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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国有制及其国家普遍授田制之下所成立的官社体制中,社会一切分配奉行"均平第一"原则。官社体制下,土地产品要在土地所有者———国家和耕种者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法则的基础和前提是"均平论"和综合(空间上是远迩)平衡论。应重新审视和评估"不患寡而患不均"之论的价值,研究其分配法则,是道德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