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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接连遭遇“负面”事件。先是马云自曝“欺诈门”,并引发高管辞职风潮;紧接着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淘宝网等列入假冒和盗版产品的年度“恶名市场”名单;再就是有关淘宝网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信息不断地见诸各大媒体,淘宝网则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去应对没完没了的知识产权官司。
事件频发
从被业界称为“发展元年”的2010年,跨入“战国时代”的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在急速增长的同时,各种隐患也显露出来。
2011年2月21日,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巴巴B2B公司宣布,由于2010年阿里巴巴有约0.8%、即1107名“中国供应商”因涉嫌欺诈被终止服务,该公司CEO卫哲、COO李旭晖为此辞职,淘宝网CEO陆兆禧接替卫哲,兼任B2B公司CEO职务。
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在一份声明中称:“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查实2009、2010年两年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骗子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的唯一原因是利用我们十二年来用心血建造的网络平台向国外买家行骗。同时查实确有近百名为了追求高业绩高收入明知是骗子客户而签约的直销员工。”因此,阿里巴巴需要为此负责,必须承担起清理欺诈、维护公平贸易平台的责任。
有媒体报道称,相对阿里巴巴的欺诈事件,淘宝网上的欺诈、虚假信用、假冒伪劣产品更为泛滥,危害也更大,并且早就被媒体曝光多次,但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理。
2月28日,阿里巴巴旗下的B2C公司淘宝网被美国贸易办公室(USTR)列入假冒和盗版产品年度“恶名市场”(notorious market)名单。USTR表示,公布“恶名市场”名单是为了协助有关机构加大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USTR认为:“虽然淘宝正在努力解决重大侵权货物在其网站的可获取性问题,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各大媒体普遍将注意力集中于信任危机的形成、商业模式的转化、高管变动的背景,甚至是危机公关的策略等不同,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危机背后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解决之道。
常见的侵权类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假货泛滥等侵权行为已经成了电子商务发展一大障碍。据《2010年淘宝打假维权状况》白皮书显示,淘宝网将其网站上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形式总结为以下几种类型:
1、“使用他人商标或名称”:未经授权在用户名或店铺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或企业名称并进行同类商品经营。
2、“盗用文字、图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店铺或宝贝详情中使用(包括二次编辑)他人的原创性文字作品、图片(包括商品图片)、视频等。
3、“盗版商品”:指销售盗版(非法复制)的图书、杂志、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等。比较典型的有:图书的影印版、软件的破解版、音像制品的硬盘版等等表述。
4、“使用他人商标标识”:指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在其店铺或宝贝详情页面使用他人商标标识(LOGO)。
5、“假货”:指销售非商标权人原厂正品且冒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6、“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主要判断标准是看商品本身(包括技术特点、功能)是否落入专利权人权利要所书记载的保护范围。
被淹没的努力
客观地讲,诸如“假货策源地”之类的指责,对于淘宝网来说可能是不公平的。假冒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就如同此前知识产权事件频发的展会领域一样,网络商城作为商品集中展示的平台,并不是假冒的发生地,而是发现地。如马云所称,淘宝是一个平台,本身不制造产品,但消费者买到假货首先骂的是淘宝,淘宝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
从“亿元打假”到“全民打假”,淘宝网一直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在不断地做着努力,只是在近期一系列集中爆发的负面新闻报道之中,淘宝网的努力几乎全都被淹没掉了。
今年年初,淘宝对外宣称,作为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售假方面也一直不遗余力。2010年,淘宝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依规则处罚有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人次。目前,淘宝网已经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体系,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侵权投诉、确认反馈、删除、处罚的流程。权利人只要提供侵权商品链接,或提供假货的判断理由和证据,淘宝在确认假货的类别和特征后予以删除并定期合作进行抽检。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为落实这一行动要求,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对于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措施,淘宝网做出了积极配合的动作。2月28日,淘宝网在北京召开“2011网络全民维权新闻发布会”,呼吁更多力量加入到打假的全部环节中来,愿意联合九部委和协同各品牌展开更多合作,让商品管理更加有序且人性化,让消费者在“购物天堂”里“放心淘宝”。淘宝网CFO张勇此前也公开表示,经过和九部委的分别沟通,达成共识,将扶持网络购物进一步发展,同时出台联动措施,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淘宝的一项常态工作来完成。2011年将继续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研究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治理措施。
张勇具体介绍说,淘宝网将积极和商务部合作,扶持内贸拉动内需,树立“特色中国”等标杆项目,扶持地方电子商务发展和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进一步拉动网络消费;协助质检部门,联合品牌商,共建网上鉴定真假货的平台,包括在淘宝页面上开设醒目的举报入口,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冒伪劣商品;与工商及消协建立信息交互及联动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图书、音像等特殊类目的监管措施;配合公安部、工信部加大针对网络钓鱼、欺诈的打击力度;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研究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治理措施;淘宝也将定期向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经侦局,提供销售假货的商家信息,由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下发至各个地市,进行查证和处理等。
据称,淘宝此举得到了与会的国家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负责人的肯定,并表示将在2011年加强相关合作,共同行动。
