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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分析近两年泸州市区及各乡镇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病残儿童的病因,探讨减少病残儿童发生的防治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方法:对泸州市区及各乡镇因第1子女为神经系统疾病所致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而要求生第2个孩子的308例病残儿鉴定审批表进行疾病分类、病因分析。结果:癫痫82例(26.6%),脑瘫79例(25.6%),智力低下61例(19.8%),脑发育不全52例(16.9%),脑炎后遗症34例(11.1%)。在各种疾病的形成中,生产因素(包括产前和产时)占50.0%,后天因素(包括脑炎后遗症、外伤等)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