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政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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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英国“光荣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最主要的政治思想家,在辉格党反对查理二世的高潮之际,他写下《政府论》,站在人类发展史的高度,驳斥了君权神授和王位继承的观点,继而论述了自己成系统的国家理论和法律理论。作者所提及的“自然状态”尤其令人感兴趣,在我们形成社会共同体之前,社会是在自然法的支配下合理运行的,但无法维持长时间的稳定安宁,于是需要社会契约论的指导,需要将这些民主原则用规则的形式落实在实践中,笔者将在下文中对自然状态产生的原因、缺陷、缺陷的解决方案和缺陷的解决方案的强调要素,一一阐释自然状态的相关产物,从中清晰可见洛克的自由主义精神。
  关键词:自由;平等;理性;政府权力;现代国家
  中图分类号:D9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2-0133-02
  作者简介:孔德婧(1998-),女,陕西西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志愿者,博雅教育项目成员。
  一、作者其人与写作背景
  洛克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掌权的初始阶段,17世纪的英国饱含勃勃雄心角逐世界,此时涌现了很多思考国家政治发展未来蓝图的著作,洛克的《政府论》便是其中之一。即便是“光荣革命”结束之后,君权神授说和君权世袭观在当时的英国仍然十分吃香,和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思想格格不入,社会呼唤着体系化、具有普遍说服力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政治指导思想。
  洛克本人具有諸多头衔,不仅仅是提出现代国家思想基础的政治家,也是写出《人类悟性论》的经验主义哲学的开创者,他的功夫不是只停留在笔尖,还在并不长久的政治生涯中付诸了伟大的实践。从医、从师的丰富经历也给他的思想提供了多种路径,学术职位和政治职位都是他所获得的冠冕。洛克先生的社交圈非常广泛,他和艾萨克·牛顿、索马思、查尔斯等等都有真挚的友情。
  在整个论证的过程中,笔者认为有许多可以总结抽象出的原则贯穿其中,例如平等原则、理性原则、自由原则、法治原则等等,但是这些原则不仅仅体现于我们所认为的传统典型的方面,笔者从更多细小的想法中也看到了这些原则的身影,这些原则不仅仅应用于英国的政治治理当中,更在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二、自然状态
  阅读《政府论》的过程中,笔者能看到作者预见未来的智慧,法治社会、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理性原则等等精神都贯穿始终。作者也不乏善意的情怀,在他的眼中,人类最原始的状态也是具有理性精神的,不同于霍布斯眼中的原始自然状态,他认为那是一片混沌,切都以人性本恶为基础。他认为人类天生是贪婪利己的,支配人的行动的根本原则是“自我保存”,每个人都轻易的有生命的危险,野蛮地相互敌对。在他的世界观中人们从属于理性的法则,人本身具有社会性,在这种比较“高级”的设定中,能够反映出来洛克的进步思想和他的非凡智慧,而洛克在行文过程中,非常具有思辨性和逻辑条理,阅读十分流畅。
  正是这种对自然状态的讨论引起了笔者的极大兴趣,笔者经常思考,在构建一个社会共同体之前,以供我们祖先生存的环境究竟是什么样子,于是笔者对洛克在这一部分的描述做出了如下的总结:
  (一)自然状态的产生原因:洛克沿袭前人对于自然状态和自然法的说法,再做出了一些改变,让它具有自由主义的色彩,更见能够适用于当时的情景。他认为在我们所途径的历史上,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时期,人们都依据自然法享有“自然权利”,这是一种绝对平等的状态。同种和同等的人们生来就毫无差别地享有同样的自然赋予的便利,也可以运用相同的身心智力,因此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相互之间而对隶属和服从关系(也刚好从这一层面说明奴隶制的愚蠢性,表达对君权神授和君主专制的驳斥)。最重要的便是自然法所带来的理性精神,教导愿意服从理性的人类,既然人们都是平等的和独立的,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自由,那么在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秩序就会成为一种良性循环。
  (二)自然状态的缺陷:但是这种理性精神说到底也只是一种抽象的精神,就像是原则和规则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规则,原则会无处体现,无从下笔。人类毕竟有自己的阴暗面,不能保持圣人一般在所有决策中保持中立和公正。于是自然状态中会显示出以下缺陷:
  1.缺少一种确立的、固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这种法律对于裁决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来说,是永远可行有效的,甚至是处理矛盾的“万金油”。
  2.缺少一个有权依据确立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具有公信力而且相对而言极其公正的裁判者或者裁判机构。
  3.缺少一个根据裁判结果才执行惩罚行为的强大而正确的执行力,对于正确的判决而言,这样的匮乏会导致一纸空文的不良后果。
  (三)自然状态的解决方法:在以上三点的缺陷的影响下,洛克提出了一个方案来弥补这些漏洞。为了让人们从持续的充满恐惧与危险的状态中跳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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