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档案特藏室在我国的进展情况和现状2001年,国家档案局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工作会议上提出:“各级国家档案馆,尤其是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馆,可以尝试建立‘档案特藏室’,采用先进的设施、设备,对特别珍贵、贵重的档案集中保管,实施特殊保管和利用。”在此之前,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等档案馆对档案特藏室建设实践与经验进行了总结。之后,山东、辽宁、安徽、湖南、湖北、天津、青岛等档案馆相继建立了档案特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