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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养禽的防疫现状与分析
1.1对散养禽不搞防疫
(1)广各薄收、不计效益:不上规模的散养农户,他们对所养家禽防疫不重视,认为防不防一个样,抱无所谓态度。
(2)相信社会游医搞防疫:散养农户常常贪小便宜找社会游医为其所养家禽搞防疫,结果防疫之后照发病。由此导致一部分农民对防疫接种不抱多大希望,也成为一些不愿意为所养家禽防疫的重要原因之一。
1.2买回疫苗自己给家禽搞防疫
自充兽医搞防疫:养殖量稍大些的农民和相当多的中小型规模养殖户,他们为了省钱,有的则是模仿兽医搞防疫的做法,从兽药门市或小贩手中买回疫苗,自己给所养家禽搞防疫接种;绝大部分人是为省钱,也有的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给所养家禽搞防疫。异路同归,其中大多数人都以失败而告终。
1.3不懂免疫程序乱防疫
(1)凭养殖经验搞防疫:相当一些规模养禽大户,甚至规模禽场,他们把多年的养殖经验作为防疫指导思想,他们认为禽的几大传染病(如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马立克、禽霍乱等)很好防,只要按时滴鼻点眼或饮水,一般能把病防住。因此,当他们防不住这些病时,往往慌了手脚,或听信别人经验,胡乱用药,往往把吃亏认为是今年运气不佳。
(2)无严格免疫程序:养禽户们(或规模养禽场)往往有自己的一套免疫程序,他们的免疫程序有的是自己编的,有的是跟别人讨教来的,而更多的是模仿别人的。也有的规模养禽户在一年中频繁地变换疫苗和免疫程序,他们几乎从来不搞抗体测定,也不注重免疫操作规程。
1.4原因及危害性分析
(1)家禽散养模式的长期性:家禽散养目前依然是我国广大农村的主要模式,而这种散养模式是造成多种烈性家禽弊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内的人禽共患病)发生和流行和重要原因。
(2)科普宣传和科技普及泛力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当前市县乡三级科普宣传和科技普及工作大多流行于形式或名存实亡,所谓良种良法推广,目前在农村处于自发性的自生自灭的盲目状态。如何把科学的饲养管理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而且让农民掌握和应用,是一件极其生要和亟待解决的大事。
2.防控对策
2.1实行家禽的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
(1)实行家禽的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可有效地提高对农村散养禽的防疫密度,从而提高整个地区家禽的防疫质量和防疫效果,对于防控家庭重大疫病和烈性传染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乡镇兽医人员在对农民所养家禽进行免疫接种的同时,进行防疫药品、疫苗批号、剂量、注射日期、防疫数量以及畜主名称、住址等填写后,发给畜主。每次免疫接种后,由兽医和畜主同时签字。
(3)免疫档案一般是每户1册(规模养禽厂为每场1册),县、乡两级兽医站均应建立动物免疫档案计划发放的登记建档工作。
(4)免疫档案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也是动物出售时申报和索取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证明的重要依据。
2.2教育农民变散养为圈养
2.2.1让农民明白散养的危害性
散养禽(尤其是散放养的)可接触到他禽类、鸟类、家禽、动物、人类各种不同的动物,极易被许多外来的传染源传染而发病;也容易把病传播给包括人在内的其他动物。
散养禽一发病,极容易在短期内形成区域内的疫病传播,很快形成地区性疫情的扩散和流行。
2.2.2宣传家禽圈养的好处
有利于国家《动物防疫法》的各项具体规定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关于计划免疫的实施,便于基础免疫注射的开展。
有利于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的落实。
有利于农村环境卫生的总体改善,也便于消毒工作的开展,既保护了动物的健康,也保护了人体健康。
2.2.3教育农民将家禽按品种分開圈养
农村中最常见的家禽主要是鸡、鸭、鹅,它们中许多传染病都可以互相感染和传播。例如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水禽(如鸭)中带毒的比例就比旱禽(如鸡)高得多,如果多种家禽关在一个圈栏内饲养,很容易在禽种类间的传播和发病。
2.3让农民明白病死禽尸体的危害与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2.3.1病死禽尸体的危害
病死禽的尸体是生前所患疫病原体的最大贮存者,也是环境中最危险的传染源。病死禽的尸体如被不法商贩收购去,加工成烧鸡、烤鸭或加工成光禽在市场上销售,则极易造成病源的远距离扩散,导致区域性疫病流行。同时,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病禽尸体乱抛乱扔,造成地区土壤、环境、水源的严重污染,不仅威胁着当地的人畜健康,而且容易给原养殖场地造成深度污染,使得某些具体禽病(如新城疫、法氏囊、马立克氏病等)在一个地区长年不息、重复发生,给当地的养禽业造成长期危害。
