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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尽管民用建筑防排烟通风系统相对于其他设计而言,其问题很少,但其通风系统的设计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防排烟通风系统的设计,可以有效的实现暖通专业设计和其他设计之间配合的优化,而且对于建设单位投资成本的降低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防排烟通风系统的设计,可以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建筑环境。
关键词:民用建筑;防排烟通风系统;防火;设计
1、地下机电用户排烟通风系统
1.1變配电室
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对于变配电室的排烟设施是不建议进行设置的,而只需要设置七氟丙烷灭火器即可。因为七氟丙烷气体在灭火里需要与空气隔绝,如果设置排烟,则会导致与七氟丙烷灭火的机量相冲突。而对于变配电室来讲,一旦发生火灾,则需要立即关闭通风系统,只有将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动作后,才能再次启动通风系统将烟气和毒气排出,所以不需要进行排烟设施的设置。
1.2发电机房
发电机房通常采用是柴油发电机,所以工作时会有烟气产生,这就需要设置排烟管和排烟口将烟气排出室外即可,而由于发电机房备有后备电源,所以要紧急情况下时也可提供照明电源。同时发电机房内的储油间在防火分区内,通过气体和水喷雾进行灭火,所以也不需要进行排烟,因此在发电机房内不需要设置消防排烟系统。
2、防排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2.1自然排烟中的外窗设计不合理
《高规》规定:“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小2.00m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 ”。笔者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窗户除面积要求之外,窗户的类型必须是可开启的外窗,而在防排烟设计时并不能采用固定窗或内窗代替。但是在进行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时,较多设计人员仅仅满足了窗户的面积要求,而并没有兼顾到窗户的类型,从而造成了防排烟设计的失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有这么一个案例:某建筑地下1层,地上14层,1~2层为商场,3~14层为民用住宅,建筑高度为45m,属于二类高层商业住宅楼。该楼的防烟楼梯间每层设有0.8m×1.2m=0.96m的外窗,在窗户的总面积上完全符合了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要求,但是窗户的类型却不满足要求,设计人员考虑了与毗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采用的是甲级防火窗,自然排烟方式;但实际上,甲级防火窗着火时是不可开启的,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排烟设计时原误认为是可开启的,从而造成了设计的失误。同时在设计中设计人员设计的外窗在总面积上符合规定的要求,但是会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可开启部分却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在这些情况下,必须得增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才能保证自然排烟的通畅,以消除安全隐患。
2.2防排烟风机的设置问题分析
对于加压送风机风量的确定中所需要考虑的风道漏风系数在《高规》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实际的工程实践数据表明,若采用的是土建竖井,漏风率大于10%。因此,在选择加压送风机时如果不考虑漏风系数的影响,则对于需要加压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等来说,将得不到规定的送风量。在防排烟设计的过程中,很多设计人员误以为送风量越大越好,但是风量太大同样会造成前室或楼梯间的门难以开启,反而影响弱势群体的火灾逃生。因此,在考虑漏风系数时,应根据规定值进行计算设计,不可以随意加大。
其次,排烟风机的风量确定不合理。《高规》中有如下规定:“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计算中要加入漏风系数,但对于漏风系数的选取规范中并没有对其作明确规定,致使很多设计人员不考虑漏风系数,直接根据计算结果来配备排烟风,从而导致了排烟量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此外,我国《高规》中对于排烟量的计算是采用了日本规范中的数据,在气候环境和地理环境的影响下,这些数据还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将性能化的设计理念加到排烟风机风量的计算中,确定要控制的时间和烟气层高度来计算排烟量,得到较为准确的计算值,从而合理地选择排烟风机,以达到科学实用的设计目的。
2.3 防排烟系统防火阀的设置问题
