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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在某种意义上,整个哲学史就是一部哲学范畴产生、演变和发展的历史。在继承古希腊哲学中关于范畴的丰富思想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明确提出范畴概念并建构了第一个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范畴体系。在亚氏看来,范畴既是谓词的类,又是存在的种,兼具逻辑学与本体论双重意义,这正是其范畴理论的双重逻辑。亚氏范畴体系的划分依据两大标准,即“是否述说一个主体”的逻辑学标准与“是否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本体论标准。亚氏范畴理论具有三大特点,即范畴的不平衡性与异质性并存,逻辑学与本体论的双向互动,蕴含丰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