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商业银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而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生命源泉就是是它的金融业务的创新能力。该文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必要性及动因、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以及制约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因素和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几个方面入手,对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的文章的观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希望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深入认识和新的思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西方经验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的特征分析
1.经营风险具有集中性
在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一直不很通畅,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呆账贷款就是有力的证明。
2.具有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的特性
经營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同客户打交道有信用风险,在市场上运作有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即使不同客户打交道、不同资金打交道,只做内务工作,还有操作风险,用人还有道德风险.所以,银行的风险是全方位的、全时段、全过程的,不可能将风险拒之门外。银行所能做的只是将风险管理起来,去识别风险、去判断风险、去分散风险、为风险背后的利润提供相应的保障。
3.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产生的根源多来自人为因素,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导致经营风险的难确定性,包括从银行内部的经营者、员工到银行外部的客户、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影响银行经营的方向,给银行带来多变的风险。迫于竞争的压力,银行本身的经营也在不断地创新,多范围的改革与创新自然引起多角度、多变换的经营风险。
4.经营风险具有难控制、危害大的特点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事先往往不易把握,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措手不及。对于银行来讲风险本身就有较好的潜伏基础,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将其本身进行伪装,让监管者很难对其进行充分的估计和控制,但一旦风险累积到可控范围之外的时候,它的危害性就显露无疑,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伴有一定的连锁反应。
5.经营风险具有社会性
我国在近几年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金融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金融风险意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淡漠。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经营风险认识还亟待提高。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暴露,特别是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时,肯定会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二、西方商业银行风险及风险管理新特点
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论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资产风险管理阶段、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资产负债管理阶段和风险资产管理阶段。随着本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金融自由化的推进,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管制放松、国际金融资本流动性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崛起,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兼并浪潮兴起。同时,金融创新工具不断涌现,使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时,银行业日益走向业务综合化、全能化、国际化,国际银行业的风险有增无减,并且在风险上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新特点:1风险类型日趋多样化。从业务类型上看,不仅有资产业务风险,而且还有负债业务风险,同时还有包括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业务在内的其它业务风险。从银行的经营性质上分析,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2.风险的表现形式更趋复杂。在市场风险中包含着利率、汇率及有价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信贷风险与高技术投资风险联系在一起,操作风险可能是因为电脑操作过程中信息失真而产生。3.银行业相互之间债权债务的关联度加大,相互之间的影响增强,银行业受难以避免的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增大。4.监管较薄弱的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发展较快,衍生金融产品交易风险成为影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便是较好的例证。与西方商业银行风险面临的新特征相适应,西方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上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新特征:首先,风险管理理论得到了深入发展。这首先是得益于对于风险认识的深化,包括对风险内容、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风险成因等多方面认识的深化,出现了不对称信息理论、监管的“道德风险”理论等对实践有很强指导意义的新理论。其次,风险的监管由原来的仅注重表内业务发展到表内表外业务的并重。再次,外部风险监管与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机结合。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和银行风险,西方各国政府都制定了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的各种措施,包括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银行资产状况检查及业务运作监管等。商业银行在积极配合政府监管的同时,还从自身利益出发,纷纷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最后,银行业的监管走向国际统一协调行动的轨道。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巴塞尔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资本充足率水平不高,风险资产规模较大
由于国内银行资产质量比较差,不良资产的规模比官方公布的数字要大得多,因此按实际风险资产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实际上大多低于巴塞尔协议8%的最低水平,同时由于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且资本补充渠道较窄,能够为分支机构风险敞口配置的资本相当有限,不可能为高规模的风险敞口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撑,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分支机构风向敞口规模与资本匹配失衡。在资本补充有限的情况下,要提高资本充足率必须在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敞口上做文章。而我国目前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绝大部分企業尚未取得外部评级,在标准法下其风险权重为100%或者150%,且国内银行尚不具备内部评级的客观条件,不能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在呆账准备金提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的这种逆向配置效应几乎意味着商业银行降低风险敞口规模的途径就是降低信贷存量规模,甚至是减少一些优质客户的信贷业务。 2.风险管理文化落后,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初步形成,但风险管理没有作为风险文化植根于所有员工的心中,贯穿到业务拓展的全过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树立,没有形成全行认同的风险管理文化,系统而完整的风险管理战略还有待于加强,风险管理侧重于后台管理,没有将其作为信贷决策、风险敞口限额控制、贷款定价、资本资源配置的有力工具。同时,部分人员将风险片面地等同为违规、案件和损失,一些风险管理人员将风险管理简单地理解为控制,部分业务人员将风险管理看作是业务拓展绊脚石,注重信用风险的控制和计量,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仅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还谈不上统筹考虑、系统管理。
