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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旅游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如何预防旅游犯罪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为了有效的预防旅游犯罪,在介绍旅游犯罪的相关研究和实施主体不同的基础上,分析旅游犯罪的特點,根据不同的特点,对症下药,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实施主体;旅游犯罪;教育管理;研究
旅游犯罪产生于旅游过程中,包括与旅游者、旅游活动、旅游环境之间的各种冲突而导致的犯罪现象的总和。旅游犯罪的实施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旅游者;另一类是旅游工作者。不论是旅游者还是旅游工作者,只要在旅游的过程中违背了刑事法律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了更好的防治旅游犯罪,本文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策略。
一、旅游犯罪的相关研究
关于旅游犯罪的研究,国内外都有大量的言论。Jud最早涉足犯罪与旅游业关系的研究。经过他长时间的研究,他得出结论:财产犯罪比暴力犯罪更能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其后,Fujii和Mark等也对旅游业与犯罪进行了研究,发现旅游人数与财产犯罪也有关系,研究又进一步加深。再往后的研究中,范围逐渐扩大,McElroy和Albuquerque试图对影响旅游业的各种活动进行划分。等等。国外的研究可谓纷繁复杂。对国内研究旅游犯罪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1]。
国内的研究相比较于国外稍显落后。1990年,旅游犯罪的研究突破零。为了更好的借鉴国外,我国学者们在总结国外研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本国的研究,以此为本国的研究作出贡献。龚胜生、熊琳主要研究旅游犯罪的理论;黄建军则主要对旅游犯罪进行实证;王建则主攻旅游业发展与犯罪的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学者的研究也是多方面的。我国关于旅游犯罪的研究的趋势是好的,未来更会有更深入的发展[2]。
二、旅游犯罪的特点
(1)旅游犯罪的时间和空间都比较集中。旅游犯罪的频率通常与时间有关。旅游淡季,人口少,各项防范措施也比较容易实施,监管力度也比较大。但到了旅游旺季的时候,由于人口剧增,各项管理政策比较难实施,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加,监管力度也不够,种种原因导致犯罪频率和数量增加。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旅游犯罪与季节性有关。旅游的旺季到了,游客会成群的去级别高,知名度大的地方旅游。这是,就造成了旅游活动空间集聚的局面。空间固定,人口集中,往往会导致旅游犯罪成群的发生。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旅游犯罪的形式也不一样。如,交通要塞,人口流动大的地方,容易放生偷窃,而人口流动小,相对闭塞的地方则容易发生抢劫。(2)旅游犯罪的流动性比较强。旅游行为的常态是流动。旅游者通常是为看风景或体验风情而来,他们欣赏完或体验完之后,便会选择离开。所以,旅游者的流动性很强。而旅游犯罪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例如,在游览车上发生的偷窃,作案成功之后,可以立刻离开。又或者在密集的人流中,犯罪亦容易发生,发生之后便可以从人群中消失。以上两起案件都很难找到真凶。(3)旅游犯罪的侦破性弱。旅游犯罪从时间和地点的角度考虑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从旅游者的角度考虑,它又有偶然性。所以,旅游犯罪一旦发生,它的侦破性还是比较弱的。同时,人口在不断的流动,场景便不能得到还原,旅游者也要随着旅游时间的结束而离开。上面种种因素共同导致案件的侦破变得被动,消极。(4)旅游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旅游往往伴随着高消费。通常,我们都知道旅游景点的东西较之外面都是双倍的,甚至更高。为了适应高消费力,大多旅游者身上就必然携带大量的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的物品。由于旅游者对旅游地点不熟悉,这就诱发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属性,在面对大量的财物的诱惑时,犯罪分子会选择铤而走险。因此,在针对旅游者的旅游犯罪大都是以抢劫财物为主的,如果,旅游者不进行太激烈的反抗,一般不会危及生命安全。除非,犯罪分子太过丧心病狂。(5)旅游犯罪旅游者作为罪犯是偶然性的。在旅游的过程中,不排除旅游者成为犯罪分子的可能性。虽然,旅游者的初衷是为了放松心情,开阔眼界。但随着环境的变化,事态的发展,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的影响,旅游者会因为一时情感的变化,情绪的高涨而发生种种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所以,在旅游的过程中一定要尽量约束克制自己,把这种偶然性降到最低。
三、面向实施主体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
