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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虽然在消费水平、出行、娱乐等方面的品质更高,但离婚家庭的数量也逐年增加。一旦出现婚姻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往往成为夫妻离婚中争论的焦点问题,尽管我国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从实践情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对离婚财产分割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首先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介绍,然后就目前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缺陷及完善策略进行了分析,望参考。
关键词:离婚财产分割 分割原则 缺陷 完善
从2003年开始,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仅2015年就有超过400万对夫妻离婚,这一数字是十年前的几倍之多。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问题始终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所以加强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在婚姻制度中男女平等,婚姻法中规定了男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第二,照顾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需要遵循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家庭破裂,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打击,法律中不允许在财产分割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第三,过错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如果一方具有明显的过错,在财产分割中可以适当的少分,甚至不分。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在婚姻过程中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具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
二、现阶段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人对婚姻产生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在功利化、极端化思想驱使下,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离婚损害也大大增加。离婚损害分为离因损害、离婚损害两种。其中,离因损害就是由于一方导致离婚侵权行为;离婚损害就是离婚本身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目前,我国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法院判决中也没有依据参照,有时会出现差异性判决,引发当事人的不满。
2.夫妻共同財产范围确定制度方面。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夫妻的婚姻关系属于社会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主要建立在血缘关系联系(子女)以及两者结合基础上,都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包括任何一方财产投资获得收益、双方享有的住房公积金和补贴、双方实际取得的破产安置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等等。在实际分割财产过程中,不能得到合理的财产分配,与婚姻法中相关原则相违背。
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问题上。就我国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一般具有明确的分工,一方赚钱养家糊口,而另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投入更大的精力。在现实中,承担家庭劳动更多的一般为女性,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资源进行家庭劳动的行为,一般不能用金钱衡量其收益,在家庭财产分割过程中,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就会失去公平性,也违背了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同时,在夫妻离婚案件中,由于大多数都是男性在外赚钱,女方根本不知道男方拥有多少资产,同时在短时间也不可能提供证据,必定导致女方成为弱势方。
三、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办法
近年来,我国婚姻法经过不断的修订,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分别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之前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归属于各自所有。该财产制是夫妻别体主义的产物,也是女权主义的集中体现。但是该财产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即对于大多数的女性可能是不利的。因为在家庭生活中,女方会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家庭,在收入能力上会较弱。但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仍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也无法涵盖变化多端的社会现象。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五花八门,不断的涌现出新的问题。为了体现婚姻法的公平性,有效的保障双方利益,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彰显我国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以及公平性。
1.不断的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很少情况会出现双方自觉自愿,还应该进来相关的离婚财产清算制度,做好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清算事宜,确保双发财产分割中的有效性,同时弥补分割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合理的财产清算制度,能够提高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开性、透明性,提高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确保了离婚双方中弱势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逐渐提升,但还有少数的群众缺少法律保护意识,不懂法,不会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这样就能有效的减少离婚损害问题。国家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法律氛围,不断的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这对于保证社会稳定、家庭和睦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3.完善离婚财产分割立法,优化分割原则。完善离婚财产立法是离婚财产分割合理公平的前提,只有制定严明的法律,才能给法院取证提供充足的依据,才能为离婚双方提供更加公平的权益保护,提高了法院判决的合理、公平性。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从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现状来说,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案件的复杂性也不断提升,给立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不断的总结经验,加强社会调研等,开拓创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法律。各级审判机关,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必须探索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可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权威性。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离婚是解除夫妻间合法关系的正当途径,但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一直是类此案件处理的难点。对于我国现有的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来说,在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损害赔偿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坚持公平、公正等原则,加强立法创新,不断的优化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等,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途瑞霞,李丹丹,王勉.浅析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5,17(3):125-126.
[2]周春秋.中德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比较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2015,23(1):99-100.
[3]胡静.论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的分割[J].吉林大学.2014,13(2):104-105.
[4]焦常保.论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立法缺陷[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1098):32-33.
[5]竺伟东,刘小蓉. 论双方父母赠与夫妻的不动产之归属——从《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谈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立法的完善[J]. 法制与社会,2013,05:66-67+70.