3.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题,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题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的。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中这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特点在风险管理上的后果就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层对金融风险非常重视,而围观金融主题的金融风险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5.内控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
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多数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无论是内部稽核部门还是信贷管理部门或资金管理部门,都没有能力承担起独立的、权威性的、能都有效管理银行各个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中防范风险的对策
1.完善法律监管实施方式
对银行业金融创新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稳定、连续、透明的监管法规,会使被监管主体产生清晰,长期的创新预期,否则会抑制其创新冲动,增大其创新成本。
2.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业务创新的动态,增强对业务创新变化的敏感度,充分评估市场需求对业务创新业务的接受程度,建立商业银行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稳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加强协调和引导,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业务进行引导和约束,帮助商业银行建立自律性管理制度,培育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到竞争与稳定,效率统筹兼顾。
3.确立风险管理意识
银行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商业银行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银行的业务部门应把风险的监控和规避视为本身的基本职责,作为每天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常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并避免风险。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业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制度,与法律事务部门协调配合,对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做到事前规避,事中化解,事后补救。同时,应提高银行各部门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4.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要联动其他金融部门,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
礎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系,通过该体系,随时对全行各项业务的风险作出比较准确的监测和判断,测算风险的时间、风险发生的环节、风险量,以及风险化解的可能性,及时通过系统指导各行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动态风险报表,随时发现业务创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全行注意回避,并协同业务部门就该风险制定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5.要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问题多。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的总结和不断调整。但是有些原則是要坚持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必须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妥进行。同时,在面对业务创新带来的风险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创新的方向。一句话,既要树立“未雨绸缪”的风险意识,又不能面对风险时“因噎废食”的全盘否定创新的方向。
关键词:商业银行;西方经验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的特征分析
1.经营风险具有集中性
在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一直不很通畅,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呆账贷款就是有力的证明。
2.具有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的特性
经營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同客户打交道有信用风险,在市场上运作有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即使不同客户打交道、不同资金打交道,只做内务工作,还有操作风险,用人还有道德风险.所以,银行的风险是全方位的、全时段、全过程的,不可能将风险拒之门外。银行所能做的只是将风险管理起来,去识别风险、去判断风险、去分散风险、为风险背后的利润提供相应的保障。
3.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产生的根源多来自人为因素,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导致经营风险的难确定性,包括从银行内部的经营者、员工到银行外部的客户、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影响银行经营的方向,给银行带来多变的风险。迫于竞争的压力,银行本身的经营也在不断地创新,多范围的改革与创新自然引起多角度、多变换的经营风险。
4.经营风险具有难控制、危害大的特点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事先往往不易把握,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措手不及。对于银行来讲风险本身就有较好的潜伏基础,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将其本身进行伪装,让监管者很难对其进行充分的估计和控制,但一旦风险累积到可控范围之外的时候,它的危害性就显露无疑,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伴有一定的连锁反应。
5.经营风险具有社会性
我国在近几年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金融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金融风险意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淡漠。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经营风险认识还亟待提高。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暴露,特别是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时,肯定会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二、西方商业银行风险及风险管理新特点
