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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目前中国低碳现实环境的了解与分析是探讨低碳法律制度安排的前提和基础。将社会调查方法应用到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不仅是法学方法论的突破,同时体现看法学研究的一种理性自觉,也为低碳立法和人民参与立法提供了一种科学有效的手段。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应用包括方案设计、问卷设计、应注意的价值取向以及多种方法的结合等方面。
关键词:低碳法律制度;社会调查;方案设计;问卷设计
【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1-0038-04
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是因应社会现实需求,为解决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是“问题之法”,没有对问题的准确认识,就无法对法律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更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探讨低碳法律制度安排,对国内低碳现实状况、影响因素、应用困境以及社会需求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整理与评价是该研究的前提性基础。社会调查方法作为搭界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最常用的手段,是进行这一基础性研究的最佳选择。该方法首先是用问卷的形式量化收集的资料,然后对总体抽样进行问卷的施测与回收,同时将结果录入计算机进行相应的统计学分析,这种方法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厘清低碳现实状况、归纳低碳问题成因、挖掘低碳问题本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提供数据支持。
一、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低碳法,现行法律制度安排中也没有低碳的直接论述,低碳立法是一项崭新的、艰巨的工程,它无法像传统领域的立法那样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路径完成。因此,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引入社会调查方法,不仅是一种大胆的尝试,更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法学研究进行优化与升级。
同时,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也表达了法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性自觉。就低碳而言,其研究对象涉及石油、煤炭、电力、原子能、可再生能源等,现有的高碳秩序和格局不仅力量强大、还存在丰富而复杂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这就导致中国现实中的低碳法律问题绝不是在书斋中冥思可以想象的,对许多与低碳相关的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从对中国本土现实的理解开始。
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能为低碳立法提供更翔实充分的理由。众所周知,技术创新与制度保障是解决低碳问题不可或缺的两翼,专门从低碳角度进行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但低碳立法的理由和原因究竟是什么,立法的对象和内容应该包含什么,低碳立法的民生民意如何,低碳立法的社会承受能力怎样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仅理论层面的思考是不够的。采用社会调查方法不仅能更真实地掌握这类问题的信息,还能对信息量化分析,归纳聚类,因此,社会调查方法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也是体现民意、促进人民参与低碳立法的一种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就如同在低碳立法程序基础上设立一个前置性预备程序,它从一开始就对民众敞开渠道,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研究者可将这些意见和诉求融会到低碳法律的草案中。这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基本权力,而且为后续低碳立法环节避免大幅度的修订做了积极有效的准备。
二、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应用
一部新法的建立,立法前期引入社会调查确是一次全新的突破。就低碳法律制度安排而言,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不仅能将低碳从概念变为现实,更可对今后推行低碳法律制度的客观环境进行科学统计与分析。为此,社会调查要在方案设计和问卷设计两个方面重点切合低碳法律制度研究。
1.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方案设计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可以说低碳问题触手可及,比比皆是。但是,对这些问题的认知,不能仅停留在一种主观的感性认识层面。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调查绝不能凭借对问题的一点点感性认识就大胆去干,而是先要形成一份完整的、周密的、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帮助我们思考调查的全部过程,并对此做清晰有序的安排和管理。它具体包括八个方面:调查课题的目的和意义、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的理论假设、抽样方案以及资料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调查人员的组成、组织结构及培训安排、调查时间进度及经费使用计划。其中调查的理论假设并不是每次调查都必需的,仅对解释性调查①有用。以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激励机制研究课题为例,我们想要了解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情况,就对其进行如下的调查方案设计。确定该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了解我国现阶段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水平和认识倾向,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课题总目标提供当前低碳立法的客观环境基础。我们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分析及公众的实地访谈,最终确定问题包含低碳意识、低碳行为和低碳态度三个方面。调查采用随机分层抽样的方式,调查对象是普通农民、一般市民、大学生三类。此次调查整体上属于描述性调查,不追求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不需要进行理论假设,数据的分析以描述性统计为主。此外,为使抽样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样本规模控制在500人左右。为更好地控制问卷施测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调查之前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调查的时间大概在暑期,时间为三天左右,调查人员以课题负责人和社会工作系大三学生为主。
