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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数学的过程,本质上是解决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矛盾的过程。学生的学习,其特点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在学习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认知、创新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作为发展变化主体的学生态度消极、被动,不想学,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充分运用或者不能以正确的方法运用自己的眼、耳、鼻、舌、身等,特别是不能或者不想动脑,去认识教师的所教。那么,即使教师“教”得再好,也不能促进学生自身知识、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