旅游犯罪是由各种因素形成的,本文主要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来分析旅游犯罪的教育管理措施。(1)旅游者作为受害者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①旅游犯罪的预防。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政府有力的监管对预防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设立监管机构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同时,政策法规也必须制定,所谓明文规定,白纸黑字无可抵赖。这些都是外部预防。旅游者自己也必须有较高的防范意识。只有旅游者有着防范意识,加之外部防范,犯罪分子才无可乘之机。②旅游犯罪的应对。当旅游犯罪发生了之后,必须要立刻有应对措施。首先,有关部门应该启动应对预案,及时处理犯罪事宜,安抚受害者,抓捕犯罪者。力求把损失降到最小。当然,也可以借助媒体的帮助,通过媒体的报道,防止心怀不轨之人对旅游犯罪的歪曲报道,给大众呈现一个最公正、公开、透明的事实。与此同时,也要加强与受害者的联系。及时的与受害者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尽量满足他们合理的需求,争取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③旅游犯罪的恢复。积极妥善的处理后面的事宜,同时要加强与外面的交流,重新树立良好的形象等。(2)旅游者作为犯罪者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①旅游犯罪的预防。旅游者本身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加强。只有让旅游者有良好的旅游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旅游者的犯罪现象。当然,也要加强对旅游目的地和其服务机构的管理。好的服务机构,对旅游者性情、道德的培养都有重要作用。②旅游犯罪的恢复。优化目的地和旅游服务机构。当犯罪发生后,就必然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尽可能的去优化服务机构,使犯罪频率减少,并且,对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使得旅游环境变得更加和谐。旅游地的形象变得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陈鹏悦,1982年生,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罪犯教育、狱政管理、就业指导。
参考文献
[1]赵波.旅行安全及其保障策略[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4):31-33.
[2]林香民,王庆鹏,李剑峰.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与旅游安全研究[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3,10(1):60-62.
关键词:实施主体;旅游犯罪;教育管理;研究
旅游犯罪产生于旅游过程中,包括与旅游者、旅游活动、旅游环境之间的各种冲突而导致的犯罪现象的总和。旅游犯罪的实施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旅游者;另一类是旅游工作者。不论是旅游者还是旅游工作者,只要在旅游的过程中违背了刑事法律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了更好的防治旅游犯罪,本文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策略。
一、旅游犯罪的相关研究
关于旅游犯罪的研究,国内外都有大量的言论。Jud最早涉足犯罪与旅游业关系的研究。经过他长时间的研究,他得出结论:财产犯罪比暴力犯罪更能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其后,Fujii和Mark等也对旅游业与犯罪进行了研究,发现旅游人数与财产犯罪也有关系,研究又进一步加深。再往后的研究中,范围逐渐扩大,McElroy和Albuquerque试图对影响旅游业的各种活动进行划分。等等。国外的研究可谓纷繁复杂。对国内研究旅游犯罪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1]。
国内的研究相比较于国外稍显落后。1990年,旅游犯罪的研究突破零。为了更好的借鉴国外,我国学者们在总结国外研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本国的研究,以此为本国的研究作出贡献。龚胜生、熊琳主要研究旅游犯罪的理论;黄建军则主要对旅游犯罪进行实证;王建则主攻旅游业发展与犯罪的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学者的研究也是多方面的。我国关于旅游犯罪的研究的趋势是好的,未来更会有更深入的发展[2]。
二、旅游犯罪的特点