2.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问卷设计
方案设计是为社会调查提供一个蓝本或路线图,问卷设计则是社会调查的亮点、特色与成败的关键。因此,问卷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调查资料的真实性、适用性,影响到调查方案的执行以及问卷的回收率,进而影响整个调查的结果。就低碳法律制度研究而言,目前尚无一份现成的问卷满足研究需要。自行设计问卷时,研究人员要首先根据调查目的进行一定的探索性工作,也称问卷设计的准备。其次根据问卷调查的目的设计题目与选项,这是问卷调查的重点与难点。再次,按照问卷设计的基本架构进行问卷的文本编辑。最后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 ①问卷设计的准备。设计一份问卷前进行充分的准备至关重要。准备性工作往往与方案设计中的许多环节息息相关,特别是与调查内容关系极为密切。例如,前文提到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涉及三方面的问题,即低碳意识、低碳行为与低碳态度,到了这个阶段就需要对这三方面的结构和顺序做出安排,并确定每个方面问题的数量,问题的表述形式选择封闭式回答还是开放式回答。仍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这项调查为例,问卷中变量的顺序安排是先低碳意识再低碳行为最后低碳态度,就前两方面而言,调查目的主要是为理论研究提供相对客观的现实素材,因而只需对结果进行描述性的定量分析。题型以封闭式问题为主,题量控制在30题左右。而对低碳态度,我们希望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则以封闭式问题为主而辅之以开放式问题。
②问卷题项的设计与修订。问卷题项设计主要包括问题设计和选项设计。问题设计时,除了要注意题目本身含义清楚、简明易懂,还要注意题目本身的提问方式,要符合一般人的语言表述习惯,不建议使用否定句。选项设计时,要注意各选项之间的互斥性以及答案的穷尽性。此外,问卷的题目与选项设计还决定了问卷本身的信度和效度,只有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问卷,才可能对问题进行有效测量。一般情况下,在大规模施测之前往往会将问卷进行小范围的预测,预测获得的数据就用来分析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③问卷的文本编辑。一份完整的调查问卷通常包括卷首语、指导语、问题和答案以及其他资料四部分。卷首语是一封短信,向调查者说明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单位、保密措施及合作谢意,用语要简短客气。指导语是问卷的说明书,旨在向被调查者说明如何正确填答问卷。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在此阶段重点考虑的是问题的编排顺序,其编排原则是:同一维度的题目放在一起,先易后难,先熟悉后陌生,先封闭式问题后开放式问题。其他资料包括问卷的名称及编号,问卷发放与回收日期,调查人员、审核人员姓名。
④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是问卷的施测过程,其好坏也直接影响问卷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问卷为例,我们采用当面发放、当场填写与当场回收的方式,因为这样最容易取得被调查者的合作,同时将干扰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回收后的问卷要首先进行问卷的筛选,剔除无效问卷并对问卷回收率做一统计,一般情况下回收率达到70%~75%以上时,方可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最后对有效问卷进行编码,即是对每份问卷和问卷中的每题、每个答案编定一个唯一代码,并以此为依据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Excel等统计软件对问卷进行数据处理。
三、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调查为法律与低碳问题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但它也有缺陷。由于问题本身专业性较强,调查过程中存在两个难点:第一,调查往往涉及技术转化、技术创新等商业秘密,容易引起被调查对象的犹豫。第二,有些敏感性问题的调查,往往需要权威部门的鼎力支持,但由于调查者的学术身份缺乏某种权力支撑,调查者学术身份常在调查过程中被责难与挑战。如何能够克服以上难点是我们进行社会调查必须正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作为一种全新的低碳法律制度安排,社会调查方法介入其中还要在价值取向与定性调查有机结合两个方面有正确的认识。
①价值取向问题。社会调查在很多学科中都被认为是“真相”和“数据”的挖掘工具。因此,很多研究者提倡社会调查要保持“价值中立”,即所有的问题包括选项不应该出现经验性认识,也不应该有理论性铺陈。事实上,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法律层面的社会调查,特别是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绝不仅仅承担简单的资料收集工作,更肩负着理论的使命,必须完成对低碳法律理论的修正、发展和创新。因此,在社会调查之前,应该在低碳及低碳相关领域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对国内外低碳法律研究也应当足够熟悉,否则即使有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这种调查也是盲目的,调查结果也会受到质疑。
②与定性调查有机结合。社会调查本质上是一种定量研究方法,虽能有效获得对问题的认识以及可供比较的数据,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问卷本身信度和效度很高,但调查结果的准确性还会受问卷发放过程、被调查对象的素质、被调查对象对问卷表达的理解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与制约。社会调查只能让被调查者根据问卷本身设定的问题进行回答,缺少弹性,某种程度上会造成部分信息的流失。因此,在对一种现象进行调查时,适时借力个案分析、观察等定性调查方法,先对问题做深层次的分析与探讨,然后再使用规范的社会调查,二者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低碳法律制度研究。
