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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何进一步改革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适应社会公众的期待及人大监督、财政改革、《审计法》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走向更加规范、科学和效益,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探讨的一项课题。
【关键词】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运行现状
目前审计机关在内部职能划分上,除少数综合性的部门外,其余业务部门都是按行业划分设置的,如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农业与环境审计、金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审计对象也相对固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每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主要有以下步骤:制定计划、组织分工、实施计划、汇总成果,向政府报告,向人大报告、审计公告、督促整改。具体实施过程体现在两个《方案》上:一是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是规划当年整个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整体方案。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是针对每个具体审计项目设计的详细工作计划。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职能发挥不到位
由于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职能发挥仍然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计选取的重点和内容方面,过多地关注微观问题,沿用过时和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多,对分析存在问题的内在成因和透过现象研究本质不足,仅就问题论问题较多,从宏观上、体制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少。二是缺乏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统一把握,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盘考虑不够,对预算收支的结构性分析特别是对同一支出科目或人均支出的横向对比分析较少,更没有对同一单位或同一支出项目进行环比分析,找出变化的规律性。三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不全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开发不够,“一花多果”情况少,影响了这项工作的综合效果。四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存在时效性滞后效应,审计机关在向人大提交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的时间是在每年的六、七月份,而此时财政预算早已经执行完毕,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也早己下达,因此,立法机关要从源头上对下年度预算进行监督的作用大大减弱,从而直接削弱了人大对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效果。
(二)审计目标不合理,审计范围不够宽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应当涵盖本级财政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两大方面,但在现实情况中,审计财政收入不够全面,其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分税制导致的中央收入部分无法在本级审计中进行体现,造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部分缺失和不完整。二是预算内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内容不够全面,由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相对不足,加之受外来力量千涉等因素影响,审计机关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比例较低。三是对审计单位选择上存在结构不合理性,对政府组成部门安排审计较多,对党委、人大和政协等部门安排审计较少,有的单位常年未接受审计。审计覆盖面过窄和结构不合理导致审计结果不能更全面反映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不利于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三)对预算编制审计重视不够
我国己经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多年,长期以来,一直把本级和下级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实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后,这种状况仍未彻底改变,部门预算审计关注的重点仍然是预算执行环节和决算环节,仍然停留在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层面上,而审计关口前移进行事前监督即对预算编制进行监督做得不到位。仔细研究分析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很多是因为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不细化造成的,预算编制粗糙,对预算审查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不把预算编制纳入审计范围,预算执行审计就不完整,对预算监督就不能完全到位,更无法为人大、政府加强预算监督提供全面完整的依据。
三、现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从财政管理体制看,尚不够科学与完善。一是分税制度。目前实行的分税制只明确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但没有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与财权分配关系。二是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调控权没有充分发挥出均等化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一般转移支付比例过低,大量采用专项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效益评估机制等,导致资金分配方法不科学、使用效率不高,并存在大量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是中央财政统得过细,加之预算管理级次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使得专项资金管理难度增大,由此带来审计难度增大,监督成本升高。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或者滞后过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可依据的法规不完善、不充分甚至无法可依,是导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一是审计管辖权的划分缺乏灵活性,割裂了经济事项或区域经济的内在关联。二是审计机关在人、财两方面对同级政府的依存度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审计独立性的发挥,而部门预算收支状况又是同级政府执政行为的经济表现,因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会受到同级政府的制约,其公正性、公开性和全面性会大打折扣。
(三)监督环境不匹配
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监督形式主要有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结果的监督以及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目前,这种三方监管的局面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督力量,人大、审计、财政各自执法,重复监督甚至互不信任,没有建立起信息交流、沟通、共享的平台,没有建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协调、信息资源共享的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对策
