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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利益表达的风潮进一步扩大了农民的政治参与,而这种政治参与的扩大对目前基层政治体系的封闭状态提出了挑战,笔者以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被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表达为例,探讨农民利益表达对中国农村政治现代化产生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提出努力推进基层政治制度化的进程,以实现政治现代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和谐演绎。
[关键词]政治参与;政治现代化;利益表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2-0155-03
1 引 言
现代化既包含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层面的变革,同时也包含着政治体系的现代化变革。然而,在当前中国经济现代化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时,政治现代化也成为我国社会变革中一个迫切的命题。我国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家,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多数,由此,农村政治现代化在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上的中国乡村政治意味着保守、封建和落后,根本无从谈及现代化。近些年来,农民利益表达活动广泛出现,尤其是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乡村社会的政治生态正在悄然地发生着改变,这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政治现代化的序幕已然拉开。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社会中广泛出现的利益表达活动对农村政治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问题。
2 政治现代化与利益表达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提出了政治现代化的三种模式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亨廷顿将政治现代化分为三个方面,即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和参与的扩大,三者构成了现代政体与传统政体的分水岭。第一,政治现代化涉及政治现代化包括权威的合理化。第二,政治现代化包括结构的离异化。第三,参政的扩大化。而三者之间的有效平衡是促进政治现代化的核心。依此标准,我国乡村政治的现代化历程已然开启于民国时期的国家政权建设运动,自清末新政开始的国家权力下沉,权威的合理化与结构的离异化逐渐成为乡村政治生态最为显著的变革常态。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并建立了最为健全的基层政权体系。这一时期,乡村政治在权威的合理化及结构离异化这两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状态。但是,对比亨廷顿的政治民主化的三个方面,可以看到仅有这两方面是无法完全建立起政治民主化的政治体系的,公众的政治参与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实上,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首先是作为公民身份的政治参与,这是基于宪法规定的民主精神而言的;其次是作为农民身份的社区性政治参与,这直接体现在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上,而且是农民参与的主导方式。美国的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政治体系理论之中将政治输入区分为两种:支持型输入与要求型输入。前者诸如选举、投票、声援等形式的政治参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被动式的支持型参与。后者诸如抗议、建议、提案等形式的政治参与,即主动的利益表达型参与。二者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倾向于一种政治动员的产物,是一种制度化的参与,而后者倾向于一种广大农民主动表达的产物,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这一时期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主导方式更倾向于前者。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所产生的共容利益增长进入相对稳定时期,而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对这种共容利益产生了瓜分博弈之势。在这一过程中,农民作为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同样有着强烈的利益表达动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民的信息渠道来源更为广泛,同时一些农民进城务工也为乡村的发展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农民文化水平得到提升的同时必然会带来利益表达愿望的提升及利益表达能力的加强。最后,乡村社会长期集聚的利益压力需要得以释放。环境问题,征地问题等城市利益之争转移到农村,而当农村承载的压力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得到集中的释放,这也是近年来农民利益诉求不断扩大和群体事件频率增强的重要原因。不少地方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非制度化的参与,表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面临挑战,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也就是农村目前的政治体制不能与农民利益表达为主的要求性政治参与三者之间出现失衡,这一问题影响着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3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
土地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是一种尤为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传统的小农经济中有一个最为基本的夙愿就是“耕者有其田”。然而,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在不断的扩张。大量的城市住房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厂房用地以及其他非农业生产用地均来自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当征地现象成为农村变迁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的同时,由于失地农民在资源与能力、对事物和行为的主体判断与认知上客观存在的差异,对失地后遭遇的窘况颇怀不满,于是采取了不同的利益表达行动。
