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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十一五”硕果累累的昨天,云南省保险业所面临的是如何在“十二五”中写下更加辉煌的篇章。
保险业的发展关系着“民生”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地处欠发达边陲的云南省,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突飞猛进。保险业务持续增长、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健全、行业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环境越发优化……作为金融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云南保险业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保险业发展迅猛
2010年,云南省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首先是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增长。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8.87亿元,同比增长31.35%,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费规模较2007年翻一番。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91.14亿元,同比增长35.38%;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27.72亿元,同比增长28.62%。
其次是保险市场体系的健全。截止2010年末,云南省共有保险公司主体29家,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2237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44家,分支机构94家,兼业代理机构335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6.81万人。还有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稳步提高机构的产能,至此,保险业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再次是行业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11月末,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328.29亿元,较年初增长21.92%。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也得到提高,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省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7.46亿元,利润额列全国第八位;承保利润率为10.57%,列全国第四位。全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集约型、内涵式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
最后是行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得到优化。市场运行公开透明,讲求信誉、经营规范和注重效益,基本形成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2010年8月,保监会与云南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大力发展保险业 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为从政策层面推进云南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互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服务三农 保障民生
云南省保险业置身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动重点领域业务发展,使得作为“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人民福利倍增器”的保险,功能作用得到不断发挥。
在不断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云南保险业积极开展“三农”保险,将 “三农”作为保险业重点发展领域,服务新农村建设。
结合农村实际,云南省保险业创造性地开展了服务“三农”各项工作。一方面是保障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目前,云南省开办的农业保险业务基本涵括了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在畜牧业方面,截止2010年11月末,承保能繁母猪311万头,保费收入1.84亿元,支付赔款1.51亿元。承保奶牛9.8万头,保费收入2076万元,支付赔款1642万元;在种植业方面,首次试点开办中央政策性水稻、玉米、油葵、青稞保险。其中保险试点面积分别为水稻300万亩、玉米200万亩、油菜100万亩、青稞8万亩。
另一方面是积极探索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的新途径。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不断加大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力度。2010年新农合补充保险主要在楚雄州、宜良县和个旧市3地开展试点,保费收入约2000万元,服务人群约100万。截止2010年11月末,小额人身保险农村收入实现1077万元,参保乡镇遍及11个州市的38个乡镇,承保人数5万余人,赔付金额31.28万元。
为支持云南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云南保险业积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手段为失地农民提供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较多的昆明市西山区试点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10年末,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16740人,其中缴费5606人,人均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46元,最高的领取690元,最低可领取160元;在农房保险上,2010年1至11月,为全省443、4万农户办理了政策性农房保险,承担风险保障313亿元,赔款支出1430万元。
另外,在农村沼气保险等工作方面云南保险业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与国家农村沼气补贴政策的结合点,与农业部门密切合作,推广农村沼气保险,承保农户,提供保险保障。
除了积极服务于“三农”,云南保险业还充分发挥保险特有功能作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险业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平稳运行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十一五”以来,保险业为云南省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各类企业和家庭提供财产风险保障8.21万亿元。2010年,为配合昆明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新昆明发展总体规划,云南保险业推出“保险昆明行动计划”,昆明首期地铁工程由8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首期工程保险金额155.09亿元;昆明新机场建设期的工程保险由5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保险金额为130亿元。二来促进云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紧紧围绕云南桥头堡建设,积极为云南省外向型经济搭建风险保障、融资促进和信息咨询三大平台。
云南保险业还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随着国家改善民生建设进程的步伐,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顺利进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云南省保险业积极配合政府“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公务员、新农合和特困救济人群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城乡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寿险公司社保补充业务实现保费收入约4亿元,涉及32个,服务人群约480万人次,累计赔付支出约2.88亿元,与基本医疗保障形成了良性互补。
在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工作方面,云南保险业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云南保险业大力发展各类责任,意外保险业务,利用保险机制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协调各种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包括深入开展安保互动工作;拓展全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报示范项目;不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范围;推进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等等。
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也是推动保险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除了对关于保险行业其他的相关服务外,云南保险业还非常重视与本行业流程关系密切服务。云南保险业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丰富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满足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注重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树立保险消费者信心,加强客户服务管理;针对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规范理赔(给付)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改进服务,尽量简化理赔流程及手续;落实理赔服务监管机制和理赔服务责任制度,着力解决理赔难问题。从而有效地提升了整个云南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
加强监管 共谋未来
只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才能提高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随着市场的变化,云南保险业认真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净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目前,云南保险业已经逐步把四个导向作为解决新问题出发点:把风险作为导向开展检查,防范资金风险;把制度作为导向开展检查,提升公司执行力;把市场突出问题作为导向开展检查,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守法者得益、违规者受损的监管理念,强调处理方式的时效性,标本兼治,坚持处罚机构的同时,着重追究人员责任的处理原则。
据悉,“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工业、交通、教育、房地产等行业重大项目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县域经济;国家实施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把云南建设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这些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此外,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保险购买力也将相应地高,在汽车、住房、教育、旅游等方面的需求将逐步扩大,也将进一步拉动保险需求。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保险业的发展将处于高效市场监管之下,将得到市场需求和人才队伍的有力支撑,保险业的发展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将得到提高,“高质量增长”将成为保险市场发展的主旋律。
随着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民生建设在云南省整体战略布局中的位置将更加突出。抓住服务民生的关键,保险业功能作用的发挥就有了可靠依托,保险业发展就能够真正符合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需要。
可以看到,在彩云之南这片美丽的土地上,保险业正成长并壮大。伴随“十一五”远去的背影,保险业又将迎来“十二五”新的征程。新的起点,新的开始,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对云南保险业而言,迎接新的辉煌将是其永远的航标。
