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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是一个声音系统,同时也是人类交流系统,演奏者和听众在音乐行为中达到交流的目的。那么什么是民族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是研究所有音乐的一种方法,并不仅限于哪个国家,也不仅限于口传心授的传统。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以前主要是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大学的学术领域。
【关键词】民族音乐;音乐文化; 音乐研究
1980年,中国的音乐学学者在南京举行会议,讨论民族音乐学,从此,民族音乐学正式进入中国。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在中国的发展可以用三种文化状态来描述,那就是“音乐在文化中”,表现为民间音乐研究;“音乐作为文化”,表现为民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是文化”,表现为民族音乐学研究。本文就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展开论述。
一
民族音乐学是中国音乐新兴的一门音乐学术专业,它是音乐学与民族学相结合,同时吸收各部族的非洲欧洲音乐、欧洲民俗音乐、东方高等文化音乐,将世界各国的民族音乐相融合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以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为研究对象,将传统音乐与各地的民族音乐同时展现在世人面前,对与音乐爱好者无疑是一份福音,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里面还有社会学、民族学、语言学的影子。民族音乐学在中国近几十年发展无疑是十分迅猛的,它主要以研究“文化中的音乐”为标志,多年来许多的专家学者都以“民族音乐的发展”“民族音乐的走向”为讨论的主要意向,这无疑是推动民族音乐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随着外界音乐元素的介入,让整个民族音乐学更加完善完整。
二
就当今来说,民族音乐有哪些专业的研究方法,暂时还形成专业的体系定论。一般著作从大方向上都把其方法分成两大块:田野工作法或叫实地调查法;案头工作法或叫描述与解释。本文目的旨在探讨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选择对民族音乐学有着明显作用或具有启发意义的某些主要方法分点列出,供阅者勘正。
(一)历时与共时研究法
在民族音乐的发展现状中,主要存在历时性与共时性两个方面。对于历时性而言,如今的民族音乐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年代,在近几十年的发展演变,也被中国各大城市与乡村演变成为一种新潮,它与舞蹈相结合,形成新的民族广场舞,从而极大得丰富了现代青老年的精神思想,对现代人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而在专业的音乐殿堂的它被世界各地的音乐学者与专家不断地完善,演奏成为令人愉悦的乐曲,极大地刺激现在的精神文明,让现代的民族音乐达到一个相对的历史高度。对于共时性来说,随着民族音乐的发展演变,并被现在的年轻歌手不断地改进,如今也发展出新方向的歌曲“流行音乐”,它被当代无数中国青年所认同、模仿和热爱。丰富了现在青少年的精神思想,改变了他们的学习生活,对他们减轻学习压力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在民族音乐研究中历时与共时指的是音乐事象的时间观念。历时观念可以牵引音乐研究者去注重音乐发展的过程,把音乐的发展作为一种主流的形式。它“普遍地成为民族音乐在以往的历史中存在的问题、问题生成的原因,还有这种问题的传播性”。而“共时观念主要引导研究者去注重音乐事象横向的共时构成关系,视音乐为生命中的精神,引导音乐研究者对民主音乐创新无疑是他们动力的源泉,成为他们对民族音乐研究上前进的马车,从而促使民族音乐的发展达到如今的高度,为当今社会男女老少所喜爱,它们的今天无非也只是其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瞬间”。
(二)比较研究方法
民族音乐学取代比较音乐学后,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方法在对象、范围和目的上有了更开放与多样的拓展。在民族音乐学中,比较法毫无疑问占据着最重要的篇幅。比较的方法有两种:历史比较法,即历史的联系比较;一般比较法,也叫类型的联系比较。这类比较本身基本特点是“通过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某些历史音乐文本、曲本和实物相似或相异的纵向比较陈述,逐步构拟出这些音乐文本、曲本和实物的历史形貌、联系和变迁过程,进而演绎出与这些历史音乐事实相通的某些演进规律”。这种方法又有两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试图从共时存在的人类各种音乐文化中抽理出音乐变迁的年代顺序。以杜亚雄《裕固族西部民歌与有关民歌之比较研究》为例,首先根据历史文献和语音学材料说出和裕固族血缘最近的民族是维吾尔族,其次是突厥语族诸民族,再次是阿尔泰语系其它语族诸民族。
