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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的一天早上,父亲拿着“攻击右派分子对党猖狂进攻”的大字报去上班。晚上回到家中,他抱着我痛哭道:“我被划为右派了。”尚未年满15周岁的我,正好初中毕业。当年虽然是年级前几名,却不知怎的竟未考上高中。
第二年我和巷口镇上其余11个小青年被一同下放到仙女山林场。我再次参加了高中的入学考试,仍然未被录取。我哭了,说:“我考试成绩不错嘛,为什么又不录取我?”林场严医生说:“哪怕你每门考100分,也不会录取你,因为你父亲是右派。”我这才恍然大悟。
不知何故,我们被下放的12名小青年中,除一位姜姓小女孩因没有去处而留在了林场,其余11位都返回了镇上。我在地质队、测绘队做了几个月临时工,年底时,因父亲是右派,家属要遣返回原籍,我的母亲和4个弟弟并我共6人被取消了国家粮,从四川武隆县(现属重庆市)回到两千公里外我们从来未到过的祖籍湖南平江。又因祖父是破产地主遭扫地出门,被安排在三阳公社江城大队新仁中队。当时祖父已死,祖母住在一间破草房里,过不久也去世了。
我参加劳动,队上为我们安排了一间住房,当时是人民公社,吃食堂。
1959年7月的一天,我正在田里插秧,见本队一位陈姓初中生去县城报考高中,我立刻上岸跑到大队书记家开了证明,再赶往县城报考平江一中。吸取了以往的教训,我填报名表时只填父亲是职员,其他一概未写。
这次我被平江一中录取了,在高九班读书,并获甲等助学金。开学典礼上校长讲:“今年我校录取6个新生,只有一个是往届生,成绩都很好。”我知道我就是那唯一的往届生。根据当时的政策,我从农村粮转为国家粮。
1960年下半年,我读高中二年级时,班上开会批判我:“隐瞒家庭历史,混进一中。”
我说:“我要读书,不隐瞒父亲是右派,我就没书读。”
我知道,一中是无法继续读下去了。由于供我读书的姨夫在四川涪陵(现属重庆市)当工程师,我便于1961年初转学到了涪陵高中。报到时,教导主任看了我的成绩单,除一门四分外,全是五分,但操行三分,就笑着说:“一个白专典型。”尽管如此,还是接洽了我。
1962年在涪高毕业,自然未能考上大学。当时在平江的母亲因为生活所迫——食堂解散,只有将3个弟弟过继给了余姓3户人家(另一个弟弟1959年病亡),自己改嫁了。我在平江无其他亲人,无处安家。
我找到涪陵县政府一位副县长,要求落户我姨父家。他不答应,说从哪里来还是要回哪里去。如此,我第三次被取消国家粮,下放到湖南平江我母亲改嫁的队上。当地政府很好,按下放知青供应了我300斤稻谷。
1963年初,我跟随队上的社员到江西修水搞副业,挣了点钱。7月,我到平江一中报名参加高考。当时是录取与否皆有通知书,但等到大学开学,我仍未接到任何文件。一直到9月4号,我才接到“不录取通知书”。听大队会计讲,省招生办曾发函到大队要我的政审资料,却被大队书记压下未回复。
我彻底失望了,但又不甘心,跑到长沙找省委张平化书记。接待我的是一位女同志,她看了我6页纸的报告,劝我说:年轻人要相信党,党会对每一个年轻人负责的。我会将你的报告转给平江县委,他们会妥善处理。
我又找到省政府信访室,信访室给了一纸盖了章的公函给我,让我回平江找平江县政府解决。
回去之后,我先去了平江县委办公室,一位年轻的秘书说张书记正在开会,要去请示一下。他走后,我见办公桌上正放着我给省委的报告,上面盖着省委办公厅的公章。批示是:请中共平江县委给余崇昆同志适当安排工作。我高兴极了。谁知秘书回到办公室就训斥我:“现在不少工农子弟都下放了,哪有工作给你这个反革命子弟!”我气极了,与他大吵一架。
我拿着这份公函,找到平江县政府劳动科一位姓何的同志。第二天,他开了一封介绍信让我去平江县石灰厂。
到石灰厂后,厂里要我签合同,我都已经无家可归了,又何从谈签不签合同呢?我只有再次回到县里找何寻求帮助,他打电话给石灰厂说:“余崇昆是我们劳动科安排的,签什么合同!”这么一来,我才得以在厂里上班。
开始我每担只能挑三四十斤,一天挣两三工分,粮食是定量每天一斤大米,其余按一公分一两定量(16两秤)发给。饭吃不饱,但我又实在无路可走,忍饥挨饿总算在石灰厂安下了身。1968年厂里为我和另一个姓罗的同志申请办理了国家粮。我也从一介文弱书生成长为一个上午能挑二万五千斤石料(或石灰)、挣十二分五厘工、得两元工资的壮劳力。我最重挑过429斤石料!
后来我得知,自己之所以能去石灰厂工作,是当时的县长洪松清同志和劳动科长徐愚如同志共同研究决定的。1979年我在落实政策时找过徐科长,他当时已是平江县潜水泵厂的党委书记,他写了证明我当时是正式工的亲笔信,并盖了平江县潜水泵厂的公章,这是后话。但我从内心深处感谢他们!
1970年我在石灰厂(后改名为石煤矿)与附近农村一位姑娘结了婚,1971年生下第一个女儿。虽然当时我是厂里学毛著的积极分子,但全国正在搞三查一清,厂里派人到四川搞了外调,回来后县里决定下放我回父亲出生地三节公社白雨大队第一生产队。
我第四次被取消了国家粮,由厂里出木料石灰用的拖拉机拉到了队上。队上社员出义务工、用我的下放费帮我盖了两间瓦房,我有新家了。我先在队上出工、当记工员,后到浏阳县搞副业,每月交30元记工分。1976年我有了第二个女儿,一家四口生活虽苦,但还过得去。
再后来我带爱人去了浏阳县我搞副业的林场,让她帮忙做饭,谁知她却与林场一位合同工跑了。我们离了婚,她带着两个女儿嫁给了那个人。
1979年听说中央在为右派分子甄别改正,我一狠心卖掉房子,挑着被盖与木箱,从平江到武隆,再前往成都,最后到北京上访。中央统战部一位老同志见了我,并在统战部信访室的公函顶上用毛笔批了一句:请中共湖南省委按中央100号文件精神妥善处理解决。
我回到长沙,将此函交给了省委统战部,在平江又被安排到县委招待所住了4个月,其间务工挣点生活费,几经周折,终于被落实政策回到石煤矿上班。文件上注明:系作全民正式工安排。
父亲被错划的右派改正了,但他已于1960年在劳改中死去,政府共补了500元给我们三兄弟(另一个弟弟已去世)。
我1981年在石煤矿与现在的爱人结了婚,她带来一个两岁的女儿。1982年我调到县玻纤厂后,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隔年我又被调往平江县氯肥厂,直呆到1998年从那里正式退休。
1994年,为了供两个女儿读书,我办了内退,在家中搞夜宵并经营烟酒日用品。每天夜里两点关门、三点上床。为了让女儿圆我的大学梦,我虽苦却乐!两个女儿也争气,先后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皆在广州安家落户。一个在外企,一个在报业集团。皆结婚生子,买了房、买了车。
2006年我随同爱人到广州给大女儿带外孙,过上了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
感谢邓小平,感谢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