2003年8月—2004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课题组,联合对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观众电话声讯记录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2004年1月1日—6月30日,有关三农问题的声讯记录为22304次(条),占观众电话总数的35.7%,居于首位。而在三农问题中,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电话声讯记录共有15312次(条),占声讯记录总数的24.5%,占三农问题声讯记录的68.7%。在分析了自2003年8月以来央视新闻评论部收到的近2万封观众来信,在已分类处理的4300封观众来信中,有1325封观众来信涉及农村土地争议问题,占已处理来信的30.8%。在2004年6月15日—7月14日,对720名在京上访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在有效的632份问卷中,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问卷463份,占有效问卷的73.2%。课题组收集了2004年以来有关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在课题组收集到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有87起是因土地而发生的警农冲突,占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总数的66.9%。2004年元月以来所发生的87起因土地问题引发的警农冲突事件,共造成数百名农民受伤,死亡3人,其中,有12起出动了特警或防暴警察,有7起出动了武警,最多动用警力数百人。课题组在2004年3—6月分别到国家多部门及多个省(市)进行了专题调查。被调查的部门和省(市)主要有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及北京、广东、浙江、河北、山东、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
笔者在2009年11月—2010年11月这一时间段内就失地农民的反抗为主题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并对主流媒体报道的典型性案件发生的地点、性质及其政府回应方式(主要根据后续媒体报道)进行归类总结。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已经越来越普遍化,表达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主要包括:公开的道德控诉、不懈的上访、纠诉缠讼、暴力抗议、以死抗争等形式。但日益频繁的表达活动并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政治制度化的有效回应,被征地过程中的农民的利益表达型参与大部分游离于正式的体制轨道之外,带有相当的非程序性与不稳定性,政治现代化的三种因素即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和参与的扩大逐渐失衡,政府的无视、武力镇压等方式的回应使乡村政治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影响着农村政治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利益表达的非制度化特征。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利益表达的典型性案例分析,广大农民的利益表达倾向于非制度化,呈现出越轨表达的趋势,或者起初是制度化的表达,但随着事件的发展,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态度使得事件溢出原有的政治化渠道,最终演变为非制度化的表达方式。如信访过程中的静坐、下跪群体闹事事件的发生。第二,农民利益表达的权益性和问题化。部分农民苦于没有正确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认为只有通过将问题严重化才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使得“大闹大解决”成为农民极端做法的惯性逻辑思维,群体自焚、自杀事件使得法治的权威受损。第三,群体暴力色彩的加重。分析近一年来的典型性案件,农民更倾向于联合起来,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而且暴力解决的色彩加重,而地方政府动辄动用武力解决使得冲突加剧,基层政府的政治权威受到削弱,政府公信力受到挑战。
4 被征地过程中的农民利益表达与农村政治现代化
一般而言,乡村社会是保守与稳定的象征。农村政治民主化在以农民参与的逐步扩大为核心,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即政府制度的现代化与之相平衡的过程中得到稳定的发展。但在当下的中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利益表达的愿望骤然加剧表明农民政治参与趋势加强,而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制度尚未建立,直接导致政治现代化进程缓慢。
4.1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与权力结构的合理化
农民利益表达的扩大就是政治参与的扩大,而政治参与是以公民对政治体系、政治权威的认同为其心理基础。从实践上看,执政党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将社会中各种分散、繁杂的个人意志聚合起来,形成“公意”,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国家的上层建筑而治理国家和社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执政党为了维护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必然要动员公民认同政治体系和政治权威的合理性即权利合理化。在亨廷顿看来“政党及政治体系的稳定和成长,取决于其制度水平和政治参与水平”。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出农民利益表达的扩大可以增强权力的合法性认同。
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不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社会底层都拥有不可动摇的领导地位和合法性支持。就中国而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公民虽然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但仍有不少人仍然属于“臣民”,他们对政治冷漠,对权力惶恐,同时,现实中,仍存在一些不法官员运用手中的权力任意打压公民,使得他们对自己政府产生偏见甚至不满,长此以往必然会产生基层民主的合法性危机。基层民主制度的健全必然是建立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随着以农民利益表达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从根本上来说是可以促进权力的合理合法化,但是如果缺少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和良好的回应机制,则会将后果引向另外一种极端也就是减弱政策、国家权力的合理性。
已被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表达为例,虽然广泛的非制度的表达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基层政权合法性造成致命的颠覆,但种种事件背后蕴藏的深层次的问题仍然会对农村政治秩序造成腐蚀性影响。在拆迁过程中,由于种种利益纠纷,广大的农村地区已经弥漫着对基层政府的猜疑和不满,特别是当基层政府对农民利益表达采取简单的武力压制,这种不信任和不满就会使政府公信力受损,导致政府权威的削弱,基层政府丧失应有的公正、公平及独立性,乡村政治秩序就会发生恶性改变,暴力因素充斥着整个事件的发生至解决,这种巨大的示范效应又会引发扩散现象,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农民利益的扩大要求政府作出快速反应,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条例包括失地农民保障法、信访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从而使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才会进一步促进农村政治现代化进程。
4.2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与乡村权力结构分化
