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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2014年10月15日,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一行到我校开展教研交流活动,一名教研员听了我校小陈老师的数学复习课(上午10点20分—11点00分),教学内容是小学数学教材第九册练习十中的1~6题。争议焦点问题是:在老年运动会上,刘大伯参加了长跑比赛,全程1.5千米,他用9.7分的时间跑完全程,获得了第一名。李大伯跑完全程比刘大伯多用2分钟,李大伯跑1千米平均需要多少分钟?
一、争议的焦点
第一,刘大伯跑完全程用了9.7分钟,李大伯比刘大伯多用2分钟,李大伯用了多少分钟?
9.7+2=11.7(分钟)
第二,李大伯跑1千米平均需要多少分钟?
11.7÷1.5=7.8(分钟)(口述根据除法的意义列式)
(9.7+2)÷1.5
=11.7÷1.5
=7.8(分钟)
答:李大伯跑1千米平均需要7.8分钟。
课后教研员和小陈老师作单独交流,发生激烈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某教研员认为小陈老师的算法是知识性的错误,是误人子弟的行为,本题的解法应该是:
先算出李大伯的速度:
1.5÷/11.7=0.128205(无限混循环小数)=0.13(千米/分钟)
再算出李大伯跑1千米所用的时间:
1÷0.13=7.692307(无限混循环小数)=7.7(分钟)
一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教研员感到纳闷,质问小陈老师时间除以路程表示什么,什么时候学过“时间÷路程”,时间÷路程的意义是什么。小陈老师一时答不上来,想了半天说是依据除法的意义列式的,也说服不了教研员。小陈老师是又急又说不出让教研员信服的理由,又总觉自己的算法是有道理的,心急如焚,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此事就暂且搁置。
二、思考与分析
1.就知识层面而言
路程、时间、速度三者的数量关系为:速度×时间=路程,引出:路程÷时间=速度,路程÷速度=时间。的确,教材中没有提到有关时间÷路程表示什么意义,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人们脑海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却运用十分广泛。无论是国内国际上哪级田径运动(跑步)都运用这方面的知识,利用“规定的距离内运动所需要的时间是多少”来衡量速度。速度不是永恒的,速度是变化莫测的,速度是无形的。人们根本无法简单地不限场地测量速度,只有用时间来衡量才方便、科学、准确。如:小明跑8千米用了80分钟,那么说明他平均每分钟要跑0.1千米(8÷80=160米/分钟);每跑1千米需要10分钟(80÷/8=10分钟/千米)。也可以这样算:(1)先求小明的速度:8÷80=0.1千米/分钟(路程÷时间=速度)。(2)求小明每跑1千米平均需要多少分钟:1÷0.1=10分钟/千米(路程÷速度=时间)。所以笔者认为“时间÷路程”是有现实意义的,小陈老师的算法是可取的。研究员的思路是正确的,是合理的,但就此题而言直接用时间除以路程要简便得多,为什么非要局限于“速度乘以时间等于路程”这个思维定势呢?
2.从本题设计的意图和具体案例的数据来析
直接用时间除以路程就等于单位路程所需要的时间(11.7÷1.5=7.8),而先求出李大白的速度(1.5÷/11.7取近似数0.13),再求出跑1千米所用的时间(1÷0.13再取个近似数7.7),本来一步计算就能完成的事非要分两步呢?本来可以算得准确结果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取近似数呢?就此,笔者认为时间除以路程的解题思路更具科学性、现实性、灵活性、简洁性。但是在教学中,小陈老师应该引导学生拓展思维,深入发掘学生的内在潜力,朝着一题多解、算法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开发学生智力。
综合以上实例分析,笔者相信部分研究员和部分一线同仁也会受思维的定势(速度×时间=路程)的局限,会认为时间除以路程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有关这方面的阐述没有明显的设计在教材里。笔者认为时间除以路程也是描述速度快慢的一个简便得方法,即单位距离内运动所用时间多的速度就慢,所用时间少的就快。
课标要求一线教师:使用教材而不依赖教材,力求使教学内容具有现实性、丰富性和开放性;关注学生的经验和兴趣,通过现实生活中的生动素材引入新知,教学中让学生根据新知提出生活里是怎样用;新知的学习活动充分体现知识形成过程,更加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将其科学设计编入教材是有必要的”。时间除以路程并不违背“时间×速度=路程“的数量关系,而且是有密切的联系,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为什么比赛跑步要比时间。很多学生只知道入眼观察,先到者跑得快就是胜利者,而分小组的话就不知道了,因为不可能多个小组同时比赛,只有用时间来记录比赛结果。本案例涉及的数据和问题都具有特殊性和挑战性。
作者简介:杨兴祥(1969— ),男,专科学历,小学数学高级教师,主要从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
一、争议的焦点
第一,刘大伯跑完全程用了9.7分钟,李大伯比刘大伯多用2分钟,李大伯用了多少分钟?
