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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学校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家长委员会,它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学校治理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虽然相辅相成,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学校和家长关注对象不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建设重视度不够、家长认识和能力的局限等原因,导致了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受限、规章制度不健全、成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出现,既阻碍了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又影响了学校的治理工作。增加家长委员会的部门建设、完善家长委员会的规章细则、创设一种致力于家长能力提升建设的教育常规建制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现代学校;学校治理;家长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8)15-0039-03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最完备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施行学校——家庭教育不仅可以很好地培育年轻一代,而且还可以使家庭和父母的道德完美。没有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对学校生活的积极参与,没有成人与孩子之间经常的精神上的接触和相互充实,就不可能有作为社会基层单位的家庭本身,不可能有学校这个最重要的教育机关,也不可能有社会在精神上的进步。”可见家校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这使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实现联合,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教育需求和学校治理能力双重目标提高的教育目的。在教育改革倡导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教育治理大环境下,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成为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家长委员会为实现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现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家长委员会建设为学校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提供了有利条件,本文拟立足于现代学校治理的角度谈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相关问题。
一、学校治理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相辅相成
(一)家长委员会建设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
家长委员会建设可规范学校治理主体的行为,从而促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首先,家长通过家长委员正确行使监督权和评价权,进而有利于提高学校治理中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性。其次,家长委员会建设力求家长和学校在学校治理过程中的平等协商,使学校在管理和决策中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性。最后,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保障了学校治理中教育资源利益相關者(学生)和学校之间权利的平衡,从而实现教育与人的和谐发展。
(二)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可完善家长委员会的建设
学校治理体系包含家长委员会,作为大系统的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将会使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更加完善。首先,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观念上强调真正关注人的发展,实现教师成长和学生个体发展。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治理体系组织机构中的一员,学校治理体系的思想建构可为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定位提供观念指引。其次,家长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活动,通过行使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决策权表达学生群体和家长团体对于学校教育的期望和需求。这为家长代表在参与学校治理活动中更充分地行使自身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再次,家长委员会作为沟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桥梁,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活动中要实现和教师的良好沟通,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要保持和学校管理者的平等对话协商,这就需要创建一个有利于合作的组织环境。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行动上强调学校治理中多元治理主体合作达成伙伴关系,这为家长委员会中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行为提供了组织氛围。最后,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就是家长通过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使校方更好地实现对学校的治理。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监督层面上强调对学校制度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因此,这就对在此工作机制下家长监督权的实现减少了很大的阻碍。
二、当前家长委员会建设现状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是学校治理开放性和民主性的体现,它改变了传统的封闭办学状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的机制,引导社区组织、学生家长积极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从而实现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学校作为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的主导力量,在享有自主办学权的基础上,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建立与家长之间平等协商的对话关系,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利益。目前,我国家长委员会的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应然标准和实然现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它在学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受限
当前,各级各类的中小学都完成了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但其建设工作依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家长委员会的职能解读错误。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组织,但部分学校把它当作“家长联谊会”“学校赞美会”等等,学校没能关注到学生和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真正需求。第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实现存在障碍。对于关乎学校改革的重大问题,学校对享有决策权的家长委员会没有做到真正放权,家长在学校规划、发展、评价中所拥有的决策权比重很小,很难真正改变学校的教育决策。
(二)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缺失
规章制度是规范组织工作、实现有序管理的保障。当前各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不符合程序,担任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是被学校或班主任指定的,并没有经过民主选举。第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没有严格的活动章程,组织的活动缺乏教育性。
(三)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素养影响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发挥
