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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宪政建设需要结合一定的文化(哲学)担当。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均不能独立担当此任,而需要开放式整合和创造性转化,生成切合于文化传承建设之路的宪政文化。研究认为,基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中国的宪政之路必然独具特色:一方面,我们坚持“宪政”法治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结合文化变迁的原理生成和创造适应于时代需求的宪政图景。在此过程中,文化与制度的交互作用体现出来,而普通法系的经验主义原理对于我们在传统与现实间找寻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具有特殊的作用与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