9.7+2=11.7(分钟)
第二,李大伯跑1千米平均需要多少分钟?
11.7÷1.5=7.8(分钟)(口述根据除法的意义列式)
(9.7+2)÷1.5
=11.7÷1.5
=7.8(分钟)
答:李大伯跑1千米平均需要7.8分钟。
课后教研员和小陈老师作单独交流,发生激烈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某教研员认为小陈老师的算法是知识性的错误,是误人子弟的行为,本题的解法应该是:
先算出李大伯的速度:
1.5÷/11.7=0.128205(无限混循环小数)=0.13(千米/分钟)
再算出李大伯跑1千米所用的时间:
1÷0.13=7.692307(无限混循环小数)=7.7(分钟)
一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教研员感到纳闷,质问小陈老师时间除以路程表示什么,什么时候学过“时间÷路程”,时间÷路程的意义是什么。小陈老师一时答不上来,想了半天说是依据除法的意义列式的,也说服不了教研员。小陈老师是又急又说不出让教研员信服的理由,又总觉自己的算法是有道理的,心急如焚,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此事就暂且搁置。
二、思考与分析
1.就知识层面而言
路程、时间、速度三者的数量关系为:速度×时间=路程,引出:路程÷时间=速度,路程÷速度=时间。的确,教材中没有提到有关时间÷路程表示什么意义,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人们脑海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却运用十分广泛。无论是国内国际上哪级田径运动(跑步)都运用这方面的知识,利用“规定的距离内运动所需要的时间是多少”来衡量速度。速度不是永恒的,速度是变化莫测的,速度是无形的。人们根本无法简单地不限场地测量速度,只有用时间来衡量才方便、科学、准确。如:小明跑8千米用了80分钟,那么说明他平均每分钟要跑0.1千米(8÷80=160米/分钟);每跑1千米需要10分钟(80÷/8=10分钟/千米)。也可以这样算:(1)先求小明的速度:8÷80=0.1千米/分钟(路程÷时间=速度)。(2)求小明每跑1千米平均需要多少分钟:1÷0.1=10分钟/千米(路程÷速度=时间)。所以笔者认为“时间÷路程”是有现实意义的,小陈老师的算法是可取的。研究员的思路是正确的,是合理的,但就此题而言直接用时间除以路程要简便得多,为什么非要局限于“速度乘以时间等于路程”这个思维定势呢?
2.从本题设计的意图和具体案例的数据来析
直接用时间除以路程就等于单位路程所需要的时间(11.7÷1.5=7.8),而先求出李大白的速度(1.5÷/11.7取近似数0.13),再求出跑1千米所用的时间(1÷0.13再取个近似数7.7),本来一步计算就能完成的事非要分两步呢?本来可以算得准确结果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取近似数呢?就此,笔者认为时间除以路程的解题思路更具科学性、现实性、灵活性、简洁性。但是在教学中,小陈老师应该引导学生拓展思维,深入发掘学生的内在潜力,朝着一题多解、算法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开发学生智力。
综合以上实例分析,笔者相信部分研究员和部分一线同仁也会受思维的定势(速度×时间=路程)的局限,会认为时间除以路程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有关这方面的阐述没有明显的设计在教材里。笔者认为时间除以路程也是描述速度快慢的一个简便得方法,即单位距离内运动所用时间多的速度就慢,所用时间少的就快。
课标要求一线教师:使用教材而不依赖教材,力求使教学内容具有现实性、丰富性和开放性;关注学生的经验和兴趣,通过现实生活中的生动素材引入新知,教学中让学生根据新知提出生活里是怎样用;新知的学习活动充分体现知识形成过程,更加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结合学生生活实际,“将其科学设计编入教材是有必要的”。时间除以路程并不违背“时间×速度=路程“的数量关系,而且是有密切的联系,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为什么比赛跑步要比时间。很多学生只知道入眼观察,先到者跑得快就是胜利者,而分小组的话就不知道了,因为不可能多个小组同时比赛,只有用时间来记录比赛结果。本案例涉及的数据和问题都具有特殊性和挑战性。
作者简介:杨兴祥(1969— ),男,专科学历,小学数学高级教师,主要从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