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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在1947年订立了“农业灾害补偿法”。日本的农业保险主要由农业共济组合办理,大致分牲畜保险和农作物保险两大类。日本全国大约有460万个农户,其中99%以上都参加了农业共济组合。这种组合又分为乡村组合和镇县(市)联合组合。乡村组合接受镇县联合组合的领导。一个乡村基层组合的成员多则上万人,少则几百人,平均大约达两千人。日本全国每个乡村一般都有几个这样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