(三)“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观察方法
民族音乐学早期学者所做的工作主要焦点放在他们所研究的音乐结构的分析上,随着内特尔称之为美国学派的逐步形成,在强调音乐结构这一重点之外加入了一个新的重点,强调音乐与文化的联系。“文化”是用来加强一个人的精神信念,特别是民族音乐文化,它是世界各国民族数千年的传统文化,与各国的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成为他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伴随着他们的成长,直到死去。一个不懂传统文化的局外人只会把它当作一种打发时间的消遣,而真正的局内人会融入其中对它痴迷而无法自拔,伴随着他们的一生。
对于民族音乐的研究者而言,他们一生都致力于民族音乐的发展研究,通过他们这些局内人的不断努力完善,如今的民族音乐已经被他们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他们的推动,无论是如今的局内人还是局外人都深深为民族音乐所陶醉,在广场、酒吧、各大营业店里面,都有民族音乐的影子,它就像一缕幽魂一样伴随这我们,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反映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精神文化上的进步、生活品质的进步,我们已经离不开它。
三
音乐是特殊的系统符号和社会行为的类别。音乐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不同的社会成员把不同的音乐类别划分成特殊的符号系统及不同的社会行为类别,音乐是一种天生的、物种特殊的认知系列和感觉上的潜能,这种潜能是人类为了用来交流而与生俱来的。音乐是一种有意图的人类行为产品,是可以进行观察的,音乐又是思维的基本模式,用这种模式可以构建起任何人类的行为。音乐作为一种符号能够帮助制造和反映社会和文化的形态。人们可以把对音乐符号的体验关联到社会行为和智能形式的其他形式之中,音乐的符号能够被传递成另外的符号,另外符号也能被传递成音乐符号,这种传递不受任何社会习俗的制约。布莱金认为:音乐是一种人类的普遍现象,音乐分析可以揭示和解释这一现象,在这一点上,音乐分析具有普遍性。 民族音乐学中的任何研究都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阶段:1)在田野中收集材料;2)记谱和分析;3)把已获得的结果运用到相关的问题中去。
民族音乐学所关注的五大领域:对全球音乐的重视、强调田野工作、记谱与分析、在文化中研究音乐、关注音乐的进程,这五种领域是构建民族音乐学学科的方法和理论的核心。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三个层次:音乐作为声音、音乐作为文化和音乐作为思维的整体构架。
音乐被视为一种有高度传承能力的行为综合体。一旦音乐被贴上“艺术”的标签,它被看作美学的范畴,被归为“创造”的人类行为门类中,表达人类思想是其最高目标。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的确存在于文明社会之中,音乐在非文化社会中的地位涵盖着一种认识,即音乐是由少数人创造的,是为了那些社会上层人士欣赏的。相反,音乐作为其特点之一存在于社会各种生活的场合,音乐的表演渠道当中包含了目前的大多数人。在许多社群中,所有有趣味的人都制作音乐;而在另一些社会中,音乐的创造者则限于社会的最底层。
音乐是被判定的,一组乐曲的存在或在流传中被丢弃是以判定为基础的,在音乐与仪式之间有紧密的联系,就像在音乐与娱乐之间的关系一样,它可能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内在机制,就像爱思基摩人的音乐,从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音乐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把音乐看成是少数人的特权,或者是一个可萃取的整体,或是一种审美活动,这样的认识都应作为种族中心主义观念,音乐如同语言一样,是在文化中司空见惯的。
音乐是文化的反映,与此同时音乐又可以在不同的群体之间相互借鉴。
众所周知,音乐本身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音乐作为艺术,它具有形式上的结构特征,另一方面作为文化,又有独特的社会文化含义,特别是民族民间音乐,其自身的结构特征往往比较简单,但其应用常常与传统习俗仪式相关,其文化特点非常突出,民族音乐学研究上的问题与发展都是和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密切相关,民族音乐学之友在人类学的框架内进行,才会有较大的贡献。
