。
科学的发展观要求,学习与实践要结合。只有从教育实践出发,反思师范生所学与所需能力的矛盾,从而尽力解决矛盾,才能两者交相辉映,开出绚丽之花。
参考文献:
[1]《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王耀华.
[2]《艺术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音乐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新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07年10月20日
[5]《基础音乐教师的“七项全能”》.音乐周报,2003.李君
[6]师范大学《音乐心理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