在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以农民主动利益表达为主的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已然成为了必然的趋势,但基层政治体系仍然以其特有的制度封闭将农民这一庞大的社会集团排斥于国家政治体系之外,我国政治体系总体上呈现一种过渡行政化结构。官僚制行政机构必然在这种体系中占有主导作用,并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政治权力。从政府决策机制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明显呈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特点,这种行政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仅仅适用于一般的农民支持型输入的政治参与。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村开始了重大的制度变迁过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获得改善,这种情形不仅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内部关系发生变化,也推动了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实质性变迁。近年来,由于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获得了较大的经济发展,交通通信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文化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变得更加便捷、有效,农村社会交易成本也随之大大降低,这一切都促进了农民与政府谈判等形式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
当农民不断扩大这种要求程度时,权力结构中行为规则也随之改善,这推动了农村社会实质性的权力结构变迁,“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和人们对政府日益增多的要求,便出现了职能的分化和职能日趋专门化的政府机构和组织”,通过2009年11月—2010年11月发生的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及政府采取的非理性的回应方式,显然证明了目前农民的利益表达基本上被排斥在体制中的制度之外。从目前利益表达制度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政党利益表达制度和行政领导接待制度等在内的人民利益表达制度体系。
从形式上看,我国公民利益表达的途径是多元的,根据自身特质和利益诉求似乎农民可以通过制度内的形式充分地求诉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我们发现,既有利益表达制度大多只是“堂中摆设”,农民很难通过这些制度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以信访制度为例,信访制度是我国行政机构中专门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筛选重要建议而设立,但事实上这种政治输出型机构根本无法去履行政治输入的功能,因此,现行的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障碍,政府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并没有有效的行动方案,而农民在表达自身要求时也无法通过信访机构实现自身的利益,两者之间矛盾的累积使政府与农民之间冲突激化。另外,从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来看,作为民意代表机构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法理上讲,占有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农民可以用选票选举出能够反映民众呼声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通过这些利益代表来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从制度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是农民利益代表最主要的制度设置,但单就代表大会而言,它在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意机构在名与实之间存在背离,一些人大代表只唯上不唯下,通过他们去反映农民疾苦难度较大。
总体上而言,在农村政治实践中,“乡政”要么消极无为,要么“暴力压制”,目前并没有根据农民利益表达的高涨在制度层面上去改善,使得农民利益表达的进路更加狭窄。
参考文献:
[1]于建嵘.土地问题已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J].调研世界,2005(3):22-23.
[2]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92,97,107-108,120,336,370.
[3]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26.
[4]杨友国,刘志民.农民利益表达与乡村政治现代化[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9(4):1-7.
[关键词]政治参与;政治现代化;利益表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2-0155-03
1 引 言
现代化既包含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层面的变革,同时也包含着政治体系的现代化变革。然而,在当前中国经济现代化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时,政治现代化也成为我国社会变革中一个迫切的命题。我国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家,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多数,由此,农村政治现代化在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上的中国乡村政治意味着保守、封建和落后,根本无从谈及现代化。近些年来,农民利益表达活动广泛出现,尤其是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乡村社会的政治生态正在悄然地发生着改变,这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政治现代化的序幕已然拉开。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社会中广泛出现的利益表达活动对农村政治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问题。
2 政治现代化与利益表达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提出了政治现代化的三种模式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亨廷顿将政治现代化分为三个方面,即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和参与的扩大,三者构成了现代政体与传统政体的分水岭。第一,政治现代化涉及政治现代化包括权威的合理化。第二,政治现代化包括结构的离异化。第三,参政的扩大化。而三者之间的有效平衡是促进政治现代化的核心。依此标准,我国乡村政治的现代化历程已然开启于民国时期的国家政权建设运动,自清末新政开始的国家权力下沉,权威的合理化与结构的离异化逐渐成为乡村政治生态最为显著的变革常态。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并建立了最为健全的基层政权体系。这一时期,乡村政治在权威的合理化及结构离异化这两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状态。但是,对比亨廷顿的政治民主化的三个方面,可以看到仅有这两方面是无法完全建立起政治民主化的政治体系的,公众的政治参与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实上,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首先是作为公民身份的政治参与,这是基于宪法规定的民主精神而言的;其次是作为农民身份的社区性政治参与,这直接体现在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上,而且是农民参与的主导方式。美国的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政治体系理论之中将政治输入区分为两种:支持型输入与要求型输入。前者诸如选举、投票、声援等形式的政治参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被动式的支持型参与。后者诸如抗议、建议、提案等形式的政治参与,即主动的利益表达型参与。