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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卖七八十万一集的视频内容,今年在新媒体版权市场上的成交价仅三四十万
视频网站们似乎终于等到了疯狂的国产影视剧版权市场“破局”的征兆。连日来,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的版权采购负责人相继发布了关于价格回落,甚至“冻结”的言论。近日召开的2012年北京春季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没有一家视频网站出手”的新媒体版权交易情况也被证实。
市场信号
业内对版权交易价格疯涨的最初印象始于去年6月的上海电视节。有制片人对记者表示,去年他卖出的一部档次中等的电视剧,在电视节前,其新媒体版权价格尚在十一二万拉锯。而电视节后,视频网站的报价不断升高,最终这部剧被一家网站以20多万一集的价格收入囊中。“不到一个月价格就翻了一番,而且每天被追着签合同,确实在心理上一下子对新媒体市场看重起来。”
作为对市场的回应,各家影视公司迅速将新媒体纳入成本回收体系中。2011年,华谊兄弟成立新媒体部门,主要对接腾讯、优酷、乐视等视频网站买家。此前,华谊兄弟通过与腾讯及乐视的合作,获得1.8亿元的销售额,核算下来有30%的制作成本来自新媒体渠道的支撑。
优酷总编辑朱向阳称,之前的版权价格虚高,与资本市场和市场竞争都有很大关系。一边是视频网站为打压对手,不断抬高网络版权价格;另一边几大卫视为了拼收视率,竞争已趋白热化。竞相哄抬中,电视剧价格一路高企。
激动网副总裁韩学民表示,借着视频版权上涨潮,演员片酬也在飙升。一名制片人告诉记者,“以往演员20万-30万/集的拍摄价格,直接暴涨至70-90万元/集。”加上制作、宣传等成本,一部影视剧没有150万-180万/集的售价收不回成本。韩学民说,其实制片方也频频叫苦,“他们经常跟我聊,不希望电视剧价格涨到这么高。如此涨法,对行业是破坏性的,毕竟演员的价格上去了就下不来,成本回收是一大问题。”
有消息称,去年卖七八十万一集的视频内容,今年在新媒体版权市场上的成交价仅三四十万。韩学民表示,“我觉得这个价格,腰斩也不为过,而且实际情况是,就算降价也没人接。”奇艺公司副总裁耿晓华告诉记者,每家视频网站的手里都有去年抢购的大量存货,今年这种“不买”的情况不仅是针对影视公司,同理也作用于版权中间商。视频网站之间进行版权内容置换,是业内如今更愿意采用的手段。
此番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的回调,与优酷、土豆的并购同步而来,由此亦引发联想:两大视频网站的整合,是否形成了在新媒体版权市场上的议价权,打造出有利于买方的新格局?
华谊兄弟副总经理、董秘胡明认为,“优土”合并并没有影响到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的升降。优酷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优酷和土豆尚为独立运营状态。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番“回落”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此前高昂价格带来过大的成本压力,进而最终打破了视频网站欲靠价格把控市场的计划。“视频网站赌性太胜,”一业内高管人士对记者表示,“但调整的速度很快。”去年年底,视频网站还在来年战略发布中纷纷表示了对影视剧版权市场的雄心壮志,今年,却迅速偃旗息鼓。
分销生意的变数
此前有媒体报道,版权分销大户乐视网出于资金困难开始“退片”,唐德影视公司推出的范冰冰版《武则天》,以及温州正栩影视所拍的《我的失忆女友》,都被乐视网退还给了制作单位。而一家影视公司的总经理也告诉记者,自去年与乐视网完成交易后,至今首笔应付款还未收到,且多次催款无果。据悉,该剧已与电视台同步在乐视网上线,并在与乐视进行版权合作的网站上也有播出。该名制片人无奈表示,现在没法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势必会影响到二轮发行,“时间上拖不起,只有等乐视付款,或等彻底完成发行再走法律程序。”
版权分销在乐视网营收上的超强比重,令其成为受市场调整影响最大的机构。乐视2011年财报显示,其全年于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上的收入为3.56亿元,占整个营收的将近六成,相比上一年的5300万元增长了570%。而年报中,乐视网现金亦开始捉襟见肘。
影视剧有很强的时效性,对比乐视和优酷两家上市公司在财报上公布的摊销方式,证券分析人士汤诗语认为,二者最大的区别是:乐视网是按授权期限摊销(永久则为十年),而优酷是按预期使用年限摊销,并且平均预期使用年限仅有2.15年。“假设乐视网和优酷各买一部1000万元的电视剧永久授权,那么每年的营业成本,这部电视剧在乐视网的账目上是100万元,而优酷则是465万元(按2.15年的平均版权合约期限),由此,针对同一部剧乐视网的营业成本比优酷低365万元,也就是营业利润高365万元。”但“就常识判断,优酷的摊销方式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样另一家私募也认为,“把购买的影视剧作为成本,而不是无形资产,才能体现乐视网真正的财务状况。几年后版权卖不动了,但是摊销还要继续下去,公司只能依靠资本市场不停融资。”
据悉,乐视网声称2011年购买影视版权约8亿元,而年报上显示当年新增应付账款为2.2亿元,即有四分之一版权交易尚未付款。4月13日,乐视网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的公司债券。
高涨时代终结?
