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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诗歌以高度凝练的语言传达出作者丰富的思想内涵成为文学的最高形式。而汉语诗以其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堪称诗歌的最高成就。本文将从英语与汉语的比较中分析汉语的特点对诗歌创作的影响。
关键词:汉语;英语;诗
正文: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文学成就十分辉煌。而这其中,诗歌可谓是中国最优秀的文学形式。诗歌用简单凝练的语言传达出丰富形象的意境与作者丰富的思想感情,常常言有尽而意无穷。同时,中国的古典诗歌在选字和韵律上也非常考究。在作诗中讲究平仄押韵。诗歌往往有鲜明的节奏感,和谐的音韵美,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总之,诗歌兼结构美与音韵美于一体,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平。
不仅如此,中国古诗在成就上也远远超过西方国家。从时间上来看,中国最早的诗歌是西周时期的《诗经》,收录了公元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而英国最早的诗歌《贝奥武夫》(Beowulf),完成于公元八世纪左右。中国诗歌的鼎盛时期是在唐朝,经过六百多年的发展,诗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出现了很多的优秀诗人和千古流传的诗作。清代《全唐诗》收录唐五代两千二百多位作者,四万八千九百多首诗,足见唐诗数量之多,成就之高。而英国诗歌开始系统的发展是在17世纪文艺复兴之后,虽然也呈现出多流派多形式的繁荣现象,但相比于中国诗歌明显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中英诗歌发展的不同有许多因素,本文通过比较汉语与英语特点的不同,分析其对诗歌创作的影响。
首先从语音层面来看,汉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因此诗歌往往抑扬顿挫、极具音韵美。诗歌最初就是用来吟唱的,因此,古人在作诗的过程中十分讲究押韵,通过,押韵、平仄、等方法使诗歌平仄相应,节奏和谐。虽然由于语音的演变导致古音与今音有所差异,以现在的读音标准较难体会到古诗中原有的韵律,但是这种音韵和谐的美并不会因此而埋没。“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锦瑟》)从节奏方面看,这首诗可以化分为每两个音节为一小节,每四个小节成一句,第五个或第七个音节独占两拍,节奏非常整齐,有乐曲般鲜明的节奏,读起来朗朗上口。(1)从平仄角度来看,这首诗双句对偶,音节分布对称,表现了平稳舒缓缠绵的情绪和对亡妻的思念伤感之情。作者用词讲究细致,不但句句押韵,还通过韵律很好地抒发了情绪。这一点是英语诗歌很难做到的。“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莎士比亚《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这首诗虽然如大部分英语诗也有自己的押韵规律,但由于没有声调的划分,且不像汉语每个字是一个音节,因此从字数相等,平仄相和上都略输汉语诗。
从词汇方面来看,古代汉语单音词较多,较容易营造“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中国古诗中注重意境的营造,王昌龄《诗格》中提出“诗有三境”的说法,主张意境与物境,情境并举。因此古人在作诗中,往往通过融情于景,借景抒情。“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两句诗,寥寥数笔,用四个意境勾勒出大漠边关雄奇的景象,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这两句通过景物的描写,将作者的孤寂之情巧妙地融入进广阔地自然景象之中,带给读者由视觉延伸的强烈的情感冲击。古汉语中多单音节词使在有限的诗句中可以蕴含较多的意向,而意向地反复叠加则有利于诗人情感地表达与抒发。
从语法层面上来说,汉语语法范畴较少。汉语没有性、数、格的变化,语法手段主要通过虚词和语序。这些在古诗创作中表现为词性活用以及双管互文等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王昌龄《出塞》)作者铺开“秦时月”“汉时关”两个意向,形成互文,营造时间与空间上的开阔之感。从语法层面看,“月”虽做名词却包含了动词“月照”的含义,而“万里长征人未还”一句,则是省去了“万里长征”定语后的“的”字。古代汉语中语法规则较灵活,这句诗就是通过词类活用和省略虚词的手段来在有限的字数中兼顾音韵与含义。而英语语法则较严谨,有时态、语态、人称、数的词形变化。需要冠词、介词、连词等来完善语法。“Like a high-born maiden.In a palace to tower,Soothing her love-laden.Soul in secret hour.With music sweet as love,which overflows her lover”(雪莱《To a Sky lard》)短短的一节诗里出现了六个介词,两个冠词,两个代词,和四个动词变化,语法的限制使英语很难做到像汉语那样言简意赅,意向稠密。(2)英语是理性的语言,语法的规则限制了意向的延展,而汉语诗感性的,最善于表达那些言外之意,更加贴近诗所传达的感情。
美国语言心理学家欧内斯特·范罗诺萨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理想、最富于诗性的语言。他在《汉字作为诗歌媒介的特征》一文中提到:汉语在其自身发展中,由于其象形文字具有贴近“自然”的特殊“及物性”,而且这种字体构造方式后先相续,基本精神从未中断,所以至今仍然“葆有原始的活气”(3)这也决定了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理想的诗性语言。汉语的灵性在其音韵和谐,更在于其可以通过“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方法最贴近情感的表达。汉语的特性决定了它成为最适合作诗的语言。
参考文献:
[1]从美学角度看《锦瑟》的语言美》朱娟 -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
[2]《浅论英国古诗与中国古诗之间的差别》严峻 王凤兰