(一)科学制定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审计目标应有所不同,现阶段国家审计的目标应紧跟国家经济财政体制改革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服务。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上提出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解决办法,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使审计监督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因素。在审计范围的把握上,应力求达到三个“全面覆盖”。一是在审计对象上,达到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部门和单位的全面覆盖,既要包括行政事业性质的预算部门和单位,也要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企业单位。二是在审计资金范围上,达到对财政性资金的全面覆盖,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要求。三是在审计内容上,达到对财政运行过程的全面覆盖,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要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事后评估的全过程,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全面性和建设性。 (二)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效率
第一,要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至少要制定三年期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保证每三年所有预算单位都轮审一遍,不留空白和死角,同时要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或调查,防止出现交叉审计和重复审计,浪费审计资源,增加被审计单位负担。其次,要突出审计重点。要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重点问题和宏观问题进行审计。第三,要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要借助财政部门的金财工程和税务部门的金税工程,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金审”工程功能,从偏重手工审计向以计算机辅助审计为主导转变,从就地审计和事后审计向远程审计和事中审计的有机结合转变,研究以网络平台和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建立审计信息平台和审计数据模型,设计预算执行审计模块,并积极研究探索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实现实时监督。要采用分析性复核、实质性测试、审计抽样、风险评估等现代数理统计分析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四,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审计干部要加强政治、经济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理论水平,全面把握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第五,要整合审计资源。要充分发掘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提升综合审计效能,要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信息档案,为预算执行审计提供信息支持。
(三)全面推行审计公告制度
我国执行审计公告制度还不完全到位,在此建议:1.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法规,明确审计公告的程序、形式、权限、受众范围、公告内容和责任等,使审计公告成为法定程序,具有刚性约束。2.建立审计公告后的信息反馈机制,要设置专门媒介,开通社会评议和建议的反映渠道,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及时回应民意,妥善处理反馈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3.扩大预算执行审计公告的内容,除涉密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将所有预算执行审计过的单位和结果全部公开,在公告内容上要尽量细化,除公告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外,也要把预算、决算数按项目收、支类别全部公开,让公众能看得明白,促进建立“阳光财政”和“阳光审计”。
参考文献:
[1]谢华.政府审计双向管理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0(2).
[2]何其君.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4(3).
[3]蒋玉芬.财政预算审计重点内容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
【关键词】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运行现状
目前审计机关在内部职能划分上,除少数综合性的部门外,其余业务部门都是按行业划分设置的,如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农业与环境审计、金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审计对象也相对固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每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主要有以下步骤:制定计划、组织分工、实施计划、汇总成果,向政府报告,向人大报告、审计公告、督促整改。具体实施过程体现在两个《方案》上:一是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是规划当年整个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整体方案。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是针对每个具体审计项目设计的详细工作计划。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职能发挥不到位
由于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职能发挥仍然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计选取的重点和内容方面,过多地关注微观问题,沿用过时和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多,对分析存在问题的内在成因和透过现象研究本质不足,仅就问题论问题较多,从宏观上、体制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少。二是缺乏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统一把握,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盘考虑不够,对预算收支的结构性分析特别是对同一支出科目或人均支出的横向对比分析较少,更没有对同一单位或同一支出项目进行环比分析,找出变化的规律性。三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不全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开发不够,“一花多果”情况少,影响了这项工作的综合效果。四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存在时效性滞后效应,审计机关在向人大提交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的时间是在每年的六、七月份,而此时财政预算早已经执行完毕,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也早己下达,因此,立法机关要从源头上对下年度预算进行监督的作用大大减弱,从而直接削弱了人大对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效果。
(二)审计目标不合理,审计范围不够宽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应当涵盖本级财政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两大方面,但在现实情况中,审计财政收入不够全面,其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分税制导致的中央收入部分无法在本级审计中进行体现,造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部分缺失和不完整。二是预算内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内容不够全面,由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相对不足,加之受外来力量千涉等因素影响,审计机关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比例较低。三是对审计单位选择上存在结构不合理性,对政府组成部门安排审计较多,对党委、人大和政协等部门安排审计较少,有的单位常年未接受审计。审计覆盖面过窄和结构不合理导致审计结果不能更全面反映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不利于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三)对预算编制审计重视不够