2.3.2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成批量的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或基层兽医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一般采先焚烧后深埋的方法进行处理。
零星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如农户家零星死亡的一、两只病禽死体,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深埋。可埋在树林间或田头。
无论是成批量的还是零星的病死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时,均应做好涉源物品和场地的严格消毒,同时应做好涉源人员的保护和消毒。
2.4加强对散养禽的防疫监管
2.4.1提高其防疫密度
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农民和发挥村委会的行政领导作用,实现散养禽的圈养,方便免疫接种。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恢复和重建乡镇兽医服务体系。
2.4.2实行有效的免疫程序
在一个地区,应该有相对统一具体病的免疫程序,如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等的免疫程序。这些主要禽病的免疫程序应由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根据近年来本地区疫病的发生情况,病原体的变异情况,养殖方式(格局)的改变情况及抗体产生和监测情况等具体制定。
2.4.3加强对散养禽的卫生消毒
落实对农夺散养禽的卫生消毒问题,可举办基层兽医(含村防疫员)和养禽大户的培训班,让其掌握卫生消毒的原理和操作方法。具体实施采取多种方式,但在一个地区所用药品、采用方法都应规范。
2.4.4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
在农村,防疫密度、卫生消毒制度、免疫档案、产地检疫等多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制度要落到实处。由政府和业务部门两条线,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如市政府与县政府签、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市与县、县与乡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政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当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科]
1.1对散养禽不搞防疫
(1)广各薄收、不计效益:不上规模的散养农户,他们对所养家禽防疫不重视,认为防不防一个样,抱无所谓态度。
(2)相信社会游医搞防疫:散养农户常常贪小便宜找社会游医为其所养家禽搞防疫,结果防疫之后照发病。由此导致一部分农民对防疫接种不抱多大希望,也成为一些不愿意为所养家禽防疫的重要原因之一。
1.2买回疫苗自己给家禽搞防疫
自充兽医搞防疫:养殖量稍大些的农民和相当多的中小型规模养殖户,他们为了省钱,有的则是模仿兽医搞防疫的做法,从兽药门市或小贩手中买回疫苗,自己给所养家禽搞防疫接种;绝大部分人是为省钱,也有的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给所养家禽搞防疫。异路同归,其中大多数人都以失败而告终。
1.3不懂免疫程序乱防疫
(1)凭养殖经验搞防疫:相当一些规模养禽大户,甚至规模禽场,他们把多年的养殖经验作为防疫指导思想,他们认为禽的几大传染病(如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马立克、禽霍乱等)很好防,只要按时滴鼻点眼或饮水,一般能把病防住。因此,当他们防不住这些病时,往往慌了手脚,或听信别人经验,胡乱用药,往往把吃亏认为是今年运气不佳。
(2)无严格免疫程序:养禽户们(或规模养禽场)往往有自己的一套免疫程序,他们的免疫程序有的是自己编的,有的是跟别人讨教来的,而更多的是模仿别人的。也有的规模养禽户在一年中频繁地变换疫苗和免疫程序,他们几乎从来不搞抗体测定,也不注重免疫操作规程。
1.4原因及危害性分析
(1)家禽散养模式的长期性:家禽散养目前依然是我国广大农村的主要模式,而这种散养模式是造成多种烈性家禽弊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内的人禽共患病)发生和流行和重要原因。
(2)科普宣传和科技普及泛力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当前市县乡三级科普宣传和科技普及工作大多流行于形式或名存实亡,所谓良种良法推广,目前在农村处于自发性的自生自灭的盲目状态。如何把科学的饲养管理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而且让农民掌握和应用,是一件极其生要和亟待解决的大事。
2.防控对策
2.1实行家禽的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