[3]《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4]《文化視角下的逻辑东渐》王克喜《中州学刊》2006
关键词:汉语;英语;诗
正文: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文学成就十分辉煌。而这其中,诗歌可谓是中国最优秀的文学形式。诗歌用简单凝练的语言传达出丰富形象的意境与作者丰富的思想感情,常常言有尽而意无穷。同时,中国的古典诗歌在选字和韵律上也非常考究。在作诗中讲究平仄押韵。诗歌往往有鲜明的节奏感,和谐的音韵美,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总之,诗歌兼结构美与音韵美于一体,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平。
不仅如此,中国古诗在成就上也远远超过西方国家。从时间上来看,中国最早的诗歌是西周时期的《诗经》,收录了公元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而英国最早的诗歌《贝奥武夫》(Beowulf),完成于公元八世纪左右。中国诗歌的鼎盛时期是在唐朝,经过六百多年的发展,诗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出现了很多的优秀诗人和千古流传的诗作。清代《全唐诗》收录唐五代两千二百多位作者,四万八千九百多首诗,足见唐诗数量之多,成就之高。而英国诗歌开始系统的发展是在17世纪文艺复兴之后,虽然也呈现出多流派多形式的繁荣现象,但相比于中国诗歌明显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中英诗歌发展的不同有许多因素,本文通过比较汉语与英语特点的不同,分析其对诗歌创作的影响。
首先从语音层面来看,汉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因此诗歌往往抑扬顿挫、极具音韵美。诗歌最初就是用来吟唱的,因此,古人在作诗的过程中十分讲究押韵,通过,押韵、平仄、等方法使诗歌平仄相应,节奏和谐。虽然由于语音的演变导致古音与今音有所差异,以现在的读音标准较难体会到古诗中原有的韵律,但是这种音韵和谐的美并不会因此而埋没。“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锦瑟》)从节奏方面看,这首诗可以化分为每两个音节为一小节,每四个小节成一句,第五个或第七个音节独占两拍,节奏非常整齐,有乐曲般鲜明的节奏,读起来朗朗上口。(1)从平仄角度来看,这首诗双句对偶,音节分布对称,表现了平稳舒缓缠绵的情绪和对亡妻的思念伤感之情。作者用词讲究细致,不但句句押韵,还通过韵律很好地抒发了情绪。这一点是英语诗歌很难做到的。“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莎士比亚《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这首诗虽然如大部分英语诗也有自己的押韵规律,但由于没有声调的划分,且不像汉语每个字是一个音节,因此从字数相等,平仄相和上都略输汉语诗。
从词汇方面来看,古代汉语单音词较多,较容易营造“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中国古诗中注重意境的营造,王昌龄《诗格》中提出“诗有三境”的说法,主张意境与物境,情境并举。因此古人在作诗中,往往通过融情于景,借景抒情。“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两句诗,寥寥数笔,用四个意境勾勒出大漠边关雄奇的景象,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这两句通过景物的描写,将作者的孤寂之情巧妙地融入进广阔地自然景象之中,带给读者由视觉延伸的强烈的情感冲击。古汉语中多单音节词使在有限的诗句中可以蕴含较多的意向,而意向地反复叠加则有利于诗人情感地表达与抒发。
从语法层面上来说,汉语语法范畴较少。汉语没有性、数、格的变化,语法手段主要通过虚词和语序。这些在古诗创作中表现为词性活用以及双管互文等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王昌龄《出塞》)作者铺开“秦时月”“汉时关”两个意向,形成互文,营造时间与空间上的开阔之感。从语法层面看,“月”虽做名词却包含了动词“月照”的含义,而“万里长征人未还”一句,则是省去了“万里长征”定语后的“的”字。古代汉语中语法规则较灵活,这句诗就是通过词类活用和省略虚词的手段来在有限的字数中兼顾音韵与含义。而英语语法则较严谨,有时态、语态、人称、数的词形变化。需要冠词、介词、连词等来完善语法。“Like a high-born maiden.In a palace to tower,Soothing her love-laden.Soul in secret hour.With music sweet as love,which overflows her lover”(雪莱《To a Sky lard》)短短的一节诗里出现了六个介词,两个冠词,两个代词,和四个动词变化,语法的限制使英语很难做到像汉语那样言简意赅,意向稠密。(2)英语是理性的语言,语法的规则限制了意向的延展,而汉语诗感性的,最善于表达那些言外之意,更加贴近诗所传达的感情。
美国语言心理学家欧内斯特·范罗诺萨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理想、最富于诗性的语言。他在《汉字作为诗歌媒介的特征》一文中提到:汉语在其自身发展中,由于其象形文字具有贴近“自然”的特殊“及物性”,而且这种字体构造方式后先相续,基本精神从未中断,所以至今仍然“葆有原始的活气”(3)这也决定了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理想的诗性语言。汉语的灵性在其音韵和谐,更在于其可以通过“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方法最贴近情感的表达。汉语的特性决定了它成为最适合作诗的语言。
参考文献:
[1]从美学角度看《锦瑟》的语言美》朱娟 -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
[2]《浅论英国古诗与中国古诗之间的差别》严峻 王凤兰
[3]《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4]《文化視角下的逻辑东渐》王克喜《中州学刊》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