对于网络版权价格调整,韩学民认为,“对激动网有影响是肯定的,但是不致命。”一方面,分销只是激动网的渠道之一。“通过与运营商、移动终端的合作,以及网站广告和个人付费等多渠道的收入,已经可以覆盖版权成本。”
另一方面,“理性很重要”。去年,激动网曾与某网站竞争《怪侠欧阳德》的版权,后韩学民因成本过高放弃了购买。最终,竞争者以每集70万元、总计4620万元的价格“胜”出。不过韩学民同时表示,“国内市场每年有约10部顶尖的剧,一定是有人抢的。我们的策略是抢一两部。”
56网副总裁李浩相信,同行之间总会存有矛盾和这样那样的顾虑,因此版权中介仍有运作空间。韩学民也认为,激动网会是行业里“长期存在”的买方之一。在韩学民看来,现今市场,因视频网站和片方之间的心理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交易遇冷,新媒体广告市场的增长或将带来转机,“如去年那般版权‘高涨’的时代不会再有了。”韩学民说。
视频网站们似乎终于等到了疯狂的国产影视剧版权市场“破局”的征兆。连日来,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的版权采购负责人相继发布了关于价格回落,甚至“冻结”的言论。近日召开的2012年北京春季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没有一家视频网站出手”的新媒体版权交易情况也被证实。
市场信号
业内对版权交易价格疯涨的最初印象始于去年6月的上海电视节。有制片人对记者表示,去年他卖出的一部档次中等的电视剧,在电视节前,其新媒体版权价格尚在十一二万拉锯。而电视节后,视频网站的报价不断升高,最终这部剧被一家网站以20多万一集的价格收入囊中。“不到一个月价格就翻了一番,而且每天被追着签合同,确实在心理上一下子对新媒体市场看重起来。”
作为对市场的回应,各家影视公司迅速将新媒体纳入成本回收体系中。2011年,华谊兄弟成立新媒体部门,主要对接腾讯、优酷、乐视等视频网站买家。此前,华谊兄弟通过与腾讯及乐视的合作,获得1.8亿元的销售额,核算下来有30%的制作成本来自新媒体渠道的支撑。
优酷总编辑朱向阳称,之前的版权价格虚高,与资本市场和市场竞争都有很大关系。一边是视频网站为打压对手,不断抬高网络版权价格;另一边几大卫视为了拼收视率,竞争已趋白热化。竞相哄抬中,电视剧价格一路高企。
激动网副总裁韩学民表示,借着视频版权上涨潮,演员片酬也在飙升。一名制片人告诉记者,“以往演员20万-30万/集的拍摄价格,直接暴涨至70-90万元/集。”加上制作、宣传等成本,一部影视剧没有150万-180万/集的售价收不回成本。韩学民说,其实制片方也频频叫苦,“他们经常跟我聊,不希望电视剧价格涨到这么高。如此涨法,对行业是破坏性的,毕竟演员的价格上去了就下不来,成本回收是一大问题。”
有消息称,去年卖七八十万一集的视频内容,今年在新媒体版权市场上的成交价仅三四十万。韩学民表示,“我觉得这个价格,腰斩也不为过,而且实际情况是,就算降价也没人接。”奇艺公司副总裁耿晓华告诉记者,每家视频网站的手里都有去年抢购的大量存货,今年这种“不买”的情况不仅是针对影视公司,同理也作用于版权中间商。视频网站之间进行版权内容置换,是业内如今更愿意采用的手段。
此番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的回调,与优酷、土豆的并购同步而来,由此亦引发联想:两大视频网站的整合,是否形成了在新媒体版权市场上的议价权,打造出有利于买方的新格局?
