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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会”关系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着一些误区,其原因在于没有解决好党的建设实践与党的建设目的的关系:长时期党组织一元化领导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以及制度建设方面“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方式。理顺村“两委会”关系的目的在于推进村民自治,要从运行机制上理顺村“两委会”的关系,并找准切入点把村党组织纳入村民自治的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