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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新形势,企业需要修正原有的档案利用及开放制度,梳理企业档案中应当公开的信息,调整档案管理流程、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制定新的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相匹配的档案信息公开规则和档案查阅利用办法,重新评估企业信息公示新环境下的企业档案信息安全风险,以确保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