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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看学生作文,有一个“错别字”引起我的注意。原句是“校园景色简直能和水上公园相比美。”老师在“比”字旁打了叉,并改作“媲”。这事让我纳闷。“比美”就是在美(观)上可以比一比的意思,校园景色与水上公园景色都很美,可以相比,这有什么差池?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编),没有“比美”词项,“媲美”的含义是:“美(好)的程度差不多;比美。”看来这两个词写法不一样,意思一样。只是“媲美”已惯写习用,似乎成了正宗;“比美”是灵时搭配,似乎沦为不该。这有点像“虫入凤窝逼去鸟”,于情理不通,叫人越觉不公平。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兹举两例再加说明。《旧五代史·晋书·安重荣传》有这样一段话:“仰认睿智,深惟匿瑕,其如天道人心,难以违拒,须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因出处有源,“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便成了一条妇孺皆知的成语。又因其义旨警辟,音律顺畅,流行在人们的书面语和口语中。可是如有特定的情况,有人就想说(写)一句“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话,就明显“违规”了。成语家要指责,教授们要修改。弄苦的却是说(写)话的人,因为这样的指责与修改,违背说(写)话人的表意初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意思是机会不可失去,一旦失去了,就不再返回来。这话多简明。何错之有?
当然成语已是固定了的熟语,不得随意“变型”,可是具体的写作与说话,是活着的思想要交流,怎能套上定死的套子,囿于形式呢?
特定语境中,人民代表“共商国事(共同商量国家大事)”,何等亲切可敬。可这个“事”就不能是“事”,而非得成“是(大计)”。因为,西汉刘向《新序.杂事》有“君臣不合,国是无由定矣”的说法,锤定此案。是“是”非“事”。这真是古人占了今人的毛坑,叫人哭笑不得!
事实上,只要我们留意身边的语言表述现象,即能找到很多灵活搭配,化用成语的例子。如:激流勇进(“进”本为“退”)、恼羞成怒(“恼”本为“老”)、七长八短(本为三长两短)、任重而道远(本为任重道远)等等。而且这些词语表述业已得到认可,并被惯用。可是,谁要硬是以“螳螂当车”来替换“螳臂当车”,那就只能贻笑大方,沦为噱头,也活该。
上述几例看似灵时搭配了的词语使用,无论从语法上还是逻辑上,都是合“法”合“理”的,而且准确地表达了说(写)话人的意思。情通理顺又合“法”,那为何就错了呢?
出现这种怪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三方面:一是词语使用中对“规定性”、“惯用性”的盲从;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一旦被奉为圭臬,即不容更易,也不许出新;二是音近义近词在使用中,穿凿雕绘,人为排斥,造成对表达的干涉限制;三是受现行高考语文科字形辨错试题的引导和“教训”,在表达时不敢放开手脚。值得一提的是,高考中词语(多为成语)书写正误的识辨,与通常人们在语言表述和交流中,对词语的遣用,尚有相当的距离。一个是“死”的,孤立的;一个是“活”的,联系的。二者不可等同观量。
这种怪现象,披着权威的袈裟,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模样。如果不加以揭破,必将导致语言交流的诸多障碍,缩小语言表达方式的空间,损害语言表达的灵活性,甚至于形成表达者“隐性的失语症候”。
也许有人又要抬出索绪尔(瑞士语言学家)关于“语言”和“言语”的理论,要把这些鲜活的临时性词语归划到不属于全社会约定俗成“语言”的“言语”范畴而置于不顾。可是必须指出的是,这种“不顾”只是一厢情愿的取舍。只有利于自圆其狭隘的理论,而对于广阔丰富的语言表述实践来说,则是处处碰壁,根本行不通。语言是大家的,也是发展的。谁要硬拿一个什么框子框住它,叫喊只能如此说写,不能如彼表述,那直如痴人妄想。
鉴此,我认为,就词语使用问题,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有必要组织专家学者做深入细致地调研,作出清晰判断,提出明确导向,进而推广到教学实践乃至整体母语的表述中,从而彰显现代汉语词语表述根深叶茂,生动活泼的本色。
(责任编辑 韦淑红)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兹举两例再加说明。《旧五代史·晋书·安重荣传》有这样一段话:“仰认睿智,深惟匿瑕,其如天道人心,难以违拒,须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因出处有源,“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便成了一条妇孺皆知的成语。又因其义旨警辟,音律顺畅,流行在人们的书面语和口语中。可是如有特定的情况,有人就想说(写)一句“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话,就明显“违规”了。成语家要指责,教授们要修改。弄苦的却是说(写)话的人,因为这样的指责与修改,违背说(写)话人的表意初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意思是机会不可失去,一旦失去了,就不再返回来。这话多简明。何错之有?
当然成语已是固定了的熟语,不得随意“变型”,可是具体的写作与说话,是活着的思想要交流,怎能套上定死的套子,囿于形式呢?
特定语境中,人民代表“共商国事(共同商量国家大事)”,何等亲切可敬。可这个“事”就不能是“事”,而非得成“是(大计)”。因为,西汉刘向《新序.杂事》有“君臣不合,国是无由定矣”的说法,锤定此案。是“是”非“事”。这真是古人占了今人的毛坑,叫人哭笑不得!
事实上,只要我们留意身边的语言表述现象,即能找到很多灵活搭配,化用成语的例子。如:激流勇进(“进”本为“退”)、恼羞成怒(“恼”本为“老”)、七长八短(本为三长两短)、任重而道远(本为任重道远)等等。而且这些词语表述业已得到认可,并被惯用。可是,谁要硬是以“螳螂当车”来替换“螳臂当车”,那就只能贻笑大方,沦为噱头,也活该。
上述几例看似灵时搭配了的词语使用,无论从语法上还是逻辑上,都是合“法”合“理”的,而且准确地表达了说(写)话人的意思。情通理顺又合“法”,那为何就错了呢?
出现这种怪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三方面:一是词语使用中对“规定性”、“惯用性”的盲从;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一旦被奉为圭臬,即不容更易,也不许出新;二是音近义近词在使用中,穿凿雕绘,人为排斥,造成对表达的干涉限制;三是受现行高考语文科字形辨错试题的引导和“教训”,在表达时不敢放开手脚。值得一提的是,高考中词语(多为成语)书写正误的识辨,与通常人们在语言表述和交流中,对词语的遣用,尚有相当的距离。一个是“死”的,孤立的;一个是“活”的,联系的。二者不可等同观量。
这种怪现象,披着权威的袈裟,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模样。如果不加以揭破,必将导致语言交流的诸多障碍,缩小语言表达方式的空间,损害语言表达的灵活性,甚至于形成表达者“隐性的失语症候”。
也许有人又要抬出索绪尔(瑞士语言学家)关于“语言”和“言语”的理论,要把这些鲜活的临时性词语归划到不属于全社会约定俗成“语言”的“言语”范畴而置于不顾。可是必须指出的是,这种“不顾”只是一厢情愿的取舍。只有利于自圆其狭隘的理论,而对于广阔丰富的语言表述实践来说,则是处处碰壁,根本行不通。语言是大家的,也是发展的。谁要硬拿一个什么框子框住它,叫喊只能如此说写,不能如彼表述,那直如痴人妄想。
鉴此,我认为,就词语使用问题,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有必要组织专家学者做深入细致地调研,作出清晰判断,提出明确导向,进而推广到教学实践乃至整体母语的表述中,从而彰显现代汉语词语表述根深叶茂,生动活泼的本色。
(责任编辑 韦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