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素养直接影响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国的家长委员会是以校方为主导成立的,因此学校站在自身发展的角度会更倾向于选择领导、企业家、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家长作为家长委员会的成员,而忽视学习成绩差或者家庭条件差的学生的教育需求。此外,大部分家长委员会成员更多关注于自己的孩子,欠缺整体意识,从而使家长委员会只能反映部分家长的意愿。 三、家长委员会建设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学校和家长关注对象不同
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当学校要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改革时,更多倾向于参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意见,很少考虑家长意愿;而家长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过程中,孩子的成绩是他们的主要关注点。由于两者关注对象的不同,导致在行动中各有所谋。
(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建设重视度不够
家长委员会属于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的性质不同于教务处、学生处等,属于学校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并没有被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中,学校对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缺乏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因此部分活动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三)家长认识和能力的局限
家长认识和能力的欠缺导致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存在问题:一方面,受传统师道尊严的影响,家长认为学校就是权威,学校治理是学校的事情,家长只需服从。另一方面,尽管现代家长的教育素养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其绝大多数都是非教育领域人员,在学校规划、发展和评价中缺乏专业的认知能力,因而会影响自身参与学校管理的行为。
四、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可行性对策
(一)增加对家长委员会的部门组织建设
1.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的常规工作中
学校应根据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应当发挥的职能成立相关的部门以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应为家长委员会设立驻校办公室,参加学校的行政会议,了解学校教育和管理情况,行使自身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决策权。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家委会要及时形成合理的解决建议,并监督后续的解决进度,充分保障家长在家长委员会中的权利和主体地位,使其借助家长委员会这一平台参与到学校治理中。
2.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学校要转变现有的管理理念,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生的利益,在做决策时用心听取家长的意见,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討解决对策,尊重家长的决策权。
(二)完善家长委员会的规章细则
1.实现民主选举
完善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认定规程,按照民主的公推公选方式产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在人员构成上实现优化组合,确保所选择的成员能代表各个阶层家长的意愿。
2.制定严格的活动章程
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一方面学校要根据改革和治理的现状做好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统筹工作和计划,另一方面学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指导小组,指出并纠正家长委员会工作中的失当行为,并从学校治理的角度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整体设计思路和运作机制,从而形成严格的活动章程。
(三)创设一种致力于家长能力提升建设的教育常规建制
学校可以建立“家长学校”,并通过对其进行教育培训来激发家长的公共意识,提高他们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家长在学校的教育和培训中,一方面要提升自己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和素质,如在团体中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及如何在学校治理中行使自己的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能力等。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习惯,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形成正确的公共价值观。
关键词:现代学校;学校治理;家长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8)15-0039-03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最完备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施行学校——家庭教育不仅可以很好地培育年轻一代,而且还可以使家庭和父母的道德完美。没有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对学校生活的积极参与,没有成人与孩子之间经常的精神上的接触和相互充实,就不可能有作为社会基层单位的家庭本身,不可能有学校这个最重要的教育机关,也不可能有社会在精神上的进步。”可见家校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这使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实现联合,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教育需求和学校治理能力双重目标提高的教育目的。在教育改革倡导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教育治理大环境下,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成为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家长委员会为实现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现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家长委员会建设为学校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提供了有利条件,本文拟立足于现代学校治理的角度谈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相关问题。
一、学校治理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相辅相成
(一)家长委员会建设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
家长委员会建设可规范学校治理主体的行为,从而促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首先,家长通过家长委员正确行使监督权和评价权,进而有利于提高学校治理中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性。其次,家长委员会建设力求家长和学校在学校治理过程中的平等协商,使学校在管理和决策中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性。最后,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保障了学校治理中教育资源利益相關者(学生)和学校之间权利的平衡,从而实现教育与人的和谐发展。
(二)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可完善家长委员会的建设
学校治理体系包含家长委员会,作为大系统的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将会使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更加完善。首先,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观念上强调真正关注人的发展,实现教师成长和学生个体发展。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治理体系组织机构中的一员,学校治理体系的思想建构可为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定位提供观念指引。其次,家长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活动,通过行使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决策权表达学生群体和家长团体对于学校教育的期望和需求。这为家长代表在参与学校治理活动中更充分地行使自身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再次,家长委员会作为沟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桥梁,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活动中要实现和教师的良好沟通,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要保持和学校管理者的平等对话协商,这就需要创建一个有利于合作的组织环境。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行动上强调学校治理中多元治理主体合作达成伙伴关系,这为家长委员会中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行为提供了组织氛围。最后,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就是家长通过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使校方更好地实现对学校的治理。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建构在监督层面上强调对学校制度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因此,这就对在此工作机制下家长监督权的实现减少了很大的阻碍。