防烟防火阀主要应用于通风和空调系统,防烟防火阀一般安装在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机房的防火分隔处,是70摄氏度防火阀,平时常开,当风管中烟气温度达到70度是自动关闭。控制方式为自动。排烟防火阀主要应用于机械排烟系统中,是280摄氏度防火阀,平时为常闭,火灾发生时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信号自动开启,同时具备手动执行机构,可手动开启,也可在消防控制中心远程开启(即联动控制、手动控制、自动控制三种方式),一般安装于排烟口、风管穿越防火、防烟分区分隔处和排烟机房风管穿墙处,当风管中烟气温度达到280度时关闭。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经常有以下两个问题:
2.3.1排烟风机入口未设置排烟防火阀
《高规》中对于防火阀有如下规定:“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在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但是在设计局部排烟系统时,排烟风机设在屋顶或走道的外墙上,有的直接设在要求排烟的房间,设计人员则认为排烟风机能够直接将烟气排到建筑物外,不会存在排出的烟火引起蔓延的问题,而没有在排烟风机入口管上设置排烟防火阀。
2.3.2管道穿越防火分隔处未设防火阀
对于排烟管、送风管、补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时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阀以及如何设置的问题,高规中并未作明确规定,而对此,设计人员对穿越防火分隔处设置防火阀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有的设计人员对排烟管、送风管、补风管穿越防火墙处时未设置任何的防火阀;有的则全部设置了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或设置了动作温度为280℃的排烟防火阀;而有的则在排烟管上设置了动作温度为280℃的排烟防火阀,加压送风管和补风管上则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作者根据一些工程经验和实际的案例,认为在些管道穿越防火分隔处都应设防火阀,来保证防火分隔物的分离效果。
2.3.3 排烟设计加压送风口、排烟口风速控制
在《高规》中对送风口风速规定为“不宜大于7m/s”,对排烟口的风速规定为“不宜大于10m/s”,为了避免造成过于强烈的吹风感而使人不适,但是在实际工程防排烟设计中,设计人员未对此条进行考虑,设计出的数值经计算后其风速往往大于规定的数值。因此,在防排烟设计过程中必须得注意对风速的控制,在对排烟口、加压送风口的设置上应按规定进行设计,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3、结束语
本文针对地下机电用房的防排烟通风系统设计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的设计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参考文献:
[1]付祥钊.陈敏.关于民用建筑通风室内外计算参数的思考[J];暖通空调.2011年05期.
(作者单位:河南钢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键词:民用建筑;防排烟通风系统;防火;设计
1、地下机电用户排烟通风系统
1.1變配电室
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对于变配电室的排烟设施是不建议进行设置的,而只需要设置七氟丙烷灭火器即可。因为七氟丙烷气体在灭火里需要与空气隔绝,如果设置排烟,则会导致与七氟丙烷灭火的机量相冲突。而对于变配电室来讲,一旦发生火灾,则需要立即关闭通风系统,只有将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动作后,才能再次启动通风系统将烟气和毒气排出,所以不需要进行排烟设施的设置。
1.2发电机房
发电机房通常采用是柴油发电机,所以工作时会有烟气产生,这就需要设置排烟管和排烟口将烟气排出室外即可,而由于发电机房备有后备电源,所以要紧急情况下时也可提供照明电源。同时发电机房内的储油间在防火分区内,通过气体和水喷雾进行灭火,所以也不需要进行排烟,因此在发电机房内不需要设置消防排烟系统。
2、防排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2.1自然排烟中的外窗设计不合理
《高规》规定:“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小2.00m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 ”。笔者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窗户除面积要求之外,窗户的类型必须是可开启的外窗,而在防排烟设计时并不能采用固定窗或内窗代替。但是在进行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时,较多设计人员仅仅满足了窗户的面积要求,而并没有兼顾到窗户的类型,从而造成了防排烟设计的失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有这么一个案例:某建筑地下1层,地上14层,1~2层为商场,3~14层为民用住宅,建筑高度为45m,属于二类高层商业住宅楼。该楼的防烟楼梯间每层设有0.8m×1.2m=0.96m的外窗,在窗户的总面积上完全符合了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要求,但是窗户的类型却不满足要求,设计人员考虑了与毗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采用的是甲级防火窗,自然排烟方式;但实际上,甲级防火窗着火时是不可开启的,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排烟设计时原误认为是可开启的,从而造成了设计的失误。同时在设计中设计人员设计的外窗在总面积上符合规定的要求,但是会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可开启部分却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在这些情况下,必须得增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才能保证自然排烟的通畅,以消除安全隐患。
