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中,重视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的艺术教育已成为共识。中外教育界内人士都认为,一个人的艺术素质与思想、品行、修养,乃至举止谈吐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中小学生喜欢音乐是天性,是进行艺术教育的最佳时期、重要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应当把握教育契机,认真研究素质教育中的音乐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当代,研究素质教育中的音乐教学的基本特征很有必要。
一、树立艺术教育观,摆准素质教育中音乐教学的位置。
在素质教育替代应试教育的过程中,在提倡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时,特别要强调教学本质的“反朴归真”。音乐教学也应由原来的“技术教育”回归到“艺术教育”上来。过去,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为片面落实“双基”,教学内容上主要为单一的教唱歌,及为教唱歌而进行的识谱教学;在“教师中心论”的影响下,教学方法与手段上主要采用极其陈旧的教授法,技能训练枯燥乏味,学生永远处于被动状态。苏霍姆林斯基精辟地指出:“音乐教育——这不是培养音乐家,这首先是培养人。要培养学生的情感、想象力和个性。”这不仅是教育转轨的需要,也是学生对音乐教育的需求。“技术”教育是短暂的,会唱几首教材上的歌短期内也是做得到的,但过后就会生疏乃至遗忘,但“艺术”教育却是终生受益。学生走向社会后,永远是高雅、健康音乐的爱好者、鉴赏者、实践者。作为艺术教育的音乐教学应以知识、技能为手段,形象、情感为根本,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艺术素质为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这一点在音乐教育中尤为重要。因为在音乐教学中不管是音乐欣赏,还是音乐表演,对于同一首作品,每一个人在审美和表现美的过程中,都会有一定的差异,或者说都带有些自己的主观性和个性。因而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对作品的分析、讲解,只能起引导和启发学生思维的作用,不能作为标准答案。音乐审美教育的这一特点,使其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思维等方面具有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决定了音乐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此外,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教学还包含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习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音乐教学以情感体验和形象思维作为审美的主要途径。要进入这一途径,学生的参与是先决条件。因为人的感情和思维是人对外界事物的心理反应,是不能用他人的意志和感受来取代的,所以,音乐教育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这也是体现音乐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的特征之一。
2.音乐教学应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
由于音乐审美和音乐表现的过程中,不可能像其他学科那样有标准答案,所以,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在教学中要体现民主、平等的思想,允许个性的存在。当学生的感受与教师的有差异时,应该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只要学生的思维方向符合音乐审美的基本规律,就应该给予肯定。
3.音乐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指个体积极探求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是应响学生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对某件事情感兴趣,就会积极地去探索了解,掌握起来也很快。因此,在音乐教育中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定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音乐教学目标。
素质教育的质量观是使全体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音乐教学要改变过去重知识技能的操练、轻审美情感的陶冶,重尖子学生的获奖出名、轻全体学生的音乐素质的提高的倾向,应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1.音乐欣赏、感受能力的培养。
人类学习语言的第一步是听,第二步是模仿,学音乐也是如此。可以说,欣赏音乐是学习音乐的前导阶段,通过欣赏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大批具有一定音乐素质的学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的一生都会是以欣赏者的身份存在而并非音乐工作者。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欣赏、感受能力是基础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很大程度是依赖于音乐欣赏得以实现的。通过欣赏古今中外的许多经典作品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美的感受能力,在长期潜移默化的熏陶中起到净化学生心灵、陶冶思想情操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的目的,这也是美育教育的宗旨。
2.创造能力的培养。
我们时常在传媒资料中看到类似以下的消息: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基础知识一般都比国外学生扎实,考试分数也高,但走上社会后,工作能力、社交能力、创造能力与外国学生比却大大逊色,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高分低能”。这正是中国“应试教育”所造成的结果。长期的灌输式的教育使我们的学生都已成为或都在努力成为考试高手,至于创造能力,待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培养吧!殊不知十几年的书读下来,人的思维模式已成为了定势,最具可塑性的时期已过去,再进行培养已为时太晚!