编辑:杨建乐
保险业的发展关系着“民生”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地处欠发达边陲的云南省,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突飞猛进。保险业务持续增长、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健全、行业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环境越发优化……作为金融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云南保险业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保险业发展迅猛
2010年,云南省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首先是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增长。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8.87亿元,同比增长31.35%,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费规模较2007年翻一番。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91.14亿元,同比增长35.38%;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27.72亿元,同比增长28.62%。
其次是保险市场体系的健全。截止2010年末,云南省共有保险公司主体29家,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2237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44家,分支机构94家,兼业代理机构335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6.81万人。还有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稳步提高机构的产能,至此,保险业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再次是行业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11月末,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328.29亿元,较年初增长21.92%。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也得到提高,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省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7.46亿元,利润额列全国第八位;承保利润率为10.57%,列全国第四位。全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集约型、内涵式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
最后是行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得到优化。市场运行公开透明,讲求信誉、经营规范和注重效益,基本形成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2010年8月,保监会与云南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大力发展保险业 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为从政策层面推进云南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互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服务三农 保障民生
云南省保险业置身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动重点领域业务发展,使得作为“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人民福利倍增器”的保险,功能作用得到不断发挥。
在不断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云南保险业积极开展“三农”保险,将 “三农”作为保险业重点发展领域,服务新农村建设。
结合农村实际,云南省保险业创造性地开展了服务“三农”各项工作。一方面是保障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目前,云南省开办的农业保险业务基本涵括了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在畜牧业方面,截止2010年11月末,承保能繁母猪311万头,保费收入1.84亿元,支付赔款1.51亿元。承保奶牛9.8万头,保费收入2076万元,支付赔款1642万元;在种植业方面,首次试点开办中央政策性水稻、玉米、油葵、青稞保险。其中保险试点面积分别为水稻300万亩、玉米200万亩、油菜100万亩、青稞8万亩。
另一方面是积极探索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的新途径。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不断加大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力度。2010年新农合补充保险主要在楚雄州、宜良县和个旧市3地开展试点,保费收入约2000万元,服务人群约100万。截止2010年11月末,小额人身保险农村收入实现1077万元,参保乡镇遍及11个州市的38个乡镇,承保人数5万余人,赔付金额31.28万元。
为支持云南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云南保险业积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手段为失地农民提供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较多的昆明市西山区试点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10年末,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16740人,其中缴费5606人,人均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46元,最高的领取690元,最低可领取160元;在农房保险上,2010年1至11月,为全省443、4万农户办理了政策性农房保险,承担风险保障313亿元,赔款支出1430万元。
另外,在农村沼气保险等工作方面云南保险业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与国家农村沼气补贴政策的结合点,与农业部门密切合作,推广农村沼气保险,承保农户,提供保险保障。
除了积极服务于“三农”,云南保险业还充分发挥保险特有功能作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险业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平稳运行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十一五”以来,保险业为云南省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各类企业和家庭提供财产风险保障8.21万亿元。2010年,为配合昆明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新昆明发展总体规划,云南保险业推出“保险昆明行动计划”,昆明首期地铁工程由8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首期工程保险金额155.09亿元;昆明新机场建设期的工程保险由5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保险金额为130亿元。二来促进云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紧紧围绕云南桥头堡建设,积极为云南省外向型经济搭建风险保障、融资促进和信息咨询三大平台。
云南保险业还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随着国家改善民生建设进程的步伐,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顺利进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云南省保险业积极配合政府“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公务员、新农合和特困救济人群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城乡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截止2010年11月末,云南寿险公司社保补充业务实现保费收入约4亿元,涉及32个,服务人群约480万人次,累计赔付支出约2.88亿元,与基本医疗保障形成了良性互补。
在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工作方面,云南保险业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云南保险业大力发展各类责任,意外保险业务,利用保险机制积极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协调各种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包括深入开展安保互动工作;拓展全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报示范项目;不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范围;推进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等等。
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也是推动保险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除了对关于保险行业其他的相关服务外,云南保险业还非常重视与本行业流程关系密切服务。云南保险业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丰富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满足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注重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树立保险消费者信心,加强客户服务管理;针对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规范理赔(给付)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改进服务,尽量简化理赔流程及手续;落实理赔服务监管机制和理赔服务责任制度,着力解决理赔难问题。从而有效地提升了整个云南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
加强监管 共谋未来
只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才能提高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随着市场的变化,云南保险业认真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净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目前,云南保险业已经逐步把四个导向作为解决新问题出发点:把风险作为导向开展检查,防范资金风险;把制度作为导向开展检查,提升公司执行力;把市场突出问题作为导向开展检查,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守法者得益、违规者受损的监管理念,强调处理方式的时效性,标本兼治,坚持处罚机构的同时,着重追究人员责任的处理原则。
据悉,“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工业、交通、教育、房地产等行业重大项目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县域经济;国家实施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把云南建设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这些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此外,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保险购买力也将相应地高,在汽车、住房、教育、旅游等方面的需求将逐步扩大,也将进一步拉动保险需求。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保险业的发展将处于高效市场监管之下,将得到市场需求和人才队伍的有力支撑,保险业的发展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将得到提高,“高质量增长”将成为保险市场发展的主旋律。
随着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民生建设在云南省整体战略布局中的位置将更加突出。抓住服务民生的关键,保险业功能作用的发挥就有了可靠依托,保险业发展就能够真正符合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需要。
可以看到,在彩云之南这片美丽的土地上,保险业正成长并壮大。伴随“十一五”远去的背影,保险业又将迎来“十二五”新的征程。新的起点,新的开始,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对云南保险业而言,迎接新的辉煌将是其永远的航标。
编辑:杨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