关键词:低碳法律制度;社会调查;方案设计;问卷设计
【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1-0038-04
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是因应社会现实需求,为解决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是“问题之法”,没有对问题的准确认识,就无法对法律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更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探讨低碳法律制度安排,对国内低碳现实状况、影响因素、应用困境以及社会需求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整理与评价是该研究的前提性基础。社会调查方法作为搭界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最常用的手段,是进行这一基础性研究的最佳选择。该方法首先是用问卷的形式量化收集的资料,然后对总体抽样进行问卷的施测与回收,同时将结果录入计算机进行相应的统计学分析,这种方法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厘清低碳现实状况、归纳低碳问题成因、挖掘低碳问题本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提供数据支持。
一、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低碳法,现行法律制度安排中也没有低碳的直接论述,低碳立法是一项崭新的、艰巨的工程,它无法像传统领域的立法那样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路径完成。因此,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引入社会调查方法,不仅是一种大胆的尝试,更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法学研究进行优化与升级。
同时,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也表达了法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性自觉。就低碳而言,其研究对象涉及石油、煤炭、电力、原子能、可再生能源等,现有的高碳秩序和格局不仅力量强大、还存在丰富而复杂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这就导致中国现实中的低碳法律问题绝不是在书斋中冥思可以想象的,对许多与低碳相关的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从对中国本土现实的理解开始。
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能为低碳立法提供更翔实充分的理由。众所周知,技术创新与制度保障是解决低碳问题不可或缺的两翼,专门从低碳角度进行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但低碳立法的理由和原因究竟是什么,立法的对象和内容应该包含什么,低碳立法的民生民意如何,低碳立法的社会承受能力怎样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仅理论层面的思考是不够的。采用社会调查方法不仅能更真实地掌握这类问题的信息,还能对信息量化分析,归纳聚类,因此,社会调查方法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也是体现民意、促进人民参与低碳立法的一种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就如同在低碳立法程序基础上设立一个前置性预备程序,它从一开始就对民众敞开渠道,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研究者可将这些意见和诉求融会到低碳法律的草案中。这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基本权力,而且为后续低碳立法环节避免大幅度的修订做了积极有效的准备。
二、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应用
一部新法的建立,立法前期引入社会调查确是一次全新的突破。就低碳法律制度安排而言,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不仅能将低碳从概念变为现实,更可对今后推行低碳法律制度的客观环境进行科学统计与分析。为此,社会调查要在方案设计和问卷设计两个方面重点切合低碳法律制度研究。
1.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方案设计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可以说低碳问题触手可及,比比皆是。但是,对这些问题的认知,不能仅停留在一种主观的感性认识层面。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调查绝不能凭借对问题的一点点感性认识就大胆去干,而是先要形成一份完整的、周密的、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帮助我们思考调查的全部过程,并对此做清晰有序的安排和管理。它具体包括八个方面:调查课题的目的和意义、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的理论假设、抽样方案以及资料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调查人员的组成、组织结构及培训安排、调查时间进度及经费使用计划。其中调查的理论假设并不是每次调查都必需的,仅对解释性调查①有用。以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激励机制研究课题为例,我们想要了解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情况,就对其进行如下的调查方案设计。确定该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了解我国现阶段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水平和认识倾向,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课题总目标提供当前低碳立法的客观环境基础。我们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分析及公众的实地访谈,最终确定问题包含低碳意识、低碳行为和低碳态度三个方面。调查采用随机分层抽样的方式,调查对象是普通农民、一般市民、大学生三类。此次调查整体上属于描述性调查,不追求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不需要进行理论假设,数据的分析以描述性统计为主。此外,为使抽样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样本规模控制在500人左右。为更好地控制问卷施测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调查之前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调查的时间大概在暑期,时间为三天左右,调查人员以课题负责人和社会工作系大三学生为主。