二、当前家长委员会建设现状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是学校治理开放性和民主性的体现,它改变了传统的封闭办学状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的机制,引导社区组织、学生家长积极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从而实现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学校作为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的主导力量,在享有自主办学权的基础上,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建立与家长之间平等协商的对话关系,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利益。目前,我国家长委员会的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应然标准和实然现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它在学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受限
当前,各级各类的中小学都完成了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但其建设工作依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家长委员会的职能解读错误。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组织,但部分学校把它当作“家长联谊会”“学校赞美会”等等,学校没能关注到学生和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真正需求。第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实现存在障碍。对于关乎学校改革的重大问题,学校对享有决策权的家长委员会没有做到真正放权,家长在学校规划、发展、评价中所拥有的决策权比重很小,很难真正改变学校的教育决策。
(二)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缺失
规章制度是规范组织工作、实现有序管理的保障。当前各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不符合程序,担任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是被学校或班主任指定的,并没有经过民主选举。第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没有严格的活动章程,组织的活动缺乏教育性。
(三)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素养影响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发挥
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素养直接影响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国的家长委员会是以校方为主导成立的,因此学校站在自身发展的角度会更倾向于选择领导、企业家、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家长作为家长委员会的成员,而忽视学习成绩差或者家庭条件差的学生的教育需求。此外,大部分家长委员会成员更多关注于自己的孩子,欠缺整体意识,从而使家长委员会只能反映部分家长的意愿。 三、家长委员会建设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学校和家长关注对象不同
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当学校要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改革时,更多倾向于参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意见,很少考虑家长意愿;而家长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过程中,孩子的成绩是他们的主要关注点。由于两者关注对象的不同,导致在行动中各有所谋。
(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建设重视度不够
家长委员会属于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的性质不同于教务处、学生处等,属于学校日常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并没有被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中,学校对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缺乏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因此部分活动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三)家长认识和能力的局限
家长认识和能力的欠缺导致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存在问题:一方面,受传统师道尊严的影响,家长认为学校就是权威,学校治理是学校的事情,家长只需服从。另一方面,尽管现代家长的教育素养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其绝大多数都是非教育领域人员,在学校规划、发展和评价中缺乏专业的认知能力,因而会影响自身参与学校管理的行为。
四、完善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可行性对策
(一)增加对家长委员会的部门组织建设
1.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的常规工作中
学校应根据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应当发挥的职能成立相关的部门以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应为家长委员会设立驻校办公室,参加学校的行政会议,了解学校教育和管理情况,行使自身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决策权。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家委会要及时形成合理的解决建议,并监督后续的解决进度,充分保障家长在家长委员会中的权利和主体地位,使其借助家长委员会这一平台参与到学校治理中。
2.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学校要转变现有的管理理念,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生的利益,在做决策时用心听取家长的意见,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討解决对策,尊重家长的决策权。
(二)完善家长委员会的规章细则
1.实现民主选举
完善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认定规程,按照民主的公推公选方式产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在人员构成上实现优化组合,确保所选择的成员能代表各个阶层家长的意愿。
2.制定严格的活动章程
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一方面学校要根据改革和治理的现状做好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统筹工作和计划,另一方面学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指导小组,指出并纠正家长委员会工作中的失当行为,并从学校治理的角度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整体设计思路和运作机制,从而形成严格的活动章程。
(三)创设一种致力于家长能力提升建设的教育常规建制
学校可以建立“家长学校”,并通过对其进行教育培训来激发家长的公共意识,提高他们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家长在学校的教育和培训中,一方面要提升自己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和素质,如在团体中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及如何在学校治理中行使自己的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能力等。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习惯,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形成正确的公共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