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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发展的关键是需要有一支能够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高素质的农村乡镇干部队伍。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增多之势,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给基层政权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探讨新时期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对策,对预防和惩治涉农职务犯罪,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淅川县检察院对自2010年以来立案查处的件职务犯罪案件统计发现,乡镇干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60%,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发现:
(一)发案单位范围广。在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及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几乎涉及基层的所有站所单位,包括财政所、民政所、营业所、粮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邮政所、农经站、信用社、计生办等,就连平时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广播站、教办室也不乏“蛀虫”和“硕鼠”。
(二)嫌疑人中多是所长、站长和会计、出纳。基层站所虽然是县直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但是,这些站所大部分都有独立的财务审批权,所长、站长一枝笔就可以签字报销。
(三)涉嫌的罪名主要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所长、站长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开假发票、重复报帐、虚列支出等手段,私分、侵吞公款的贪污犯罪共18件,涉案金额达199.15万元;采取假公济私,或以单位名义贷款、拆借资金供自己、亲朋好友做生意,进行营利活动的案件有14件14人,占27%。或是利用农村群众不了解有关国家政策消息,封锁公开政策,利用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中饱私囊。如我院查处的某镇村镇规划中心窝案,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对农村建房户收取国家早已明令取消的项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或多收少开,进行贪污犯罪。
(四)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社会危害严重。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基层干部人员犯罪绝大部分侵害的是老百姓的直接利益,其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如我县某乡农经站站长、出纳、会计贪污、挪用公款窝子案,涉案金额14万元,引起群众多次集体上访,社会影响恶劣。
二、农村基层干部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一)世界观根基不牢,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薄是最根本的原因。农村工作复杂、繁锁,乡镇干部不仅要组织农民抓生产,致富奔小康,而且还有众多的其他公共事务工作需要他们去管理。加之农村地域广阔,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相隔较远,且交通不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乡镇干部忙于工作,疏于对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的系统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久而久之,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薄,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从接受他人请吃请喝,发展到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贿赂,从而一步步走向犯罪。
(二)权力膨胀,缺乏监督是主要原因。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发生膨胀,就会任意扩大权力的自由裁量范围,就会将权力变为谋私利的工具。良心被金钱、权力所俘虏,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就会抛在脑后。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单位中以“土皇帝”自居,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走向犯罪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三)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是重要原因。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乡镇,主要干部集人财物权于一身,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下级不敢监督,人民没法监督,因此,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人事安排等方面搞“一言堂”,制约机制不到位,监督工作不到位,形成权力制约的真空,致使一些意志不坚定者滑向犯罪的深渊。
三、农村基层干部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抓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乡镇农村干部宗旨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抓好基层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治本之策。要通过用“三个一批”:即面向社会大胆选拔一批、从区县机关下派一批和重点培养一批的方式,力争使乡镇级班子的整体结构得到优化,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得到落实,乡镇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二是抓好宗旨教育。思想阵地只有被先进的科学的理论占领,才不会被腐朽的东西侵蚀。要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教育,要用这些先进理论占领乡镇干部的思想阵地,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敢说:“廉政从我做起,廉政向我看齐”。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执政的第一信号。
(二)抓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乡镇干部职务犯罪,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而是后天逐步变质的。除其主观原因外,客观上制约制度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对此,首先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加大对乡镇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人事安排、工程发包、企业改制等重大问题上的事前、事中监督力度,预防和解决在重大决策中的腐败行为。坚持集体领导,杜绝个别领导滥用权力,搞钱权交易,减少犯罪。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要发挥主要制约作用。要督促下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廉政责任制度,并定期述职,一级抓一级;乡镇“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应负总责,切实当好班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三要加大对乡镇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个人财产申报监督力度。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乡镇主要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同时,严格主要负责人财产申报制度。对财政所、农经站等重点部门的负责人,在任期内和离任时,也应进行审计和财产申报制度。