在会上,淘宝网通过《2010年淘宝消费者保障白皮书》公布了相关数据,并发布了2011年消费者保障计划,探讨在2011年淘宝将如何加大加强对商品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以及加大对网络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网购安全。
淘宝网副总裁姜鹏表示,淘宝网作为中国最大的网购零售平台,始终不制假、不护假,并已经建立起一套严厉打击售假的监管机制,全力打击网络欺诈和网络虚假信息,进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品牌厂家利益。
在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方面,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共计接到6000多位品牌权利人的相关投诉,相关商品信息约1400万条。不仅如此,淘宝还和国内外各大品牌商展开合作,目前正洽谈的品牌商有214家。淘宝通过合作,根据不同类的侵权行为类型,形成了一套投诉、反馈、删除、处罚的打击假货的流程,淘宝还根据市场状况,以专项打击的形式进行主动查处,包括与反盗版联盟的版权保护合作,以及就品牌商未生产商品进行针对性查处的专项等。
对于的淘宝网上述举措,各界反应不一。有专家表示,淘宝网虽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产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杜绝这一问题还有很多“功课”要作。也有观点认为淘宝网只是选择了一个比较讨巧的方式,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更有媒体称,淘宝此举不过是一个“疑似噱头”,是淘宝的自我标榜,它采用的一切打假手段,都是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自我形象的维护手法。
政策层面的关注
据统计,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国家互联网十大应用服务当中,最有竞争力、也是互联网经济最有发展前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在国家政策层面,也已经开始认识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出现问题的严重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同时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电子商务、网上消费的日益普及和由此可能带来的欺诈等风险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是国内持续关注互联网特别是网上支付方面的著名专家,去年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关于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服务产业的提案》,曾受到广泛关注。近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防范打击网上支付中可能的风险,不能仅仅依靠企业的努力,公安部门必须加强介入并给予更多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今年提交了四个提案,其中《关于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案》最受关注。徐晓兰认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作,所以要有专门的部门针对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制定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规划。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出席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现在网络购物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而且网络购物还以每年将近100%的速度增长,预计今后几年还会这样,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这个领域特别重要的方面是,在培植和培育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对C2C的交易,我们都要求有第三方的支付。但在B2B的交易中,因为出于简单地信任对方,出现过一些金融上的、支付上的案件,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做得更好。
事件频发
从被业界称为“发展元年”的2010年,跨入“战国时代”的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在急速增长的同时,各种隐患也显露出来。
2011年2月21日,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巴巴B2B公司宣布,由于2010年阿里巴巴有约0.8%、即1107名“中国供应商”因涉嫌欺诈被终止服务,该公司CEO卫哲、COO李旭晖为此辞职,淘宝网CEO陆兆禧接替卫哲,兼任B2B公司CEO职务。
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在一份声明中称:“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查实2009、2010年两年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骗子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的唯一原因是利用我们十二年来用心血建造的网络平台向国外买家行骗。同时查实确有近百名为了追求高业绩高收入明知是骗子客户而签约的直销员工。”因此,阿里巴巴需要为此负责,必须承担起清理欺诈、维护公平贸易平台的责任。
有媒体报道称,相对阿里巴巴的欺诈事件,淘宝网上的欺诈、虚假信用、假冒伪劣产品更为泛滥,危害也更大,并且早就被媒体曝光多次,但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理。
2月28日,阿里巴巴旗下的B2C公司淘宝网被美国贸易办公室(USTR)列入假冒和盗版产品年度“恶名市场”(notorious market)名单。USTR表示,公布“恶名市场”名单是为了协助有关机构加大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USTR认为:“虽然淘宝正在努力解决重大侵权货物在其网站的可获取性问题,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各大媒体普遍将注意力集中于信任危机的形成、商业模式的转化、高管变动的背景,甚至是危机公关的策略等不同,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危机背后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解决之道。
常见的侵权类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假货泛滥等侵权行为已经成了电子商务发展一大障碍。据《2010年淘宝打假维权状况》白皮书显示,淘宝网将其网站上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形式总结为以下几种类型:
1、“使用他人商标或名称”:未经授权在用户名或店铺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或企业名称并进行同类商品经营。
2、“盗用文字、图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店铺或宝贝详情中使用(包括二次编辑)他人的原创性文字作品、图片(包括商品图片)、视频等。
3、“盗版商品”:指销售盗版(非法复制)的图书、杂志、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等。比较典型的有:图书的影印版、软件的破解版、音像制品的硬盘版等等表述。
4、“使用他人商标标识”:指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在其店铺或宝贝详情页面使用他人商标标识(LOGO)。
5、“假货”:指销售非商标权人原厂正品且冒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6、“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主要判断标准是看商品本身(包括技术特点、功能)是否落入专利权人权利要所书记载的保护范围。
被淹没的努力
