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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是事物成为它自身,异于他事物同于类事物的直接规定性,是结构与功能、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质与事物不能完全等同,质所回答的主要是事物作为特定层次和维度上的整体存在是什么的问题,质是多层次的,是内在规定性与外在规定性的统一。事物的概念是质理论的逻辑起点,事物是标志物质之实存性的哲学范畴.是自成单位或单元的客观存在。质是事物多种属性的统一,质由量来规定和组成,量体现质,是质的存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