2.2防排烟风机的设置问题分析
对于加压送风机风量的确定中所需要考虑的风道漏风系数在《高规》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实际的工程实践数据表明,若采用的是土建竖井,漏风率大于10%。因此,在选择加压送风机时如果不考虑漏风系数的影响,则对于需要加压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等来说,将得不到规定的送风量。在防排烟设计的过程中,很多设计人员误以为送风量越大越好,但是风量太大同样会造成前室或楼梯间的门难以开启,反而影响弱势群体的火灾逃生。因此,在考虑漏风系数时,应根据规定值进行计算设计,不可以随意加大。
其次,排烟风机的风量确定不合理。《高规》中有如下规定:“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计算中要加入漏风系数,但对于漏风系数的选取规范中并没有对其作明确规定,致使很多设计人员不考虑漏风系数,直接根据计算结果来配备排烟风,从而导致了排烟量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此外,我国《高规》中对于排烟量的计算是采用了日本规范中的数据,在气候环境和地理环境的影响下,这些数据还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将性能化的设计理念加到排烟风机风量的计算中,确定要控制的时间和烟气层高度来计算排烟量,得到较为准确的计算值,从而合理地选择排烟风机,以达到科学实用的设计目的。
2.3 防排烟系统防火阀的设置问题
防烟防火阀主要应用于通风和空调系统,防烟防火阀一般安装在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机房的防火分隔处,是70摄氏度防火阀,平时常开,当风管中烟气温度达到70度是自动关闭。控制方式为自动。排烟防火阀主要应用于机械排烟系统中,是280摄氏度防火阀,平时为常闭,火灾发生时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信号自动开启,同时具备手动执行机构,可手动开启,也可在消防控制中心远程开启(即联动控制、手动控制、自动控制三种方式),一般安装于排烟口、风管穿越防火、防烟分区分隔处和排烟机房风管穿墙处,当风管中烟气温度达到280度时关闭。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经常有以下两个问题:
2.3.1排烟风机入口未设置排烟防火阀
《高规》中对于防火阀有如下规定:“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在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但是在设计局部排烟系统时,排烟风机设在屋顶或走道的外墙上,有的直接设在要求排烟的房间,设计人员则认为排烟风机能够直接将烟气排到建筑物外,不会存在排出的烟火引起蔓延的问题,而没有在排烟风机入口管上设置排烟防火阀。
2.3.2管道穿越防火分隔处未设防火阀
对于排烟管、送风管、补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时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阀以及如何设置的问题,高规中并未作明确规定,而对此,设计人员对穿越防火分隔处设置防火阀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有的设计人员对排烟管、送风管、补风管穿越防火墙处时未设置任何的防火阀;有的则全部设置了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或设置了动作温度为280℃的排烟防火阀;而有的则在排烟管上设置了动作温度为280℃的排烟防火阀,加压送风管和补风管上则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作者根据一些工程经验和实际的案例,认为在些管道穿越防火分隔处都应设防火阀,来保证防火分隔物的分离效果。
2.3.3 排烟设计加压送风口、排烟口风速控制
在《高规》中对送风口风速规定为“不宜大于7m/s”,对排烟口的风速规定为“不宜大于10m/s”,为了避免造成过于强烈的吹风感而使人不适,但是在实际工程防排烟设计中,设计人员未对此条进行考虑,设计出的数值经计算后其风速往往大于规定的数值。因此,在防排烟设计过程中必须得注意对风速的控制,在对排烟口、加压送风口的设置上应按规定进行设计,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3、结束语
本文针对地下机电用房的防排烟通风系统设计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的设计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参考文献:
[1]付祥钊.陈敏.关于民用建筑通风室内外计算参数的思考[J];暖通空调.2011年05期.
(作者单位:河南钢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