(1)实行家禽的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可有效地提高对农村散养禽的防疫密度,从而提高整个地区家禽的防疫质量和防疫效果,对于防控家庭重大疫病和烈性传染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乡镇兽医人员在对农民所养家禽进行免疫接种的同时,进行防疫药品、疫苗批号、剂量、注射日期、防疫数量以及畜主名称、住址等填写后,发给畜主。每次免疫接种后,由兽医和畜主同时签字。
(3)免疫档案一般是每户1册(规模养禽厂为每场1册),县、乡两级兽医站均应建立动物免疫档案计划发放的登记建档工作。
(4)免疫档案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也是动物出售时申报和索取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证明的重要依据。
2.2教育农民变散养为圈养
2.2.1让农民明白散养的危害性
散养禽(尤其是散放养的)可接触到他禽类、鸟类、家禽、动物、人类各种不同的动物,极易被许多外来的传染源传染而发病;也容易把病传播给包括人在内的其他动物。
散养禽一发病,极容易在短期内形成区域内的疫病传播,很快形成地区性疫情的扩散和流行。
2.2.2宣传家禽圈养的好处
有利于国家《动物防疫法》的各项具体规定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关于计划免疫的实施,便于基础免疫注射的开展。
有利于免疫标识、免疫档案制度的落实。
有利于农村环境卫生的总体改善,也便于消毒工作的开展,既保护了动物的健康,也保护了人体健康。
2.2.3教育农民将家禽按品种分開圈养
农村中最常见的家禽主要是鸡、鸭、鹅,它们中许多传染病都可以互相感染和传播。例如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水禽(如鸭)中带毒的比例就比旱禽(如鸡)高得多,如果多种家禽关在一个圈栏内饲养,很容易在禽种类间的传播和发病。
2.3让农民明白病死禽尸体的危害与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2.3.1病死禽尸体的危害
病死禽的尸体是生前所患疫病原体的最大贮存者,也是环境中最危险的传染源。病死禽的尸体如被不法商贩收购去,加工成烧鸡、烤鸭或加工成光禽在市场上销售,则极易造成病源的远距离扩散,导致区域性疫病流行。同时,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病禽尸体乱抛乱扔,造成地区土壤、环境、水源的严重污染,不仅威胁着当地的人畜健康,而且容易给原养殖场地造成深度污染,使得某些具体禽病(如新城疫、法氏囊、马立克氏病等)在一个地区长年不息、重复发生,给当地的养禽业造成长期危害。
2.3.2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成批量的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或基层兽医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一般采先焚烧后深埋的方法进行处理。
零星病死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如农户家零星死亡的一、两只病禽死体,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深埋。可埋在树林间或田头。
无论是成批量的还是零星的病死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时,均应做好涉源物品和场地的严格消毒,同时应做好涉源人员的保护和消毒。
2.4加强对散养禽的防疫监管
2.4.1提高其防疫密度
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农民和发挥村委会的行政领导作用,实现散养禽的圈养,方便免疫接种。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恢复和重建乡镇兽医服务体系。
2.4.2实行有效的免疫程序
在一个地区,应该有相对统一具体病的免疫程序,如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等的免疫程序。这些主要禽病的免疫程序应由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根据近年来本地区疫病的发生情况,病原体的变异情况,养殖方式(格局)的改变情况及抗体产生和监测情况等具体制定。
2.4.3加强对散养禽的卫生消毒
落实对农夺散养禽的卫生消毒问题,可举办基层兽医(含村防疫员)和养禽大户的培训班,让其掌握卫生消毒的原理和操作方法。具体实施采取多种方式,但在一个地区所用药品、采用方法都应规范。
2.4.4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
在农村,防疫密度、卫生消毒制度、免疫档案、产地检疫等多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制度要落到实处。由政府和业务部门两条线,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如市政府与县政府签、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市与县、县与乡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政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当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