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卫生部2006年3月1日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办法》)和配套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取代了2003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3版《规范》)。《办法》较2003版《规范》最大的变化在于,对发现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引入了“责令改进”、“予以公示”等约束性较强的措施,从而使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纳入了卫生管理的范畴。空调设计的卫生审查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