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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佛的身上,美国梦已经完全破碎,剩下的只是一地生活的碎片,日常的琐事占据了他小说和诗歌的大量篇幅,他写道:“害怕活得太久。害怕死亡。”就是在这种极端的矛盾中,他活着。
上世纪60年代中期,雷蒙德·卡佛突然对长篇小说失去了兴趣,也许他写过,天知道呢,在他去世后所有留下的文稿中,最长的也就是万字左右,没有一部小说达到长篇小说的篇幅。
他说:“这直接导致了我对诗和短篇小说的爱好。进去,出来,不拖延,下一个。”他这一生与诗歌和短篇小说为伴,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他更多的以短篇小说圣手的形象出现。女作家丁丽英说她很喜欢卡佛的小说,而格非在《雷蒙德·卡佛》一文中这样写道:“如今,雷蒙德·卡佛的影响与日俱增,俨然已是一位国际级的叙事大师。”
在加西亚·马尔克斯和卡尔维诺树立起一种繁复文字的丰碑之后,卡佛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追求的是“简单”,对于形式创新不仅没什么兴趣,而且似乎非常反感。他喜欢的作家是契诃夫,他有很多三乘五寸大小的卡片,上面抄写着他觉得非常有意思的句子,其中他反复体味的一句话就是从契诃夫的小说中摘录出来的:“……突然,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这句话对于卡佛来说有着某种神秘意味,他觉得这短短的一句话中有无限的可能性,它的简洁以及它的暗示性,仿佛一座冰山,用它露出水面的部分呼唤着人们对隐而不见部分的想象。
另一位美国“简单派”的重要作家杰弗里·沃尔夫对他的学生说:“别耍廉价的花招”,卡佛觉得这句话还不过瘾,他想说得更简单:“别耍花招。”不管是廉价还是精心制作,他都不需要。他觉得一些日常的事物,比如一双旧鞋子,或是落日夕阳,就能让人目瞪口呆。
于是,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些看似可有可无的故事。雷蒙德·卡佛向人们讲述他们平凡的美国大众恍惚而又不确定的生活状态,他本身就是其中的一分子,所以写起这样的小说来自然是得心应手。卡佛说:“我自己就是这些劳动着的穷人中的一分子。对于他们,我充满了同情。他们是我的人们。”他要画一张美国穷人的浮世绘,他的迷人之处也许就在于此。
他说自己喜欢纳博科夫,一段看似无关痛痒的对话就能让他头皮发麻激动不已,他将这视作自己的信条。他达到了,他总是强调尺寸感、适度感和准确。
但他所描写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荒凉,被蛛网笼罩,被失眠困扰,醒来后会惊讶地发现,自己额头中央、眼睛上方的位置上,会有一道抓痕;室内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他突然发现,自己就是“一個用自己的手对付自己的人”,生存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生存就是和自己的搏斗。和肺癌,和酒精,和无穷无尽的空虚搏斗。他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这是他无法阅读和写作长篇小说的重要原因,从医学角度来看,这是神经衰弱的典型症状,他的神经长期紧张。
于是,他选择了酗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这是家庭遗传的结果。对于自己身上的痼疾,他是怨恨的。他说:“父亲,我爱你,但我怎么能说谢谢你,我难道不也是个酒鬼?”
在酒精的麻醉中,他可以暂时忘却一些人生的不如意,同时,酗酒生涯也惠泽着他的写作。他的许多小说名篇写到了喝酒。《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中的利奥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这成了他逃避生活的一种途径。《我打电话的地方》讲的也是酗酒者的故事,在卡佛的身上,美国梦已经完全破碎,剩下的只是一地生活的碎片,日常的琐事占据了他小说和诗歌的大量篇幅,他写道:“害怕活得太久。害怕死亡。”就是在这种极端的矛盾中,他活着。
上世纪60年代中期,雷蒙德·卡佛突然对长篇小说失去了兴趣,也许他写过,天知道呢,在他去世后所有留下的文稿中,最长的也就是万字左右,没有一部小说达到长篇小说的篇幅。
他说:“这直接导致了我对诗和短篇小说的爱好。进去,出来,不拖延,下一个。”他这一生与诗歌和短篇小说为伴,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他更多的以短篇小说圣手的形象出现。女作家丁丽英说她很喜欢卡佛的小说,而格非在《雷蒙德·卡佛》一文中这样写道:“如今,雷蒙德·卡佛的影响与日俱增,俨然已是一位国际级的叙事大师。”
在加西亚·马尔克斯和卡尔维诺树立起一种繁复文字的丰碑之后,卡佛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追求的是“简单”,对于形式创新不仅没什么兴趣,而且似乎非常反感。他喜欢的作家是契诃夫,他有很多三乘五寸大小的卡片,上面抄写着他觉得非常有意思的句子,其中他反复体味的一句话就是从契诃夫的小说中摘录出来的:“……突然,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这句话对于卡佛来说有着某种神秘意味,他觉得这短短的一句话中有无限的可能性,它的简洁以及它的暗示性,仿佛一座冰山,用它露出水面的部分呼唤着人们对隐而不见部分的想象。
另一位美国“简单派”的重要作家杰弗里·沃尔夫对他的学生说:“别耍廉价的花招”,卡佛觉得这句话还不过瘾,他想说得更简单:“别耍花招。”不管是廉价还是精心制作,他都不需要。他觉得一些日常的事物,比如一双旧鞋子,或是落日夕阳,就能让人目瞪口呆。
于是,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些看似可有可无的故事。雷蒙德·卡佛向人们讲述他们平凡的美国大众恍惚而又不确定的生活状态,他本身就是其中的一分子,所以写起这样的小说来自然是得心应手。卡佛说:“我自己就是这些劳动着的穷人中的一分子。对于他们,我充满了同情。他们是我的人们。”他要画一张美国穷人的浮世绘,他的迷人之处也许就在于此。
他说自己喜欢纳博科夫,一段看似无关痛痒的对话就能让他头皮发麻激动不已,他将这视作自己的信条。他达到了,他总是强调尺寸感、适度感和准确。
但他所描写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荒凉,被蛛网笼罩,被失眠困扰,醒来后会惊讶地发现,自己额头中央、眼睛上方的位置上,会有一道抓痕;室内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他突然发现,自己就是“一個用自己的手对付自己的人”,生存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生存就是和自己的搏斗。和肺癌,和酒精,和无穷无尽的空虚搏斗。他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这是他无法阅读和写作长篇小说的重要原因,从医学角度来看,这是神经衰弱的典型症状,他的神经长期紧张。
于是,他选择了酗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这是家庭遗传的结果。对于自己身上的痼疾,他是怨恨的。他说:“父亲,我爱你,但我怎么能说谢谢你,我难道不也是个酒鬼?”
在酒精的麻醉中,他可以暂时忘却一些人生的不如意,同时,酗酒生涯也惠泽着他的写作。他的许多小说名篇写到了喝酒。《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中的利奥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这成了他逃避生活的一种途径。《我打电话的地方》讲的也是酗酒者的故事,在卡佛的身上,美国梦已经完全破碎,剩下的只是一地生活的碎片,日常的琐事占据了他小说和诗歌的大量篇幅,他写道:“害怕活得太久。害怕死亡。”就是在这种极端的矛盾中,他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