二者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倾向于一种政治动员的产物,是一种制度化的参与,而后者倾向于一种广大农民主动表达的产物,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这一时期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主导方式更倾向于前者。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所产生的共容利益增长进入相对稳定时期,而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对这种共容利益产生了瓜分博弈之势。在这一过程中,农民作为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同样有着强烈的利益表达动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民的信息渠道来源更为广泛,同时一些农民进城务工也为乡村的发展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农民文化水平得到提升的同时必然会带来利益表达愿望的提升及利益表达能力的加强。最后,乡村社会长期集聚的利益压力需要得以释放。环境问题,征地问题等城市利益之争转移到农村,而当农村承载的压力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得到集中的释放,这也是近年来农民利益诉求不断扩大和群体事件频率增强的重要原因。不少地方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非制度化的参与,表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面临挑战,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也就是农村目前的政治体制不能与农民利益表达为主的要求性政治参与三者之间出现失衡,这一问题影响着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3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
土地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是一种尤为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传统的小农经济中有一个最为基本的夙愿就是“耕者有其田”。然而,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在不断的扩张。大量的城市住房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厂房用地以及其他非农业生产用地均来自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当征地现象成为农村变迁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的同时,由于失地农民在资源与能力、对事物和行为的主体判断与认知上客观存在的差异,对失地后遭遇的窘况颇怀不满,于是采取了不同的利益表达行动。
2003年8月—2004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课题组,联合对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观众电话声讯记录进行了专项统计分析。2004年1月1日—6月30日,有关三农问题的声讯记录为22304次(条),占观众电话总数的35.7%,居于首位。而在三农问题中,反映农村土地问题的电话声讯记录共有15312次(条),占声讯记录总数的24.5%,占三农问题声讯记录的68.7%。在分析了自2003年8月以来央视新闻评论部收到的近2万封观众来信,在已分类处理的4300封观众来信中,有1325封观众来信涉及农村土地争议问题,占已处理来信的30.8%。在2004年6月15日—7月14日,对720名在京上访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在有效的632份问卷中,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问卷463份,占有效问卷的73.2%。课题组收集了2004年以来有关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在课题组收集到的130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有87起是因土地而发生的警农冲突,占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总数的66.9%。2004年元月以来所发生的87起因土地问题引发的警农冲突事件,共造成数百名农民受伤,死亡3人,其中,有12起出动了特警或防暴警察,有7起出动了武警,最多动用警力数百人。课题组在2004年3—6月分别到国家多部门及多个省(市)进行了专题调查。被调查的部门和省(市)主要有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及北京、广东、浙江、河北、山东、湖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
笔者在2009年11月—2010年11月这一时间段内就失地农民的反抗为主题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并对主流媒体报道的典型性案件发生的地点、性质及其政府回应方式(主要根据后续媒体报道)进行归类总结。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已经越来越普遍化,表达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主要包括:公开的道德控诉、不懈的上访、纠诉缠讼、暴力抗议、以死抗争等形式。但日益频繁的表达活动并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政治制度化的有效回应,被征地过程中的农民的利益表达型参与大部分游离于正式的体制轨道之外,带有相当的非程序性与不稳定性,政治现代化的三种因素即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和参与的扩大逐渐失衡,政府的无视、武力镇压等方式的回应使乡村政治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影响着农村政治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利益表达的非制度化特征。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利益表达的典型性案例分析,广大农民的利益表达倾向于非制度化,呈现出越轨表达的趋势,或者起初是制度化的表达,但随着事件的发展,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态度使得事件溢出原有的政治化渠道,最终演变为非制度化的表达方式。如信访过程中的静坐、下跪群体闹事事件的发生。第二,农民利益表达的权益性和问题化。部分农民苦于没有正确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认为只有通过将问题严重化才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使得“大闹大解决”成为农民极端做法的惯性逻辑思维,群体自焚、自杀事件使得法治的权威受损。第三,群体暴力色彩的加重。分析近一年来的典型性案件,农民更倾向于联合起来,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而且暴力解决的色彩加重,而地方政府动辄动用武力解决使得冲突加剧,基层政府的政治权威受到削弱,政府公信力受到挑战。
4 被征地过程中的农民利益表达与农村政治现代化
一般而言,乡村社会是保守与稳定的象征。农村政治民主化在以农民参与的逐步扩大为核心,权威的理性化、功能的分化即政府制度的现代化与之相平衡的过程中得到稳定的发展。但在当下的中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利益表达的愿望骤然加剧表明农民政治参与趋势加强,而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制度尚未建立,直接导致政治现代化进程缓慢。
4.1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与权力结构的合理化