客观地讲,诸如“假货策源地”之类的指责,对于淘宝网来说可能是不公平的。假冒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就如同此前知识产权事件频发的展会领域一样,网络商城作为商品集中展示的平台,并不是假冒的发生地,而是发现地。如马云所称,淘宝是一个平台,本身不制造产品,但消费者买到假货首先骂的是淘宝,淘宝是假货最大的受害者。
从“亿元打假”到“全民打假”,淘宝网一直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在不断地做着努力,只是在近期一系列集中爆发的负面新闻报道之中,淘宝网的努力几乎全都被淹没掉了。
今年年初,淘宝对外宣称,作为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售假方面也一直不遗余力。2010年,淘宝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依规则处罚有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人次。目前,淘宝网已经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体系,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侵权投诉、确认反馈、删除、处罚的流程。权利人只要提供侵权商品链接,或提供假货的判断理由和证据,淘宝在确认假货的类别和特征后予以删除并定期合作进行抽检。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为落实这一行动要求,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对于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措施,淘宝网做出了积极配合的动作。2月28日,淘宝网在北京召开“2011网络全民维权新闻发布会”,呼吁更多力量加入到打假的全部环节中来,愿意联合九部委和协同各品牌展开更多合作,让商品管理更加有序且人性化,让消费者在“购物天堂”里“放心淘宝”。淘宝网CFO张勇此前也公开表示,经过和九部委的分别沟通,达成共识,将扶持网络购物进一步发展,同时出台联动措施,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淘宝的一项常态工作来完成。2011年将继续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研究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治理措施。
张勇具体介绍说,淘宝网将积极和商务部合作,扶持内贸拉动内需,树立“特色中国”等标杆项目,扶持地方电子商务发展和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进一步拉动网络消费;协助质检部门,联合品牌商,共建网上鉴定真假货的平台,包括在淘宝页面上开设醒目的举报入口,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冒伪劣商品;与工商及消协建立信息交互及联动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图书、音像等特殊类目的监管措施;配合公安部、工信部加大针对网络钓鱼、欺诈的打击力度;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研究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治理措施;淘宝也将定期向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经侦局,提供销售假货的商家信息,由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下发至各个地市,进行查证和处理等。
据称,淘宝此举得到了与会的国家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负责人的肯定,并表示将在2011年加强相关合作,共同行动。
在会上,淘宝网通过《2010年淘宝消费者保障白皮书》公布了相关数据,并发布了2011年消费者保障计划,探讨在2011年淘宝将如何加大加强对商品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以及加大对网络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网购安全。
淘宝网副总裁姜鹏表示,淘宝网作为中国最大的网购零售平台,始终不制假、不护假,并已经建立起一套严厉打击售假的监管机制,全力打击网络欺诈和网络虚假信息,进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品牌厂家利益。
在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方面,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共计接到6000多位品牌权利人的相关投诉,相关商品信息约1400万条。不仅如此,淘宝还和国内外各大品牌商展开合作,目前正洽谈的品牌商有214家。淘宝通过合作,根据不同类的侵权行为类型,形成了一套投诉、反馈、删除、处罚的打击假货的流程,淘宝还根据市场状况,以专项打击的形式进行主动查处,包括与反盗版联盟的版权保护合作,以及就品牌商未生产商品进行针对性查处的专项等。
对于的淘宝网上述举措,各界反应不一。有专家表示,淘宝网虽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产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杜绝这一问题还有很多“功课”要作。也有观点认为淘宝网只是选择了一个比较讨巧的方式,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更有媒体称,淘宝此举不过是一个“疑似噱头”,是淘宝的自我标榜,它采用的一切打假手段,都是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自我形象的维护手法。
政策层面的关注
据统计,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国家互联网十大应用服务当中,最有竞争力、也是互联网经济最有发展前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在国家政策层面,也已经开始认识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出现问题的严重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同时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电子商务、网上消费的日益普及和由此可能带来的欺诈等风险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是国内持续关注互联网特别是网上支付方面的著名专家,去年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关于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服务产业的提案》,曾受到广泛关注。近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防范打击网上支付中可能的风险,不能仅仅依靠企业的努力,公安部门必须加强介入并给予更多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今年提交了四个提案,其中《关于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案》最受关注。徐晓兰认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作,所以要有专门的部门针对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制定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规划。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出席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现在网络购物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而且网络购物还以每年将近100%的速度增长,预计今后几年还会这样,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这个领域特别重要的方面是,在培植和培育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对C2C的交易,我们都要求有第三方的支付。但在B2B的交易中,因为出于简单地信任对方,出现过一些金融上的、支付上的案件,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