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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秒钟,但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
傍晚下课了,我像往常一样轻快地从九教室走出来,右手拎着奶黄色的腕包,左手拎着一只壶。因为晚上还有课,所以鞋跟就带着我风风火火的在沥青路面有节奏的敲击着。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都大三了,不再是那种青涩的小女生。高跟鞋可以表示我成熟了,就像半个月前表姐为我将长得很幼稚的眉毛修成柳叶形,就像两个月前我的唇上多一种叫唇彩的东西,就像三个月前窗台上多了一瓶红酒和一支高脚酒杯。我已在点滴改变的积累中,在人类文明形式中淹没了。听着那清脆的敲击声,我可以明显得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每每走在路上,我都是如是想,这次也不例外。这时一辆自行车闯入了我的视线,最近因考研复习得太累,我已成了眼镜一族,而现在又正好没有戴眼镜,就在那瞬间的调焦过程后,我在相遇时发现这个脑袋有点眼熟。“咳……”见到他时,我总是不用语言的,只是像卡了鸡毛一样在嗓子里咳一下。他呢,也是重重的回咳了一下,随后擦身而过。同伴问,“那是谁呀?”我淡淡的转身回望过去,他也在回头看我。“你考得怎么样?”我问他考研如何。 “早就下来成绩了!”那时风很大,我在逆风中听到回答。“考了多少分?” “三百七十多。”仍是那个豁亮的声音在风中飘荡。“天大,370应该没有问题。”我的心就在这时微微颤动了下,仿佛风穿过了我的心脏。
晚上上课时,邓论老师正在讲复杂的国际形势,而我脑中有些莫名的兴奋。掏出本高等数学,竟无法静下心来。想着考研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他。他的一切也由模糊变得渐渐清晰。
大二的时候,我还是个很天真、活泼的小女生,和他是在一个文学社团认识的,那时和他聊天的默契和幽默充斥了我快乐的生活。当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的时候,他很委婉而厉害的拒绝了我。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什么来往。其实被伤害后的我挺讨厌他的,发誓不再理他。可每次见面,我还是会微笑着和他打招呼。我本来就是一个随和的人,而且恨往往是爱的另一种形式,他还不值得我那么深的恨,我当时就是这样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在那段悲伤的日子,他对我的伤害已成为我淡忘他的绝佳的借口和良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会让他后悔的。我会活得更精彩,等他后悔的时候,我就对他说,你错过了,就没有后悔的权力。这算是我给自己的安慰和学习的动力吧。为此我把自己封闭起来,关在只有计算机的房里。我想:我的世界没有了他的影子,而且以后也不会有。
老师仍在讲台上陶醉,我仍是不住地想着。我在想他,想有他的那种感觉,那种快乐的默契和默契的快乐。相处的细节已淡然,但感觉依旧清晰。我问自己如果yesterday once more,我还会爱上他吗?我以前经历的每场恋爱都是在我事后的追问中被冠之以NO的,但这次我失算了,我回答了YES。我又不死心地问自己:如果这场爱情可以重新开始,我会接受吗?我发现自己真的无力去说, “你错过了,就没有后悔的权力。”我高贵的自尊在爱情面前变得一钱不值。那我的理想呢?如果进展顺利的话,明年的此时,我一定站在美丽的樱花之国,吃着寿司,说着我喜欢的日语。这是我对自己人生的最高设想,而且我一直在为此努力学日语。“我愿意为他放弃”。心里的那个声音并没有听我的自尊和我的理智的劝告,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喊出来。于是我明白,我的爱并没有因他对我造成的伤害而改变,并没有因为我过度的冷漠而变淡。
拨他手机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的紧张和期待。他的声音从另一头响起,远没有我设想的悦耳和磁性。我说,给我介绍一下考研经验吧。他说,改天找个长时间好好谈吧。而后就聊起他即将签约的公司,总之是些无聊的话题。我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透露他和他女朋友同居了。也许他察觉出了我的某些异样,他本来就是个很细心的人,在他面前我总是藏不好自己。
放下电话,我拿起红酒,让红色的液体在那支透明的杯中荡来荡去,顺手拿起桌上那个红色的盒子,盒子里仅有最后一支烟。我不喜欢烟,因为它会把我和寂寞连在一起。但并不表示我不吸,因为时常我是寂寞的。烟花女人嘛,香烟和鲜花都可以让一个女人成熟。我没有鲜花,难道还能没有香烟。阳台的玻璃映出我孤独的侧影。那个一手酒杯一手香烟的微有些神经质的女人是我吗?烟点燃了。创造一个东西和销毁一个东西都会带给人以快感,吸烟应该是属于后者了吧。在烟和酒的作用下,我渐渐平静下来。
又是一场爱情的结局,不是很好吗?考研的我注定不可以让别的事牵扯太多的精力,而且更不应该碰到一个让我可以爱得忘了自己的人。我现在可以为他放弃我人生的理想,那将来呢?我必定还会牺牲太多。我一向同意李敖的“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完美的爱情应该只有七分的。付出太多就会期待有所回报,就会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这样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很平等的生活,而不是过度地付出。这样想着,我的大脑开始恢复理智。其实我一直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只是偶尔才幸福地忘记。
这就是我爱得最深,却也是主角缺席的爱情。我只是用我的固执将它持续了1年,一年的马拉松却只有一个人到场,很可悲,不是吗?本该是两个人的舞台却只有一个人来上演,这场爱情只能算半场吧,我想。烟就快熄了,漠然地吐一个混浊的烟圈,我就在朦胧中觉得脸上有东西滑落。