作者简介;李亚安(1986-),男,汉族,山东曹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读,现就职于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研究方向:婚姻法。
关键词:离婚财产分割 分割原则 缺陷 完善
从2003年开始,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仅2015年就有超过400万对夫妻离婚,这一数字是十年前的几倍之多。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问题始终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所以加强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在婚姻制度中男女平等,婚姻法中规定了男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第二,照顾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需要遵循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家庭破裂,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打击,法律中不允许在财产分割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第三,过错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如果一方具有明显的过错,在财产分割中可以适当的少分,甚至不分。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在婚姻过程中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具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
二、现阶段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人对婚姻产生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在功利化、极端化思想驱使下,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离婚损害也大大增加。离婚损害分为离因损害、离婚损害两种。其中,离因损害就是由于一方导致离婚侵权行为;离婚损害就是离婚本身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目前,我国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法院判决中也没有依据参照,有时会出现差异性判决,引发当事人的不满。
2.夫妻共同財产范围确定制度方面。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夫妻的婚姻关系属于社会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主要建立在血缘关系联系(子女)以及两者结合基础上,都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包括任何一方财产投资获得收益、双方享有的住房公积金和补贴、双方实际取得的破产安置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等等。在实际分割财产过程中,不能得到合理的财产分配,与婚姻法中相关原则相违背。
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问题上。就我国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一般具有明确的分工,一方赚钱养家糊口,而另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投入更大的精力。在现实中,承担家庭劳动更多的一般为女性,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资源进行家庭劳动的行为,一般不能用金钱衡量其收益,在家庭财产分割过程中,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就会失去公平性,也违背了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同时,在夫妻离婚案件中,由于大多数都是男性在外赚钱,女方根本不知道男方拥有多少资产,同时在短时间也不可能提供证据,必定导致女方成为弱势方。
三、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办法
近年来,我国婚姻法经过不断的修订,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分别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之前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归属于各自所有。该财产制是夫妻别体主义的产物,也是女权主义的集中体现。但是该财产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即对于大多数的女性可能是不利的。因为在家庭生活中,女方会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家庭,在收入能力上会较弱。但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仍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也无法涵盖变化多端的社会现象。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五花八门,不断的涌现出新的问题。为了体现婚姻法的公平性,有效的保障双方利益,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彰显我国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以及公平性。
1.不断的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很少情况会出现双方自觉自愿,还应该进来相关的离婚财产清算制度,做好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清算事宜,确保双发财产分割中的有效性,同时弥补分割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合理的财产清算制度,能够提高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开性、透明性,提高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确保了离婚双方中弱势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逐渐提升,但还有少数的群众缺少法律保护意识,不懂法,不会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这样就能有效的减少离婚损害问题。国家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法律氛围,不断的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这对于保证社会稳定、家庭和睦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3.完善离婚财产分割立法,优化分割原则。完善离婚财产立法是离婚财产分割合理公平的前提,只有制定严明的法律,才能给法院取证提供充足的依据,才能为离婚双方提供更加公平的权益保护,提高了法院判决的合理、公平性。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从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现状来说,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案件的复杂性也不断提升,给立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不断的总结经验,加强社会调研等,开拓创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法律。各级审判机关,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必须探索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可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权威性。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离婚是解除夫妻间合法关系的正当途径,但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一直是类此案件处理的难点。对于我国现有的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来说,在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损害赔偿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坚持公平、公正等原则,加强立法创新,不断的优化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等,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途瑞霞,李丹丹,王勉.浅析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5,17(3):125-126.
[2]周春秋.中德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比较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2015,23(1):99-100.
[3]胡静.论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的分割[J].吉林大学.2014,13(2):104-105.
[4]焦常保.论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立法缺陷[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1098):32-33.
[5]竺伟东,刘小蓉. 论双方父母赠与夫妻的不动产之归属——从《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谈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立法的完善[J]. 法制与社会,2013,05:66-67+70.
作者简介;李亚安(1986-),男,汉族,山东曹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读,现就职于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研究方向: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