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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避免天灾,比如地震。但我们应能杜绝人祸,把GDP生命耗损降下来。而多些良心和责任心,就会少些人祸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个奇迹我们不该忘记:在8级强震中,北川县邓家海元村刘汉希望小学那幢3层教学楼竟然没有垮塌,该校483名小学生及教职工得以安全撤离。网友发帖称其为史上最牛的希望小学。
这所希望小学建于10年前,捐资修建的是“汉龙集团”,经办监理修建工程者是“汉龙集团”办公室主任。面对媒体时他还说:在集团领导安排下,绵阳5所希望小学建设均由我经办,此次大地震未能撼动一幢,师生未损毫发。学校很多人在谈及幸运逃生时,都由衷地感谢这位办公室主任及工程监理者。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数万同胞遇难,举国同悲。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地震时,游离于住房之外者往往得以逃生,人员伤亡主要原因是住房被摧毁。故而在灾后重建中,建筑物质量和防震等级受到空前重视。刘汉希望小学也由此格外引人关注。
面对媒体追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汉龙集团”办公室主任称,当时集团领导曾就建设这几座希望小学对他下过死命令:“亏什么不能亏教育,这次你一定要把好质量关,要是楼修不好出事了,你就从公司里走人吧。”为了“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他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比如为保证将来“不出事“,他甚至硬逼着施工人员把沙子淘洗干净,把混在沙子中那些片状石块一块块挑完才算罢休。由此可见:建筑质量既取决于资金和技术,还取决于良心和责任心。在很多时候,良心和责任心也显得更为重要。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有场争论也持续多日,即所谓万科“捐款门”。地震发生当天,万科集团总部捐款人民币200万元。一些网友大呼,这个数字和万科形象不相称。董事长王石很快回应道,200万元是董事会授权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元是个适当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能成为负担。此言再次引来非议。王石也终于再次回应:我为这些话感到“相当不安”,我向广大网友表示歉意。
国家有难,我们当然希望有企业多多捐款捐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我们也没必要把捐款多少简单地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弱画等号。捐1000万元是履行社会责任,捐200万元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善无大小,尽力就好。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强弱,不仅要看其在国难当头时能不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更要看其是否能够时时刻刻都把“生命第一”视为最重,把企业该做之事做好,别给社会添乱。哪怕是在做公益事业,也绝不因为其非营利性而马马虎虎。刘汉希望小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前些日子新华社消息中有个数据,我们也不应忘记: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01480人,平均一天有278人因事故死亡。这个死亡数字,意味每年都有一次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反观那些重大安全事故,也基本上都和没有能够视“生命第一”有关。我们无法避免天灾,比如地震。但我们应能杜绝人祸,把GDP生命耗损降下来。而多些良心和责任心,就会少些人祸。
有一个日子,我们更不能忘记:2008年5月19日。这是全国哀悼日第一天,警报声、汽笛声在全国各地鸣响,国旗半垂,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但是这条法规多年来并没有真正走入现实中。5月19日,中国国旗第一次为遇难同胞低垂,为平民百姓而降。在华夏民族5000年历史上,遇难百姓享国哀,这也是第一次。国旗为平民百姓而降,寄托着我们对逝去生命的沉痛哀思。这更是在昭示我们: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生命为本,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让我们永远铭记:生命第一!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个奇迹我们不该忘记:在8级强震中,北川县邓家海元村刘汉希望小学那幢3层教学楼竟然没有垮塌,该校483名小学生及教职工得以安全撤离。网友发帖称其为史上最牛的希望小学。
这所希望小学建于10年前,捐资修建的是“汉龙集团”,经办监理修建工程者是“汉龙集团”办公室主任。面对媒体时他还说:在集团领导安排下,绵阳5所希望小学建设均由我经办,此次大地震未能撼动一幢,师生未损毫发。学校很多人在谈及幸运逃生时,都由衷地感谢这位办公室主任及工程监理者。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数万同胞遇难,举国同悲。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地震时,游离于住房之外者往往得以逃生,人员伤亡主要原因是住房被摧毁。故而在灾后重建中,建筑物质量和防震等级受到空前重视。刘汉希望小学也由此格外引人关注。
面对媒体追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汉龙集团”办公室主任称,当时集团领导曾就建设这几座希望小学对他下过死命令:“亏什么不能亏教育,这次你一定要把好质量关,要是楼修不好出事了,你就从公司里走人吧。”为了“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他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比如为保证将来“不出事“,他甚至硬逼着施工人员把沙子淘洗干净,把混在沙子中那些片状石块一块块挑完才算罢休。由此可见:建筑质量既取决于资金和技术,还取决于良心和责任心。在很多时候,良心和责任心也显得更为重要。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有场争论也持续多日,即所谓万科“捐款门”。地震发生当天,万科集团总部捐款人民币200万元。一些网友大呼,这个数字和万科形象不相称。董事长王石很快回应道,200万元是董事会授权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元是个适当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能成为负担。此言再次引来非议。王石也终于再次回应:我为这些话感到“相当不安”,我向广大网友表示歉意。
国家有难,我们当然希望有企业多多捐款捐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我们也没必要把捐款多少简单地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弱画等号。捐1000万元是履行社会责任,捐200万元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善无大小,尽力就好。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强弱,不仅要看其在国难当头时能不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更要看其是否能够时时刻刻都把“生命第一”视为最重,把企业该做之事做好,别给社会添乱。哪怕是在做公益事业,也绝不因为其非营利性而马马虎虎。刘汉希望小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前些日子新华社消息中有个数据,我们也不应忘记:2007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01480人,平均一天有278人因事故死亡。这个死亡数字,意味每年都有一次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反观那些重大安全事故,也基本上都和没有能够视“生命第一”有关。我们无法避免天灾,比如地震。但我们应能杜绝人祸,把GDP生命耗损降下来。而多些良心和责任心,就会少些人祸。
有一个日子,我们更不能忘记:2008年5月19日。这是全国哀悼日第一天,警报声、汽笛声在全国各地鸣响,国旗半垂,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但是这条法规多年来并没有真正走入现实中。5月19日,中国国旗第一次为遇难同胞低垂,为平民百姓而降。在华夏民族5000年历史上,遇难百姓享国哀,这也是第一次。国旗为平民百姓而降,寄托着我们对逝去生命的沉痛哀思。这更是在昭示我们: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生命为本,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让我们永远铭记:生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