我国己经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多年,长期以来,一直把本级和下级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实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后,这种状况仍未彻底改变,部门预算审计关注的重点仍然是预算执行环节和决算环节,仍然停留在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层面上,而审计关口前移进行事前监督即对预算编制进行监督做得不到位。仔细研究分析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很多是因为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不细化造成的,预算编制粗糙,对预算审查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不把预算编制纳入审计范围,预算执行审计就不完整,对预算监督就不能完全到位,更无法为人大、政府加强预算监督提供全面完整的依据。
三、现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从财政管理体制看,尚不够科学与完善。一是分税制度。目前实行的分税制只明确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但没有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与财权分配关系。二是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调控权没有充分发挥出均等化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一般转移支付比例过低,大量采用专项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效益评估机制等,导致资金分配方法不科学、使用效率不高,并存在大量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三是中央财政统得过细,加之预算管理级次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使得专项资金管理难度增大,由此带来审计难度增大,监督成本升高。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或者滞后过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可依据的法规不完善、不充分甚至无法可依,是导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一是审计管辖权的划分缺乏灵活性,割裂了经济事项或区域经济的内在关联。二是审计机关在人、财两方面对同级政府的依存度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审计独立性的发挥,而部门预算收支状况又是同级政府执政行为的经济表现,因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会受到同级政府的制约,其公正性、公开性和全面性会大打折扣。
(三)监督环境不匹配
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监督形式主要有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结果的监督以及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目前,这种三方监管的局面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督力量,人大、审计、财政各自执法,重复监督甚至互不信任,没有建立起信息交流、沟通、共享的平台,没有建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协调、信息资源共享的财政预算管理动态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对策
(一)科学制定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审计目标应有所不同,现阶段国家审计的目标应紧跟国家经济财政体制改革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服务。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上提出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解决办法,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使审计监督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因素。在审计范围的把握上,应力求达到三个“全面覆盖”。一是在审计对象上,达到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部门和单位的全面覆盖,既要包括行政事业性质的预算部门和单位,也要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企业单位。二是在审计资金范围上,达到对财政性资金的全面覆盖,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要求。三是在审计内容上,达到对财政运行过程的全面覆盖,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要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事后评估的全过程,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全面性和建设性。 (二)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效率
第一,要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至少要制定三年期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保证每三年所有预算单位都轮审一遍,不留空白和死角,同时要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或调查,防止出现交叉审计和重复审计,浪费审计资源,增加被审计单位负担。其次,要突出审计重点。要分清轻重缓急,抓住重点问题和宏观问题进行审计。第三,要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要借助财政部门的金财工程和税务部门的金税工程,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金审”工程功能,从偏重手工审计向以计算机辅助审计为主导转变,从就地审计和事后审计向远程审计和事中审计的有机结合转变,研究以网络平台和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建立审计信息平台和审计数据模型,设计预算执行审计模块,并积极研究探索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实现实时监督。要采用分析性复核、实质性测试、审计抽样、风险评估等现代数理统计分析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四,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审计干部要加强政治、经济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理论水平,全面把握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第五,要整合审计资源。要充分发掘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提升综合审计效能,要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信息档案,为预算执行审计提供信息支持。
(三)全面推行审计公告制度
我国执行审计公告制度还不完全到位,在此建议:1.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法规,明确审计公告的程序、形式、权限、受众范围、公告内容和责任等,使审计公告成为法定程序,具有刚性约束。2.建立审计公告后的信息反馈机制,要设置专门媒介,开通社会评议和建议的反映渠道,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及时回应民意,妥善处理反馈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3.扩大预算执行审计公告的内容,除涉密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将所有预算执行审计过的单位和结果全部公开,在公告内容上要尽量细化,除公告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外,也要把预算、决算数按项目收、支类别全部公开,让公众能看得明白,促进建立“阳光财政”和“阳光审计”。
参考文献:
[1]谢华.政府审计双向管理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0(2).
[2]何其君.县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4(3).
[3]蒋玉芬.财政预算审计重点内容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