农民利益表达的扩大就是政治参与的扩大,而政治参与是以公民对政治体系、政治权威的认同为其心理基础。从实践上看,执政党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将社会中各种分散、繁杂的个人意志聚合起来,形成“公意”,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国家的上层建筑而治理国家和社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执政党为了维护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必然要动员公民认同政治体系和政治权威的合理性即权利合理化。在亨廷顿看来“政党及政治体系的稳定和成长,取决于其制度水平和政治参与水平”。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出农民利益表达的扩大可以增强权力的合法性认同。
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不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社会底层都拥有不可动摇的领导地位和合法性支持。就中国而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公民虽然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但仍有不少人仍然属于“臣民”,他们对政治冷漠,对权力惶恐,同时,现实中,仍存在一些不法官员运用手中的权力任意打压公民,使得他们对自己政府产生偏见甚至不满,长此以往必然会产生基层民主的合法性危机。基层民主制度的健全必然是建立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随着以农民利益表达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从根本上来说是可以促进权力的合理合法化,但是如果缺少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和良好的回应机制,则会将后果引向另外一种极端也就是减弱政策、国家权力的合理性。
已被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表达为例,虽然广泛的非制度的表达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基层政权合法性造成致命的颠覆,但种种事件背后蕴藏的深层次的问题仍然会对农村政治秩序造成腐蚀性影响。在拆迁过程中,由于种种利益纠纷,广大的农村地区已经弥漫着对基层政府的猜疑和不满,特别是当基层政府对农民利益表达采取简单的武力压制,这种不信任和不满就会使政府公信力受损,导致政府权威的削弱,基层政府丧失应有的公正、公平及独立性,乡村政治秩序就会发生恶性改变,暴力因素充斥着整个事件的发生至解决,这种巨大的示范效应又会引发扩散现象,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农民利益的扩大要求政府作出快速反应,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条例包括失地农民保障法、信访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从而使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才会进一步促进农村政治现代化进程。
4.2 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与乡村权力结构分化
在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以农民主动利益表达为主的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已然成为了必然的趋势,但基层政治体系仍然以其特有的制度封闭将农民这一庞大的社会集团排斥于国家政治体系之外,我国政治体系总体上呈现一种过渡行政化结构。官僚制行政机构必然在这种体系中占有主导作用,并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政治权力。从政府决策机制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明显呈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特点,这种行政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仅仅适用于一般的农民支持型输入的政治参与。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村开始了重大的制度变迁过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获得改善,这种情形不仅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内部关系发生变化,也推动了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实质性变迁。近年来,由于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获得了较大的经济发展,交通通信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文化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变得更加便捷、有效,农村社会交易成本也随之大大降低,这一切都促进了农民与政府谈判等形式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
当农民不断扩大这种要求程度时,权力结构中行为规则也随之改善,这推动了农村社会实质性的权力结构变迁,“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和人们对政府日益增多的要求,便出现了职能的分化和职能日趋专门化的政府机构和组织”,通过2009年11月—2010年11月发生的被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利益表达及政府采取的非理性的回应方式,显然证明了目前农民的利益表达基本上被排斥在体制中的制度之外。从目前利益表达制度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政党利益表达制度和行政领导接待制度等在内的人民利益表达制度体系。
从形式上看,我国公民利益表达的途径是多元的,根据自身特质和利益诉求似乎农民可以通过制度内的形式充分地求诉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我们发现,既有利益表达制度大多只是“堂中摆设”,农民很难通过这些制度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以信访制度为例,信访制度是我国行政机构中专门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筛选重要建议而设立,但事实上这种政治输出型机构根本无法去履行政治输入的功能,因此,现行的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障碍,政府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并没有有效的行动方案,而农民在表达自身要求时也无法通过信访机构实现自身的利益,两者之间矛盾的累积使政府与农民之间冲突激化。另外,从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来看,作为民意代表机构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法理上讲,占有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农民可以用选票选举出能够反映民众呼声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通过这些利益代表来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从制度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是农民利益代表最主要的制度设置,但单就代表大会而言,它在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意机构在名与实之间存在背离,一些人大代表只唯上不唯下,通过他们去反映农民疾苦难度较大。
总体上而言,在农村政治实践中,“乡政”要么消极无为,要么“暴力压制”,目前并没有根据农民利益表达的高涨在制度层面上去改善,使得农民利益表达的进路更加狭窄。
参考文献:
[1]于建嵘.土地问题已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J].调研世界,2005(3):22-23.
[2]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92,97,107-108,120,336,370.
[3]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26.
[4]杨友国,刘志民.农民利益表达与乡村政治现代化[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