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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将首先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表示我国将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