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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种软实力,一直是检察机关加强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此,高检院印发的《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保障机制,筑牢公正、廉洁执法制度防线”。基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的一线窗口和权力机关,其工作作风和廉政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是否能感受到司法正义,因此,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建设廉政国家、廉政政府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基层检察 检察文化 廉政建设
检察廉政文化是检察干警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循的廉政价值理念、行为规范、道德涵养等精神生活的抽象集合,是以立检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宗旨的一种文化形态。而廉政文化属于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层检察院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主题、提高检察官整体素质、保证检察院各项工作能否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种无形的、内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活动提供了精神支撑和思想保证,对基层检察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第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基层检察干警只有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才能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尽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内容的公正性;第二,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源头防腐的重要举措。基层检察干警只有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作氛围中自觉接受以廉政为核心的文化价值,才能从源头树立不要腐败的思想观念;第三,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构造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部门只有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诚信有序,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问题剖析
随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稳步开展,在取得了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需要引起重视。第一,理论研究不够系统、深入。对检察廉政文化的概念剖析不深刻,并且在方法论意义上,少有从哲学、法理学、政治社会学的角度來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第二,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表层化现象。基层院普遍存在着把主要精力投放在办案等中心工作上,一提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上大课、作报告、树典型”等老三篇;第三,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方式缺乏长效性。基层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系统开展的长效性,易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第四,检察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检察廉政文化不能脱离社会文化的土壤存在,不能超然于社会现实之上。廉政文化建设应当放在与社会的互动中,才能实现更大发展,形成良好社会廉政文化氛围。
三、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检察廉政文化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建章立制,丰富载体。第一,以人为本,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针对性。基层检察院要注重培养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职业道德水准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集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检察干警的警示教育力度,坚定政治立场,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最终形成人人参与、廉洁自律的文化氛围。第二,强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自觉性。基层检察院要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强化各基层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的制度规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第三,建章立制,规范检察各项工作,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性。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要循序渐进,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又要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思想教育工作机制,从而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持久发展。第四,丰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摒弃以往空洞、枯燥、教条式的教育方式,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娱乐的作用,加强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
最后,任何一种文化对人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和风细雨的,而该种文化一旦被大众广泛接受,其影响却是根本性、长期性和深远性的。检察廉政文化同样如此。加强检察廉政文化研究,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广大检察干警持之以恒、创新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出检察廉政文化的规制作用,为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的思想保证。
关键词:基层检察 检察文化 廉政建设
检察廉政文化是检察干警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循的廉政价值理念、行为规范、道德涵养等精神生活的抽象集合,是以立检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宗旨的一种文化形态。而廉政文化属于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层检察院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主题、提高检察官整体素质、保证检察院各项工作能否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种无形的、内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活动提供了精神支撑和思想保证,对基层检察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第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基层检察干警只有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才能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尽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内容的公正性;第二,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源头防腐的重要举措。基层检察干警只有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作氛围中自觉接受以廉政为核心的文化价值,才能从源头树立不要腐败的思想观念;第三,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构造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部门只有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诚信有序,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问题剖析
随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稳步开展,在取得了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需要引起重视。第一,理论研究不够系统、深入。对检察廉政文化的概念剖析不深刻,并且在方法论意义上,少有从哲学、法理学、政治社会学的角度來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第二,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表层化现象。基层院普遍存在着把主要精力投放在办案等中心工作上,一提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上大课、作报告、树典型”等老三篇;第三,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方式缺乏长效性。基层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系统开展的长效性,易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第四,检察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检察廉政文化不能脱离社会文化的土壤存在,不能超然于社会现实之上。廉政文化建设应当放在与社会的互动中,才能实现更大发展,形成良好社会廉政文化氛围。
三、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检察廉政文化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建章立制,丰富载体。第一,以人为本,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针对性。基层检察院要注重培养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职业道德水准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集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检察干警的警示教育力度,坚定政治立场,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最终形成人人参与、廉洁自律的文化氛围。第二,强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自觉性。基层检察院要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强化各基层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切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的制度规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第三,建章立制,规范检察各项工作,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性。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要循序渐进,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又要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思想教育工作机制,从而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持久发展。第四,丰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摒弃以往空洞、枯燥、教条式的教育方式,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娱乐的作用,加强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增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
最后,任何一种文化对人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和风细雨的,而该种文化一旦被大众广泛接受,其影响却是根本性、长期性和深远性的。检察廉政文化同样如此。加强检察廉政文化研究,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广大检察干警持之以恒、创新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出检察廉政文化的规制作用,为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的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