傍晚下课了,我像往常一样轻快地从九教室走出来,右手拎着奶黄色的腕包,左手拎着一只壶。因为晚上还有课,所以鞋跟就带着我风风火火的在沥青路面有节奏的敲击着。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都大三了,不再是那种青涩的小女生。高跟鞋可以表示我成熟了,就像半个月前表姐为我将长得很幼稚的眉毛修成柳叶形,就像两个月前我的唇上多一种叫唇彩的东西,就像三个月前窗台上多了一瓶红酒和一支高脚酒杯。我已在点滴改变的积累中,在人类文明形式中淹没了。听着那清脆的敲击声,我可以明显得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每每走在路上,我都是如是想,这次也不例外。这时一辆自行车闯入了我的视线,最近因考研复习得太累,我已成了眼镜一族,而现在又正好没有戴眼镜,就在那瞬间的调焦过程后,我在相遇时发现这个脑袋有点眼熟。“咳……”见到他时,我总是不用语言的,只是像卡了鸡毛一样在嗓子里咳一下。他呢,也是重重的回咳了一下,随后擦身而过。同伴问,“那是谁呀?”我淡淡的转身回望过去,他也在回头看我。“你考得怎么样?”我问他考研如何。 “早就下来成绩了!”那时风很大,我在逆风中听到回答。“考了多少分?” “三百七十多。”仍是那个豁亮的声音在风中飘荡。“天大,370应该没有问题。”我的心就在这时微微颤动了下,仿佛风穿过了我的心脏。
晚上上课时,邓论老师正在讲复杂的国际形势,而我脑中有些莫名的兴奋。掏出本高等数学,竟无法静下心来。想着考研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他。他的一切也由模糊变得渐渐清晰。
大二的时候,我还是个很天真、活泼的小女生,和他是在一个文学社团认识的,那时和他聊天的默契和幽默充斥了我快乐的生活。当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的时候,他很委婉而厉害的拒绝了我。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什么来往。其实被伤害后的我挺讨厌他的,发誓不再理他。可每次见面,我还是会微笑着和他打招呼。我本来就是一个随和的人,而且恨往往是爱的另一种形式,他还不值得我那么深的恨,我当时就是这样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在那段悲伤的日子,他对我的伤害已成为我淡忘他的绝佳的借口和良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会让他后悔的。我会活得更精彩,等他后悔的时候,我就对他说,你错过了,就没有后悔的权力。这算是我给自己的安慰和学习的动力吧。为此我把自己封闭起来,关在只有计算机的房里。我想:我的世界没有了他的影子,而且以后也不会有。
老师仍在讲台上陶醉,我仍是不住地想着。我在想他,想有他的那种感觉,那种快乐的默契和默契的快乐。相处的细节已淡然,但感觉依旧清晰。我问自己如果yesterday once more,我还会爱上他吗?我以前经历的每场恋爱都是在我事后的追问中被冠之以NO的,但这次我失算了,我回答了YES。我又不死心地问自己:如果这场爱情可以重新开始,我会接受吗?我发现自己真的无力去说, “你错过了,就没有后悔的权力。”我高贵的自尊在爱情面前变得一钱不值。那我的理想呢?如果进展顺利的话,明年的此时,我一定站在美丽的樱花之国,吃着寿司,说着我喜欢的日语。这是我对自己人生的最高设想,而且我一直在为此努力学日语。“我愿意为他放弃”。心里的那个声音并没有听我的自尊和我的理智的劝告,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喊出来。于是我明白,我的爱并没有因他对我造成的伤害而改变,并没有因为我过度的冷漠而变淡。
拨他手机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的紧张和期待。他的声音从另一头响起,远没有我设想的悦耳和磁性。我说,给我介绍一下考研经验吧。他说,改天找个长时间好好谈吧。而后就聊起他即将签约的公司,总之是些无聊的话题。我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透露他和他女朋友同居了。也许他察觉出了我的某些异样,他本来就是个很细心的人,在他面前我总是藏不好自己。
放下电话,我拿起红酒,让红色的液体在那支透明的杯中荡来荡去,顺手拿起桌上那个红色的盒子,盒子里仅有最后一支烟。我不喜欢烟,因为它会把我和寂寞连在一起。但并不表示我不吸,因为时常我是寂寞的。烟花女人嘛,香烟和鲜花都可以让一个女人成熟。我没有鲜花,难道还能没有香烟。阳台的玻璃映出我孤独的侧影。那个一手酒杯一手香烟的微有些神经质的女人是我吗?烟点燃了。创造一个东西和销毁一个东西都会带给人以快感,吸烟应该是属于后者了吧。在烟和酒的作用下,我渐渐平静下来。
又是一场爱情的结局,不是很好吗?考研的我注定不可以让别的事牵扯太多的精力,而且更不应该碰到一个让我可以爱得忘了自己的人。我现在可以为他放弃我人生的理想,那将来呢?我必定还会牺牲太多。我一向同意李敖的“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完美的爱情应该只有七分的。付出太多就会期待有所回报,就会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这样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很平等的生活,而不是过度地付出。这样想着,我的大脑开始恢复理智。其实我一直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只是偶尔才幸福地忘记。
这就是我爱得最深,却也是主角缺席的爱情。我只是用我的固执将它持续了1年,一年的马拉松却只有一个人到场,很可悲,不是吗?本该是两个人的舞台却只有一个人来上演,这场爱情只能算半场吧,我想。烟就快熄了,漠然地吐一个混浊的烟圈,我就在朦胧中觉得脸上有东西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