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论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资产风险管理阶段、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资产负债管理阶段和风险资产管理阶段。随着本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金融自由化的推进,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管制放松、国际金融资本流动性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崛起,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兼并浪潮兴起。同时,金融创新工具不断涌现,使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时,银行业日益走向业务综合化、全能化、国际化,国际银行业的风险有增无减,并且在风险上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新特点:1风险类型日趋多样化。从业务类型上看,不仅有资产业务风险,而且还有负债业务风险,同时还有包括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业务在内的其它业务风险。从银行的经营性质上分析,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2.风险的表现形式更趋复杂。在市场风险中包含着利率、汇率及有价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信贷风险与高技术投资风险联系在一起,操作风险可能是因为电脑操作过程中信息失真而产生。3.银行业相互之间债权债务的关联度加大,相互之间的影响增强,银行业受难以避免的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增大。4.监管较薄弱的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发展较快,衍生金融产品交易风险成为影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便是较好的例证。与西方商业银行风险面临的新特征相适应,西方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上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新特征:首先,风险管理理论得到了深入发展。这首先是得益于对于风险认识的深化,包括对风险内容、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风险成因等多方面认识的深化,出现了不对称信息理论、监管的“道德风险”理论等对实践有很强指导意义的新理论。其次,风险的监管由原来的仅注重表内业务发展到表内表外业务的并重。再次,外部风险监管与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机结合。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和银行风险,西方各国政府都制定了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的各种措施,包括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银行资产状况检查及业务运作监管等。商业银行在积极配合政府监管的同时,还从自身利益出发,纷纷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最后,银行业的监管走向国际统一协调行动的轨道。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巴塞尔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资本充足率水平不高,风险资产规模较大
由于国内银行资产质量比较差,不良资产的规模比官方公布的数字要大得多,因此按实际风险资产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实际上大多低于巴塞尔协议8%的最低水平,同时由于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且资本补充渠道较窄,能够为分支机构风险敞口配置的资本相当有限,不可能为高规模的风险敞口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撑,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分支机构风向敞口规模与资本匹配失衡。在资本补充有限的情况下,要提高资本充足率必须在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敞口上做文章。而我国目前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绝大部分企業尚未取得外部评级,在标准法下其风险权重为100%或者150%,且国内银行尚不具备内部评级的客观条件,不能对企业进行内部评级,在呆账准备金提取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的这种逆向配置效应几乎意味着商业银行降低风险敞口规模的途径就是降低信贷存量规模,甚至是减少一些优质客户的信贷业务。 2.风险管理文化落后,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初步形成,但风险管理没有作为风险文化植根于所有员工的心中,贯穿到业务拓展的全过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树立,没有形成全行认同的风险管理文化,系统而完整的风险管理战略还有待于加强,风险管理侧重于后台管理,没有将其作为信贷决策、风险敞口限额控制、贷款定价、资本资源配置的有力工具。同时,部分人员将风险片面地等同为违规、案件和损失,一些风险管理人员将风险管理简单地理解为控制,部分业务人员将风险管理看作是业务拓展绊脚石,注重信用风险的控制和计量,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仅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还谈不上统筹考虑、系统管理。
3.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题,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题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的。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中这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特点在风险管理上的后果就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层对金融风险非常重视,而围观金融主题的金融风险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5.内控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
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系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多数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无论是内部稽核部门还是信贷管理部门或资金管理部门,都没有能力承担起独立的、权威性的、能都有效管理银行各个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中防范风险的对策
1.完善法律监管实施方式
对银行业金融创新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稳定、连续、透明的监管法规,会使被监管主体产生清晰,长期的创新预期,否则会抑制其创新冲动,增大其创新成本。
2.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业务创新的动态,增强对业务创新变化的敏感度,充分评估市场需求对业务创新业务的接受程度,建立商业银行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稳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加强协调和引导,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业务进行引导和约束,帮助商业银行建立自律性管理制度,培育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到竞争与稳定,效率统筹兼顾。
3.确立风险管理意识
银行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商业银行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银行的业务部门应把风险的监控和规避视为本身的基本职责,作为每天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常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并避免风险。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业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制度,与法律事务部门协调配合,对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做到事前规避,事中化解,事后补救。同时,应提高银行各部门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4.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要联动其他金融部门,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
礎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系,通过该体系,随时对全行各项业务的风险作出比较准确的监测和判断,测算风险的时间、风险发生的环节、风险量,以及风险化解的可能性,及时通过系统指导各行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动态风险报表,随时发现业务创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全行注意回避,并协同业务部门就该风险制定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5.要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问题多。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的总结和不断调整。但是有些原則是要坚持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必须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妥进行。同时,在面对业务创新带来的风险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创新的方向。一句话,既要树立“未雨绸缪”的风险意识,又不能面对风险时“因噎废食”的全盘否定创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