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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环境的本质是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结构不调整,环境问题会层出不穷。”
前段时间,长时间、大范围笼罩我国华北、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引发了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民生周刊》记者近一周的采访发现,这亦是代表委员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多位代表今年提交了相关建议。“你们媒体也要好好呼吁下。”
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
1989年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早已落后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不能适应当前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首先要研究其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理应将其上升为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基本法。
其次,应当明确其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性质,以国家意志形式向全世界宣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规定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根本战略、公民的环境权益、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体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违法责任以及环境诉讼程序等,都应当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有所体现。
环保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存与健康,环境保护法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将保障人体健康作为立法目的。同时,环保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需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共同参与,只有形成政府、企业、公民的“共治”,各方面都齐心协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才是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尽快推动《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是这个行动最重要的方面。
转方式、调结构是根本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
希望国家在法规、政策上能进行一些改进,在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力度。目前在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滞后,如针对大气污染源治理、排放标准的提高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需一些改进。
汽车是新一轮污染的重要因素,这就关系到油品标准的提高。希望部委能出台一些配套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来减少石油石化原料的消耗,鼓励大家利用新能源。
改变环境的本质是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结构不调整,环境问题会层出不穷。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营造和谐宜居生态环境的制度保障、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制度设计和具体规范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已难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亟待修改。
环保应成为硬国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
由于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着立法的滞后、立法空白、立法错位等问题。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由于缺乏完备的法律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得不到很好落实。
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加大宣传,使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并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推进环境立法工作,使环境保护成为硬国策而不是软约束。
简单来说,《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当充分体现中央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和重大战略部署,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学恩
一些地方在应对环境污染问题时,往往是对大型项目停工了事。但如果在这些重大项目规划之初,就将其纳入法律管辖,将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水污染或雾霾天气的发生。建议在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可避免传统法院受理、审理“排队挂号”的现象,使环境案件能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判决,让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老百姓“起诉有门”,这也是落实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最具体路径之一。
治理雾霾是一个全民运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
雾霾天气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全民运动,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各方面共同的努力。现在PM2.5污染的一大嫌疑就是汽油的质量,而汽油质量标准化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这需要较大成本。污染治理实际上是要处理好GDP增长和人的健康的关系,希望国家将污染治理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建立生态教育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包景岭
在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还要建立一些更具体的法规,如专门针对PM2.5等常规污染物以及恶臭、扰民污染物的治理予以明确规定。应建立一个生态道德、生态文化、生态环境教育机制。公众在空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不开车,不增加新的污染源。
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董事长陈义龙
目前资源和环境的束缚已经凸显,传统的化石能源不可持续。现在城市的污染,在绝大程度上是化石经济推动的结果。要破解我国资源和环境两大约束性因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必须通过现有机制、体制的改革,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替代化石能源。国家要通过立法,支持生物能源发展,同时要促进绿色产业进入农村,带动农民致富。让大家建设、分享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这就是民生。
首先要清除思想雾霾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
要彻底治理空气污染,首先需要的是价值观的改变,思想中的雾霾不除,环境中的雾霾也难以消除。首先,从监管层面讲,官员要以更为开放和负责任的心态去寻找对策,解决问题,而非抵触;其次,从企业角度来讲,应该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至少应该公布自身的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排放,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再者,从公众的角度看,改善环境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时间,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
前段时间,长时间、大范围笼罩我国华北、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引发了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民生周刊》记者近一周的采访发现,这亦是代表委员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多位代表今年提交了相关建议。“你们媒体也要好好呼吁下。”
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
1989年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早已落后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不能适应当前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首先要研究其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理应将其上升为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基本法。
其次,应当明确其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性质,以国家意志形式向全世界宣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规定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根本战略、公民的环境权益、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体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违法责任以及环境诉讼程序等,都应当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有所体现。
环保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存与健康,环境保护法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将保障人体健康作为立法目的。同时,环保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需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共同参与,只有形成政府、企业、公民的“共治”,各方面都齐心协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才是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尽快推动《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是这个行动最重要的方面。
转方式、调结构是根本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
希望国家在法规、政策上能进行一些改进,在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力度。目前在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滞后,如针对大气污染源治理、排放标准的提高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需一些改进。
汽车是新一轮污染的重要因素,这就关系到油品标准的提高。希望部委能出台一些配套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来减少石油石化原料的消耗,鼓励大家利用新能源。
改变环境的本质是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结构不调整,环境问题会层出不穷。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营造和谐宜居生态环境的制度保障、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制度设计和具体规范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已难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亟待修改。
环保应成为硬国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
由于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着立法的滞后、立法空白、立法错位等问题。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由于缺乏完备的法律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得不到很好落实。
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加大宣传,使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并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推进环境立法工作,使环境保护成为硬国策而不是软约束。
简单来说,《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当充分体现中央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和重大战略部署,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学恩
一些地方在应对环境污染问题时,往往是对大型项目停工了事。但如果在这些重大项目规划之初,就将其纳入法律管辖,将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水污染或雾霾天气的发生。建议在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保法庭,可避免传统法院受理、审理“排队挂号”的现象,使环境案件能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判决,让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老百姓“起诉有门”,这也是落实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最具体路径之一。
治理雾霾是一个全民运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
雾霾天气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全民运动,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各方面共同的努力。现在PM2.5污染的一大嫌疑就是汽油的质量,而汽油质量标准化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这需要较大成本。污染治理实际上是要处理好GDP增长和人的健康的关系,希望国家将污染治理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建立生态教育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包景岭
在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还要建立一些更具体的法规,如专门针对PM2.5等常规污染物以及恶臭、扰民污染物的治理予以明确规定。应建立一个生态道德、生态文化、生态环境教育机制。公众在空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不开车,不增加新的污染源。
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董事长陈义龙
目前资源和环境的束缚已经凸显,传统的化石能源不可持续。现在城市的污染,在绝大程度上是化石经济推动的结果。要破解我国资源和环境两大约束性因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必须通过现有机制、体制的改革,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替代化石能源。国家要通过立法,支持生物能源发展,同时要促进绿色产业进入农村,带动农民致富。让大家建设、分享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这就是民生。
首先要清除思想雾霾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
要彻底治理空气污染,首先需要的是价值观的改变,思想中的雾霾不除,环境中的雾霾也难以消除。首先,从监管层面讲,官员要以更为开放和负责任的心态去寻找对策,解决问题,而非抵触;其次,从企业角度来讲,应该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至少应该公布自身的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排放,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再者,从公众的角度看,改善环境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时间,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