应该说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是多学科的共同任务,音乐课当然也可以发挥其用武之地。例如:教歌曲时,有些歌曲在作曲上并不完美或旋律不够流畅,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启发学生作一些必要的修改。有时用简单的歌词让学生尝试着谱几句曲,或者让学生围绕一个主题作几句曲调。再如:让学生听一段音乐,然后请擅长跳舞的学生配合音乐编一段舞蹈,或者根据配乐故事让学生分别扮演几个角色等等都可以起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作用。
总之,学生的音乐素质的核心是感受音乐、欣赏音乐、创造音乐的能力。它是通过听觉器官的媒介,并借助大脑思维,感知并理解由音高、音色、节拍、节奏、旋律等音乐要素组合而成的音响艺术,从而引起生理、心理上的反应、共鸣和情感体验。素质不仅仅是重复教师所教的,其本质在于发展、创造。音乐教学要着重在创造音乐能力的培养上,也就是说,学生通过对音乐形式和表现技巧的学习训练,培养对音乐要素进行提炼、加工、想象、构思,去创造新的艺术形象的能力。当然,这种创造力不是要求学生去创作,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更多是体现在演唱、演奏和综合表演上。特别要强调的,音乐教学是普及性的艺术教育,不是专业性的,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艺术尖子的培养上,目光盯在奖牌、名次上。真正的教学质量应从全体学生身上体现出来。
一、树立艺术教育观,摆准素质教育中音乐教学的位置。
在素质教育替代应试教育的过程中,在提倡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时,特别要强调教学本质的“反朴归真”。音乐教学也应由原来的“技术教育”回归到“艺术教育”上来。过去,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为片面落实“双基”,教学内容上主要为单一的教唱歌,及为教唱歌而进行的识谱教学;在“教师中心论”的影响下,教学方法与手段上主要采用极其陈旧的教授法,技能训练枯燥乏味,学生永远处于被动状态。苏霍姆林斯基精辟地指出:“音乐教育——这不是培养音乐家,这首先是培养人。要培养学生的情感、想象力和个性。”这不仅是教育转轨的需要,也是学生对音乐教育的需求。“技术”教育是短暂的,会唱几首教材上的歌短期内也是做得到的,但过后就会生疏乃至遗忘,但“艺术”教育却是终生受益。学生走向社会后,永远是高雅、健康音乐的爱好者、鉴赏者、实践者。作为艺术教育的音乐教学应以知识、技能为手段,形象、情感为根本,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艺术素质为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这一点在音乐教育中尤为重要。因为在音乐教学中不管是音乐欣赏,还是音乐表演,对于同一首作品,每一个人在审美和表现美的过程中,都会有一定的差异,或者说都带有些自己的主观性和个性。因而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对作品的分析、讲解,只能起引导和启发学生思维的作用,不能作为标准答案。音乐审美教育的这一特点,使其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思维等方面具有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决定了音乐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此外,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教学还包含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习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音乐教学以情感体验和形象思维作为审美的主要途径。要进入这一途径,学生的参与是先决条件。因为人的感情和思维是人对外界事物的心理反应,是不能用他人的意志和感受来取代的,所以,音乐教育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这也是体现音乐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的特征之一。
2.音乐教学应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
由于音乐审美和音乐表现的过程中,不可能像其他学科那样有标准答案,所以,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在教学中要体现民主、平等的思想,允许个性的存在。当学生的感受与教师的有差异时,应该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只要学生的思维方向符合音乐审美的基本规律,就应该给予肯定。
3.音乐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指个体积极探求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是应响学生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对某件事情感兴趣,就会积极地去探索了解,掌握起来也很快。因此,在音乐教育中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定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音乐教学目标。
素质教育的质量观是使全体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音乐教学要改变过去重知识技能的操练、轻审美情感的陶冶,重尖子学生的获奖出名、轻全体学生的音乐素质的提高的倾向,应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1.音乐欣赏、感受能力的培养。
人类学习语言的第一步是听,第二步是模仿,学音乐也是如此。可以说,欣赏音乐是学习音乐的前导阶段,通过欣赏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大批具有一定音乐素质的学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的一生都会是以欣赏者的身份存在而并非音乐工作者。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欣赏、感受能力是基础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很大程度是依赖于音乐欣赏得以实现的。通过欣赏古今中外的许多经典作品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美的感受能力,在长期潜移默化的熏陶中起到净化学生心灵、陶冶思想情操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的目的,这也是美育教育的宗旨。
2.创造能力的培养。
我们时常在传媒资料中看到类似以下的消息: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基础知识一般都比国外学生扎实,考试分数也高,但走上社会后,工作能力、社交能力、创造能力与外国学生比却大大逊色,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高分低能”。这正是中国“应试教育”所造成的结果。长期的灌输式的教育使我们的学生都已成为或都在努力成为考试高手,至于创造能力,待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培养吧!殊不知十几年的书读下来,人的思维模式已成为了定势,最具可塑性的时期已过去,再进行培养已为时太晚!
应该说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是多学科的共同任务,音乐课当然也可以发挥其用武之地。例如:教歌曲时,有些歌曲在作曲上并不完美或旋律不够流畅,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启发学生作一些必要的修改。有时用简单的歌词让学生尝试着谱几句曲,或者让学生围绕一个主题作几句曲调。再如:让学生听一段音乐,然后请擅长跳舞的学生配合音乐编一段舞蹈,或者根据配乐故事让学生分别扮演几个角色等等都可以起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作用。
总之,学生的音乐素质的核心是感受音乐、欣赏音乐、创造音乐的能力。它是通过听觉器官的媒介,并借助大脑思维,感知并理解由音高、音色、节拍、节奏、旋律等音乐要素组合而成的音响艺术,从而引起生理、心理上的反应、共鸣和情感体验。素质不仅仅是重复教师所教的,其本质在于发展、创造。音乐教学要着重在创造音乐能力的培养上,也就是说,学生通过对音乐形式和表现技巧的学习训练,培养对音乐要素进行提炼、加工、想象、构思,去创造新的艺术形象的能力。当然,这种创造力不是要求学生去创作,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更多是体现在演唱、演奏和综合表演上。特别要强调的,音乐教学是普及性的艺术教育,不是专业性的,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艺术尖子的培养上,目光盯在奖牌、名次上。真正的教学质量应从全体学生身上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