2.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问卷设计
方案设计是为社会调查提供一个蓝本或路线图,问卷设计则是社会调查的亮点、特色与成败的关键。因此,问卷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调查资料的真实性、适用性,影响到调查方案的执行以及问卷的回收率,进而影响整个调查的结果。就低碳法律制度研究而言,目前尚无一份现成的问卷满足研究需要。自行设计问卷时,研究人员要首先根据调查目的进行一定的探索性工作,也称问卷设计的准备。其次根据问卷调查的目的设计题目与选项,这是问卷调查的重点与难点。再次,按照问卷设计的基本架构进行问卷的文本编辑。最后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 ①问卷设计的准备。设计一份问卷前进行充分的准备至关重要。准备性工作往往与方案设计中的许多环节息息相关,特别是与调查内容关系极为密切。例如,前文提到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涉及三方面的问题,即低碳意识、低碳行为与低碳态度,到了这个阶段就需要对这三方面的结构和顺序做出安排,并确定每个方面问题的数量,问题的表述形式选择封闭式回答还是开放式回答。仍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这项调查为例,问卷中变量的顺序安排是先低碳意识再低碳行为最后低碳态度,就前两方面而言,调查目的主要是为理论研究提供相对客观的现实素材,因而只需对结果进行描述性的定量分析。题型以封闭式问题为主,题量控制在30题左右。而对低碳态度,我们希望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则以封闭式问题为主而辅之以开放式问题。
②问卷题项的设计与修订。问卷题项设计主要包括问题设计和选项设计。问题设计时,除了要注意题目本身含义清楚、简明易懂,还要注意题目本身的提问方式,要符合一般人的语言表述习惯,不建议使用否定句。选项设计时,要注意各选项之间的互斥性以及答案的穷尽性。此外,问卷的题目与选项设计还决定了问卷本身的信度和效度,只有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问卷,才可能对问题进行有效测量。一般情况下,在大规模施测之前往往会将问卷进行小范围的预测,预测获得的数据就用来分析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③问卷的文本编辑。一份完整的调查问卷通常包括卷首语、指导语、问题和答案以及其他资料四部分。卷首语是一封短信,向调查者说明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单位、保密措施及合作谢意,用语要简短客气。指导语是问卷的说明书,旨在向被调查者说明如何正确填答问卷。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在此阶段重点考虑的是问题的编排顺序,其编排原则是:同一维度的题目放在一起,先易后难,先熟悉后陌生,先封闭式问题后开放式问题。其他资料包括问卷的名称及编号,问卷发放与回收日期,调查人员、审核人员姓名。
④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是问卷的施测过程,其好坏也直接影响问卷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问卷为例,我们采用当面发放、当场填写与当场回收的方式,因为这样最容易取得被调查者的合作,同时将干扰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回收后的问卷要首先进行问卷的筛选,剔除无效问卷并对问卷回收率做一统计,一般情况下回收率达到70%~75%以上时,方可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最后对有效问卷进行编码,即是对每份问卷和问卷中的每题、每个答案编定一个唯一代码,并以此为依据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Excel等统计软件对问卷进行数据处理。
三、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调查为法律与低碳问题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但它也有缺陷。由于问题本身专业性较强,调查过程中存在两个难点:第一,调查往往涉及技术转化、技术创新等商业秘密,容易引起被调查对象的犹豫。第二,有些敏感性问题的调查,往往需要权威部门的鼎力支持,但由于调查者的学术身份缺乏某种权力支撑,调查者学术身份常在调查过程中被责难与挑战。如何能够克服以上难点是我们进行社会调查必须正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作为一种全新的低碳法律制度安排,社会调查方法介入其中还要在价值取向与定性调查有机结合两个方面有正确的认识。
①价值取向问题。社会调查在很多学科中都被认为是“真相”和“数据”的挖掘工具。因此,很多研究者提倡社会调查要保持“价值中立”,即所有的问题包括选项不应该出现经验性认识,也不应该有理论性铺陈。事实上,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法律层面的社会调查,特别是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绝不仅仅承担简单的资料收集工作,更肩负着理论的使命,必须完成对低碳法律理论的修正、发展和创新。因此,在社会调查之前,应该在低碳及低碳相关领域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对国内外低碳法律研究也应当足够熟悉,否则即使有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这种调查也是盲目的,调查结果也会受到质疑。
②与定性调查有机结合。社会调查本质上是一种定量研究方法,虽能有效获得对问题的认识以及可供比较的数据,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问卷本身信度和效度很高,但调查结果的准确性还会受问卷发放过程、被调查对象的素质、被调查对象对问卷表达的理解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与制约。社会调查只能让被调查者根据问卷本身设定的问题进行回答,缺少弹性,某种程度上会造成部分信息的流失。因此,在对一种现象进行调查时,适时借力个案分析、观察等定性调查方法,先对问题做深层次的分析与探讨,然后再使用规范的社会调查,二者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低碳法律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