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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于2009年,2013年合并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此后的几年中也进行了不断的更改以及扩大。目前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挑战就是要进行全覆盖的计划。这一制度本质上是为老年人谋福利,利用这个制度使他们在生活当中有一定的保障,为其自身的生活谋求极大的福利。本篇文章详细分析过我国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全覆盖的前景并对此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以及对此的深入分析。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人员全覆盖制度设计
目前所运营的有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人员的全覆盖计划仍需要进行较大的改进并且不断的去进行更新以及升级。根据调查发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十分平稳,但是在平稳运营的表面下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相应的养老金额的制度缺乏科学依据以及给予金额区域的标准并不明确,这导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不是十分的顺畅,为此则需要对其的现状以及发展前景进行深入的探讨,提出可行性较强的意见,从而更好地实现所期待的全覆盖目标。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背景
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是从德国开始建立的,其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随着这种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许多国家也采用了收入关联型的养老金制度计划。但根据统计发现在全世界只有极少的家庭能够参加正规的退休收入计划。在发展中国家许多老年人口并没有得到适宜的养老保险资助。这表明缴费型的制度需要在经济的不断扩大的基础下才能够更好的去实行。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而言,其相对经济水平并不是那么平均以及深入,就导致了许多人民在老年没有更好的去享受到缴费型养老金的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人们老年的生活在养老保险计划当中又出现了一种非缴费型的。其主要是通过一些政府财政的资助来对其符合条件公民进行晚年生活的资助。在国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十分困难其覆盖面积较为狭窄。由于地区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别太大,从而导致了人口老龄化区域越来越严重,而且在城市当中部分劳动力的非正规就业形式也十分的突出,所以这导致了依靠统账结合的制度没有办法实现养老金的尽可能全覆盖,为此我国也在进行不断的改革。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09年,在2012年其实在制度上的全覆盖已经基本实现了,但是为了更好的去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在人员上的全覆盖计划可能到2020年才能够实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由于在我国目前的人口发展估计每年在参保人口当中新增的参保人口越来越多。根据这样的发展速度来估计到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要全覆盖的人数可能达到10亿人。在根据科学的调查研究约算在2020年可能有将近7000万人无法去实现参保的按期以及福利的享受。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形势也是一个较为严峻的挑战,而且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日趋乏力的状况。每年所新增的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急剧增长使得其制度的运行几乎已经达到了极限。
2.2 非缴费型的养老保险经与社会救助的低保边界产生了模糊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非缴费型的制度。为了更好地保证这一制度全覆盖就需要合理的处理与其有共同目的的社会救助金的边界问题。一般为了更好地去明确双方的边界,就需要通过社会救助的不同项目来对贫困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特殊的救助,而不是单一的指向老年人。第二种就是对老年人的收入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政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非缴费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双方的边界划分一般在年龄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受益人一般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社会救助并没有对年龄上有过多的限制,并且社会救助其救助单位是家庭,通过整体家庭的结构来对补助对象进行程度不一的帮助,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所针对的是个人。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改进意见
3.1 重新界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较为僵硬。其主要的形式依旧是保障人进行资金的缴纳。而20多年过程当中所运营制度的改变也只是将参保人所在的企业更改成了政府。尽管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进行缴费档次的自主选择,但究其本质还是一种统账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逐渐偏离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时的初衷,出现了个人账户长期空账的运营状况。从而导致了整个制度的推行产生较大的阻力。为了更好地弥补这一问题并且推进整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则需要重新界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属性以及其相應的不同功能、具体的定位。由此就需要对制度所覆盖的人群进行灵活的区分,对于大部分收入偏低的贫困人口以及排斥于正规的就业群体以外的人群进行非缴纳型的居民养老保险才能够更好的去保障其自身的福利。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主要就是防止老年的贫困现象。则为了更好地去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防止老年生活的贫困,其次就是促进其消费的平滑。而非缴纳而非缴费型养老金的功能定位只能满足于第一种防止老年贫困的要求。
3.2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
在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涵以及具体功能定位后,就需要对其相应的保险制度作出符合于国情以及人们自身利益的改进措施。一方面我们可以对个人的账户用途进行有效的改革,可根据个人自身的意愿对其账户的资金以及相应的政府补助金和金额的利益收入来对参保人进行有效的返还,并随时允许个人继续的进行缴费,这些行为都需要在其参保人自愿的情况下来进行商业的养老保险。其次,政府应该取消限定个人账户缴费必须满15年才能进行基础养老金的发放这一前提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去消除制度的差别水平待遇实现结果公平。应该根据不同城乡的生活水平以及消费经济来进行层次性的金额划分,并且合理的层次补助金额的划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去引导人口进行有效地流动。从而推进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的减少在区域上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其实是一个十分宏大的工程,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自身的利益就需要对其老年生活进行合理的规划。政府在进行相应改革的过程,当中需要切实去分析不同人群的自身利益以及自身的特殊情况,尽可能全方位的使社会保障能够更好的去覆盖人群实现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改革来进一步的强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制度,从而更好的去提高人们自身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齐传钧. 拉美社会养老金的精准扶贫与效果分析[J].国际经济评论, 2016(6):105-120.
[2]陈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省际差距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8(5):33.
