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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关键在于把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真正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延安精神作为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将使检察机关把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检察群众工作水平,落实执法为民宗旨。
一、学习延安精神将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当前,社会矛盾复杂,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想、舆论频现。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各种矛盾纠纷更多地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变革不断加快的重要时刻,学习和发扬延安精神,有助于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本色。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人民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干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基层检察机关是检察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才能真正落实执法为民宗旨,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信任检察干警,维护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二、积极践行延安精神将使检察机关真正做好群众工作
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如果不深入基层与群众联系,工作漂在表面,听不到群众真实声音,检察工作就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工作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将延安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就是要求检察干警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适应时代发展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
我院在群众工作初期,开展了走访、宣传、征求意见、送检察年画等活动,但我县有50多万人,不可能全面走到,东西也送不了那么多,这样开展群众工作明显不能持久,事实也证明这样的所谓群众工作效果并不好。于是我们及时转变思路,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坚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困难群众、老党员、老干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必访,与他们拉家常,听他们提建议。我院干警在走访群众中听到最多的就是“你们下来多走走了解群众情况就好了”,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帮助基层调处了部分矛盾纠纷,各部门定期走访包联辖区,深入排查农村社会矛盾。对群众反映的贪污腐败、侦查机关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深入了解问题详情。对有上访苗头的群众,进行登记备案,了解其欲上访的真实原因,对反映问题依法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积极联系具体部门跟踪督办,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因刑事案件致贫的被害人家属,积极联系司法救助,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镇村干部说“你们懂法律,又是监督机关,群众就相信你们,欢迎你们常下来”。可见做好检察群众工作必须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
三、践行延安精神有助于推动检察工作服务人民
检察机关要在执法办案中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惩治违法犯罪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检察工作中,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要求,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影响民心民意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呼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检调对接、捕前、诉前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速决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法定程序机制,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在自侦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能够切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严惩贪污腐败等影响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
法律监督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落脚点。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最佳方式,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监督得了,落实得下。在实现好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外,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展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正义。
要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要努力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具备妥善处置涉检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特别是要运用好受理接待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平台,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并予以妥善解决。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所引发的新的矛盾。深入落实并解决好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践行延安精神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思想作风
“延安精神”中的群众观归结起来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党优良作风的本质内容,也是党员干部在应该具有的优良风范。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延安精神”中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坚持用党的群众观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将进一步转变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执法意识及工作态度,使做好群众工作成为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把执法为民作为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
践行延安精神,要注重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贴近群众中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在日常的检察工作中,要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深入群众倾听民意,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扎扎实实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把人民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贴近群众、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与群众工作水平。通过不断地实践学习,能够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学会以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坚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一、学习延安精神将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当前,社会矛盾复杂,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想、舆论频现。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各种矛盾纠纷更多地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变革不断加快的重要时刻,学习和发扬延安精神,有助于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本色。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人民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干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基层检察机关是检察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才能真正落实执法为民宗旨,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信任检察干警,维护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二、积极践行延安精神将使检察机关真正做好群众工作
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如果不深入基层与群众联系,工作漂在表面,听不到群众真实声音,检察工作就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工作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将延安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就是要求检察干警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适应时代发展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
我院在群众工作初期,开展了走访、宣传、征求意见、送检察年画等活动,但我县有50多万人,不可能全面走到,东西也送不了那么多,这样开展群众工作明显不能持久,事实也证明这样的所谓群众工作效果并不好。于是我们及时转变思路,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坚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困难群众、老党员、老干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必访,与他们拉家常,听他们提建议。我院干警在走访群众中听到最多的就是“你们下来多走走了解群众情况就好了”,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帮助基层调处了部分矛盾纠纷,各部门定期走访包联辖区,深入排查农村社会矛盾。对群众反映的贪污腐败、侦查机关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深入了解问题详情。对有上访苗头的群众,进行登记备案,了解其欲上访的真实原因,对反映问题依法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积极联系具体部门跟踪督办,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因刑事案件致贫的被害人家属,积极联系司法救助,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镇村干部说“你们懂法律,又是监督机关,群众就相信你们,欢迎你们常下来”。可见做好检察群众工作必须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
三、践行延安精神有助于推动检察工作服务人民
检察机关要在执法办案中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惩治违法犯罪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检察工作中,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要求,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影响民心民意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呼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检调对接、捕前、诉前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速决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法定程序机制,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在自侦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能够切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严惩贪污腐败等影响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
法律监督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落脚点。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最佳方式,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监督得了,落实得下。在实现好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外,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展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正义。
要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要努力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具备妥善处置涉检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特别是要运用好受理接待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平台,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并予以妥善解决。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所引发的新的矛盾。深入落实并解决好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践行延安精神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思想作风
“延安精神”中的群众观归结起来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党优良作风的本质内容,也是党员干部在应该具有的优良风范。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延安精神”中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坚持用党的群众观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将进一步转变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执法意识及工作态度,使做好群众工作成为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把执法为民作为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
践行延安精神,要注重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贴近群众中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在日常的检察工作中,要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深入群众倾听民意,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扎扎实实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把人民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贴近群众、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与群众工作水平。通过不断地实践学习,能够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学会以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坚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践行执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