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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商行业的跨境零售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迅猛发展,从2008—2016年上半年,交易额从8000亿增长到2万亿元。但在此过程中,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在税务征收与退税等政策的执行上出现了诸多问题。我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为此于2016年4月8日结束了为期三年的跨境电商试点工作,开始对跨境电商实施新的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通过在跨境电商企业与传统零售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维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