(三)抓现代乡镇干部的任免及乡镇领导干部的培养机制,树立乡镇领导干部新形象。乡镇基层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一大批特别能吃苦、政治理论强、业务精、善管理、知法守法的人才。创建和完善一套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新型专业乡镇干部机制,强化上级对下级单位干部任免决策的监督,保证了干部任免决策程序的落实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淅川县检察院对自2010年以来立案查处的件职务犯罪案件统计发现,乡镇干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60%,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发现:
(一)发案单位范围广。在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及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几乎涉及基层的所有站所单位,包括财政所、民政所、营业所、粮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邮政所、农经站、信用社、计生办等,就连平时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广播站、教办室也不乏“蛀虫”和“硕鼠”。
(二)嫌疑人中多是所长、站长和会计、出纳。基层站所虽然是县直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但是,这些站所大部分都有独立的财务审批权,所长、站长一枝笔就可以签字报销。
(三)涉嫌的罪名主要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所长、站长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开假发票、重复报帐、虚列支出等手段,私分、侵吞公款的贪污犯罪共18件,涉案金额达199.15万元;采取假公济私,或以单位名义贷款、拆借资金供自己、亲朋好友做生意,进行营利活动的案件有14件14人,占27%。或是利用农村群众不了解有关国家政策消息,封锁公开政策,利用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中饱私囊。如我院查处的某镇村镇规划中心窝案,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对农村建房户收取国家早已明令取消的项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或多收少开,进行贪污犯罪。
(四)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社会危害严重。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基层干部人员犯罪绝大部分侵害的是老百姓的直接利益,其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如我县某乡农经站站长、出纳、会计贪污、挪用公款窝子案,涉案金额14万元,引起群众多次集体上访,社会影响恶劣。
二、农村基层干部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一)世界观根基不牢,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薄是最根本的原因。农村工作复杂、繁锁,乡镇干部不仅要组织农民抓生产,致富奔小康,而且还有众多的其他公共事务工作需要他们去管理。加之农村地域广阔,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相隔较远,且交通不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乡镇干部忙于工作,疏于对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的系统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久而久之,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薄,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从接受他人请吃请喝,发展到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贿赂,从而一步步走向犯罪。
(二)权力膨胀,缺乏监督是主要原因。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发生膨胀,就会任意扩大权力的自由裁量范围,就会将权力变为谋私利的工具。良心被金钱、权力所俘虏,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就会抛在脑后。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单位中以“土皇帝”自居,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走向犯罪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三)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是重要原因。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乡镇,主要干部集人财物权于一身,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下级不敢监督,人民没法监督,因此,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人事安排等方面搞“一言堂”,制约机制不到位,监督工作不到位,形成权力制约的真空,致使一些意志不坚定者滑向犯罪的深渊。
三、农村基层干部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抓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乡镇农村干部宗旨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抓好基层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治本之策。要通过用“三个一批”:即面向社会大胆选拔一批、从区县机关下派一批和重点培养一批的方式,力争使乡镇级班子的整体结构得到优化,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得到落实,乡镇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二是抓好宗旨教育。思想阵地只有被先进的科学的理论占领,才不会被腐朽的东西侵蚀。要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教育,要用这些先进理论占领乡镇干部的思想阵地,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敢说:“廉政从我做起,廉政向我看齐”。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执政的第一信号。
(二)抓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乡镇干部职务犯罪,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而是后天逐步变质的。除其主观原因外,客观上制约制度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对此,首先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加大对乡镇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人事安排、工程发包、企业改制等重大问题上的事前、事中监督力度,预防和解决在重大决策中的腐败行为。坚持集体领导,杜绝个别领导滥用权力,搞钱权交易,减少犯罪。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要发挥主要制约作用。要督促下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廉政责任制度,并定期述职,一级抓一级;乡镇“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应负总责,切实当好班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三要加大对乡镇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个人财产申报监督力度。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乡镇主要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同时,严格主要负责人财产申报制度。对财政所、农经站等重点部门的负责人,在任期内和离任时,也应进行审计和财产申报制度。
(三)抓现代乡镇干部的任免及乡镇领导干部的培养机制,树立乡镇领导干部新形象。乡镇基层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一大批特别能吃苦、政治理论强、业务精、善管理、知法守法的人才。创建和完善一套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新型专业乡镇干部机制,强化上级对下级单位干部任免决策的监督,保证了干部任免决策程序的落实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