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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但对于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利息资本化问题,因新会计准则颁布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前,所以并未涉及,会计理论研究也鲜有论述。本文通过对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利息资本化问题的解析,分析了全部资本化、部分资本化、不予资本化三种可能的处理方法,从理论基础、会计要素特性、税务影响、会计影响等方面辨析合规性、合理性,提出不予资本化是符合新会计准则实质性规定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