[3]何文烟,洪蕾,陈新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效应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2.(3).
作者简介:
刘世云,女(1998.8-)汉族,河北邢台人,本科生,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人员全覆盖制度设计
目前所运营的有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人员的全覆盖计划仍需要进行较大的改进并且不断的去进行更新以及升级。根据调查发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十分平稳,但是在平稳运营的表面下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相应的养老金额的制度缺乏科学依据以及给予金额区域的标准并不明确,这导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不是十分的顺畅,为此则需要对其的现状以及发展前景进行深入的探讨,提出可行性较强的意见,从而更好地实现所期待的全覆盖目标。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背景
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是从德国开始建立的,其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随着这种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改革许多国家也采用了收入关联型的养老金制度计划。但根据统计发现在全世界只有极少的家庭能够参加正规的退休收入计划。在发展中国家许多老年人口并没有得到适宜的养老保险资助。这表明缴费型的制度需要在经济的不断扩大的基础下才能够更好的去实行。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而言,其相对经济水平并不是那么平均以及深入,就导致了许多人民在老年没有更好的去享受到缴费型养老金的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人们老年的生活在养老保险计划当中又出现了一种非缴费型的。其主要是通过一些政府财政的资助来对其符合条件公民进行晚年生活的资助。在国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十分困难其覆盖面积较为狭窄。由于地区以及城乡之间的发展差别太大,从而导致了人口老龄化区域越来越严重,而且在城市当中部分劳动力的非正规就业形式也十分的突出,所以这导致了依靠统账结合的制度没有办法实现养老金的尽可能全覆盖,为此我国也在进行不断的改革。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09年,在2012年其实在制度上的全覆盖已经基本实现了,但是为了更好的去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在人员上的全覆盖计划可能到2020年才能够实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由于在我国目前的人口发展估计每年在参保人口当中新增的参保人口越来越多。根据这样的发展速度来估计到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要全覆盖的人数可能达到10亿人。在根据科学的调查研究约算在2020年可能有将近7000万人无法去实现参保的按期以及福利的享受。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形势也是一个较为严峻的挑战,而且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日趋乏力的状况。每年所新增的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急剧增长使得其制度的运行几乎已经达到了极限。
2.2 非缴费型的养老保险经与社会救助的低保边界产生了模糊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非缴费型的制度。为了更好地保证这一制度全覆盖就需要合理的处理与其有共同目的的社会救助金的边界问题。一般为了更好地去明确双方的边界,就需要通过社会救助的不同项目来对贫困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特殊的救助,而不是单一的指向老年人。第二种就是对老年人的收入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政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非缴费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双方的边界划分一般在年龄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受益人一般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社会救助并没有对年龄上有过多的限制,并且社会救助其救助单位是家庭,通过整体家庭的结构来对补助对象进行程度不一的帮助,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所针对的是个人。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改进意见
3.1 重新界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较为僵硬。其主要的形式依旧是保障人进行资金的缴纳。而20多年过程当中所运营制度的改变也只是将参保人所在的企业更改成了政府。尽管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进行缴费档次的自主选择,但究其本质还是一种统账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逐渐偏离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时的初衷,出现了个人账户长期空账的运营状况。从而导致了整个制度的推行产生较大的阻力。为了更好地弥补这一问题并且推进整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则需要重新界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属性以及其相應的不同功能、具体的定位。由此就需要对制度所覆盖的人群进行灵活的区分,对于大部分收入偏低的贫困人口以及排斥于正规的就业群体以外的人群进行非缴纳型的居民养老保险才能够更好的去保障其自身的福利。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主要就是防止老年的贫困现象。则为了更好地去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防止老年生活的贫困,其次就是促进其消费的平滑。而非缴纳而非缴费型养老金的功能定位只能满足于第一种防止老年贫困的要求。
3.2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
在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涵以及具体功能定位后,就需要对其相应的保险制度作出符合于国情以及人们自身利益的改进措施。一方面我们可以对个人的账户用途进行有效的改革,可根据个人自身的意愿对其账户的资金以及相应的政府补助金和金额的利益收入来对参保人进行有效的返还,并随时允许个人继续的进行缴费,这些行为都需要在其参保人自愿的情况下来进行商业的养老保险。其次,政府应该取消限定个人账户缴费必须满15年才能进行基础养老金的发放这一前提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去消除制度的差别水平待遇实现结果公平。应该根据不同城乡的生活水平以及消费经济来进行层次性的金额划分,并且合理的层次补助金额的划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去引导人口进行有效地流动。从而推进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的减少在区域上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其实是一个十分宏大的工程,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自身的利益就需要对其老年生活进行合理的规划。政府在进行相应改革的过程,当中需要切实去分析不同人群的自身利益以及自身的特殊情况,尽可能全方位的使社会保障能够更好的去覆盖人群实现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改革来进一步的强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制度,从而更好的去提高人们自身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齐传钧. 拉美社会养老金的精准扶贫与效果分析[J].国际经济评论, 2016(6):105-120.
[2]陈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省际差距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8(5):33.
[3]何文烟,洪蕾,陈新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效应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2.(3).
作者简介:
刘世云,女(1998.8-)汉族,河北邢台人,本科生,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