(1)旅游犯罪的时间和空间都比较集中。旅游犯罪的频率通常与时间有关。旅游淡季,人口少,各项防范措施也比较容易实施,监管力度也比较大。但到了旅游旺季的时候,由于人口剧增,各项管理政策比较难实施,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加,监管力度也不够,种种原因导致犯罪频率和数量增加。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旅游犯罪与季节性有关。旅游的旺季到了,游客会成群的去级别高,知名度大的地方旅游。这是,就造成了旅游活动空间集聚的局面。空间固定,人口集中,往往会导致旅游犯罪成群的发生。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旅游犯罪的形式也不一样。如,交通要塞,人口流动大的地方,容易放生偷窃,而人口流动小,相对闭塞的地方则容易发生抢劫。(2)旅游犯罪的流动性比较强。旅游行为的常态是流动。旅游者通常是为看风景或体验风情而来,他们欣赏完或体验完之后,便会选择离开。所以,旅游者的流动性很强。而旅游犯罪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例如,在游览车上发生的偷窃,作案成功之后,可以立刻离开。又或者在密集的人流中,犯罪亦容易发生,发生之后便可以从人群中消失。以上两起案件都很难找到真凶。(3)旅游犯罪的侦破性弱。旅游犯罪从时间和地点的角度考虑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从旅游者的角度考虑,它又有偶然性。所以,旅游犯罪一旦发生,它的侦破性还是比较弱的。同时,人口在不断的流动,场景便不能得到还原,旅游者也要随着旅游时间的结束而离开。上面种种因素共同导致案件的侦破变得被动,消极。(4)旅游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旅游往往伴随着高消费。通常,我们都知道旅游景点的东西较之外面都是双倍的,甚至更高。为了适应高消费力,大多旅游者身上就必然携带大量的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的物品。由于旅游者对旅游地点不熟悉,这就诱发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属性,在面对大量的财物的诱惑时,犯罪分子会选择铤而走险。因此,在针对旅游者的旅游犯罪大都是以抢劫财物为主的,如果,旅游者不进行太激烈的反抗,一般不会危及生命安全。除非,犯罪分子太过丧心病狂。(5)旅游犯罪旅游者作为罪犯是偶然性的。在旅游的过程中,不排除旅游者成为犯罪分子的可能性。虽然,旅游者的初衷是为了放松心情,开阔眼界。但随着环境的变化,事态的发展,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的影响,旅游者会因为一时情感的变化,情绪的高涨而发生种种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所以,在旅游的过程中一定要尽量约束克制自己,把这种偶然性降到最低。
三、面向实施主体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
旅游犯罪是由各种因素形成的,本文主要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来分析旅游犯罪的教育管理措施。(1)旅游者作为受害者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①旅游犯罪的预防。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政府有力的监管对预防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设立监管机构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同时,政策法规也必须制定,所谓明文规定,白纸黑字无可抵赖。这些都是外部预防。旅游者自己也必须有较高的防范意识。只有旅游者有着防范意识,加之外部防范,犯罪分子才无可乘之机。②旅游犯罪的应对。当旅游犯罪发生了之后,必须要立刻有应对措施。首先,有关部门应该启动应对预案,及时处理犯罪事宜,安抚受害者,抓捕犯罪者。力求把损失降到最小。当然,也可以借助媒体的帮助,通过媒体的报道,防止心怀不轨之人对旅游犯罪的歪曲报道,给大众呈现一个最公正、公开、透明的事实。与此同时,也要加强与受害者的联系。及时的与受害者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尽量满足他们合理的需求,争取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③旅游犯罪的恢复。积极妥善的处理后面的事宜,同时要加强与外面的交流,重新树立良好的形象等。(2)旅游者作为犯罪者的旅游犯罪教育管理。①旅游犯罪的预防。旅游者本身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加强。只有让旅游者有良好的旅游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旅游者的犯罪现象。当然,也要加强对旅游目的地和其服务机构的管理。好的服务机构,对旅游者性情、道德的培养都有重要作用。②旅游犯罪的恢复。优化目的地和旅游服务机构。当犯罪发生后,就必然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尽可能的去优化服务机构,使犯罪频率减少,并且,对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使得旅游环境变得更加和谐。旅游地的形象变得更加美好。
(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陈鹏悦,1982年生,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罪犯教育、狱政管理、就业指导。
参考文献
[1]赵波.旅行安全及其保障策略[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4):31-33.
[2]林香民,王庆鹏,李剑峰.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与旅游安全研究[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3,10(1):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