华谊兄弟副总经理、董秘胡明认为,“优土”合并并没有影响到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的升降。优酷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优酷和土豆尚为独立运营状态。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番“回落”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此前高昂价格带来过大的成本压力,进而最终打破了视频网站欲靠价格把控市场的计划。“视频网站赌性太胜,”一业内高管人士对记者表示,“但调整的速度很快。”去年年底,视频网站还在来年战略发布中纷纷表示了对影视剧版权市场的雄心壮志,今年,却迅速偃旗息鼓。
分销生意的变数
此前有媒体报道,版权分销大户乐视网出于资金困难开始“退片”,唐德影视公司推出的范冰冰版《武则天》,以及温州正栩影视所拍的《我的失忆女友》,都被乐视网退还给了制作单位。而一家影视公司的总经理也告诉记者,自去年与乐视网完成交易后,至今首笔应付款还未收到,且多次催款无果。据悉,该剧已与电视台同步在乐视网上线,并在与乐视进行版权合作的网站上也有播出。该名制片人无奈表示,现在没法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势必会影响到二轮发行,“时间上拖不起,只有等乐视付款,或等彻底完成发行再走法律程序。”
版权分销在乐视网营收上的超强比重,令其成为受市场调整影响最大的机构。乐视2011年财报显示,其全年于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上的收入为3.56亿元,占整个营收的将近六成,相比上一年的5300万元增长了570%。而年报中,乐视网现金亦开始捉襟见肘。
影视剧有很强的时效性,对比乐视和优酷两家上市公司在财报上公布的摊销方式,证券分析人士汤诗语认为,二者最大的区别是:乐视网是按授权期限摊销(永久则为十年),而优酷是按预期使用年限摊销,并且平均预期使用年限仅有2.15年。“假设乐视网和优酷各买一部1000万元的电视剧永久授权,那么每年的营业成本,这部电视剧在乐视网的账目上是100万元,而优酷则是465万元(按2.15年的平均版权合约期限),由此,针对同一部剧乐视网的营业成本比优酷低365万元,也就是营业利润高365万元。”但“就常识判断,优酷的摊销方式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样另一家私募也认为,“把购买的影视剧作为成本,而不是无形资产,才能体现乐视网真正的财务状况。几年后版权卖不动了,但是摊销还要继续下去,公司只能依靠资本市场不停融资。”
据悉,乐视网声称2011年购买影视版权约8亿元,而年报上显示当年新增应付账款为2.2亿元,即有四分之一版权交易尚未付款。4月13日,乐视网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的公司债券。
高涨时代终结?
对于网络版权价格调整,韩学民认为,“对激动网有影响是肯定的,但是不致命。”一方面,分销只是激动网的渠道之一。“通过与运营商、移动终端的合作,以及网站广告和个人付费等多渠道的收入,已经可以覆盖版权成本。”
另一方面,“理性很重要”。去年,激动网曾与某网站竞争《怪侠欧阳德》的版权,后韩学民因成本过高放弃了购买。最终,竞争者以每集70万元、总计4620万元的价格“胜”出。不过韩学民同时表示,“国内市场每年有约10部顶尖的剧,一定是有人抢的。我们的策略是抢一两部。”
56网副总裁李浩相信,同行之间总会存有矛盾和这样那样的顾虑,因此版权中介仍有运作空间。韩学民也认为,激动网会是行业里“长期存在”的买方之一。在韩学民看来,现今市场,因视频网站和片方之间的心理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交易遇冷,新媒体广告市场的增长或将带来转机,“如去年那般版权‘高涨’的时代不会再有了。”韩学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