梅里亚姆认为研究音乐首先应该研究音乐的概念系统,所谓概念系统即人们用什么概念系统来构造音乐的知识体系,人们是怎样用语言来解释音乐。在对不同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时,常常会遇到词汇的翻译问题,怎样用中文来表述其他文化的音乐观念,或者怎样用西方语言来表达中国的音乐概念,这些常常是学术交流中所遇到的问题。
民族音乐作为传统文化被遗留下来,我们作为后辈子孙应该努力地把它发扬传承下去,让其在历史的长河上经久不息。
【关键词】民族音乐;音乐文化; 音乐研究
1980年,中国的音乐学学者在南京举行会议,讨论民族音乐学,从此,民族音乐学正式进入中国。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在中国的发展可以用三种文化状态来描述,那就是“音乐在文化中”,表现为民间音乐研究;“音乐作为文化”,表现为民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是文化”,表现为民族音乐学研究。本文就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展开论述。
一
民族音乐学是中国音乐新兴的一门音乐学术专业,它是音乐学与民族学相结合,同时吸收各部族的非洲欧洲音乐、欧洲民俗音乐、东方高等文化音乐,将世界各国的民族音乐相融合而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以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为研究对象,将传统音乐与各地的民族音乐同时展现在世人面前,对与音乐爱好者无疑是一份福音,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里面还有社会学、民族学、语言学的影子。民族音乐学在中国近几十年发展无疑是十分迅猛的,它主要以研究“文化中的音乐”为标志,多年来许多的专家学者都以“民族音乐的发展”“民族音乐的走向”为讨论的主要意向,这无疑是推动民族音乐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随着外界音乐元素的介入,让整个民族音乐学更加完善完整。
二
就当今来说,民族音乐有哪些专业的研究方法,暂时还形成专业的体系定论。一般著作从大方向上都把其方法分成两大块:田野工作法或叫实地调查法;案头工作法或叫描述与解释。本文目的旨在探讨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选择对民族音乐学有着明显作用或具有启发意义的某些主要方法分点列出,供阅者勘正。
(一)历时与共时研究法
在民族音乐的发展现状中,主要存在历时性与共时性两个方面。对于历时性而言,如今的民族音乐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年代,在近几十年的发展演变,也被中国各大城市与乡村演变成为一种新潮,它与舞蹈相结合,形成新的民族广场舞,从而极大得丰富了现代青老年的精神思想,对现代人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而在专业的音乐殿堂的它被世界各地的音乐学者与专家不断地完善,演奏成为令人愉悦的乐曲,极大地刺激现在的精神文明,让现代的民族音乐达到一个相对的历史高度。对于共时性来说,随着民族音乐的发展演变,并被现在的年轻歌手不断地改进,如今也发展出新方向的歌曲“流行音乐”,它被当代无数中国青年所认同、模仿和热爱。丰富了现在青少年的精神思想,改变了他们的学习生活,对他们减轻学习压力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在民族音乐研究中历时与共时指的是音乐事象的时间观念。历时观念可以牵引音乐研究者去注重音乐发展的过程,把音乐的发展作为一种主流的形式。它“普遍地成为民族音乐在以往的历史中存在的问题、问题生成的原因,还有这种问题的传播性”。而“共时观念主要引导研究者去注重音乐事象横向的共时构成关系,视音乐为生命中的精神,引导音乐研究者对民主音乐创新无疑是他们动力的源泉,成为他们对民族音乐研究上前进的马车,从而促使民族音乐的发展达到如今的高度,为当今社会男女老少所喜爱,它们的今天无非也只是其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瞬间”。
(二)比较研究方法
民族音乐学取代比较音乐学后,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方法在对象、范围和目的上有了更开放与多样的拓展。在民族音乐学中,比较法毫无疑问占据着最重要的篇幅。比较的方法有两种:历史比较法,即历史的联系比较;一般比较法,也叫类型的联系比较。这类比较本身基本特点是“通过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某些历史音乐文本、曲本和实物相似或相异的纵向比较陈述,逐步构拟出这些音乐文本、曲本和实物的历史形貌、联系和变迁过程,进而演绎出与这些历史音乐事实相通的某些演进规律”。这种方法又有两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试图从共时存在的人类各种音乐文化中抽理出音乐变迁的年代顺序。以杜亚雄《裕固族西部民歌与有关民歌之比较研究》为例,首先根据历史文献和语音学材料说出和裕固族血缘最近的民族是维吾尔族,其次是突厥语族诸民族,再次是阿尔泰语系其它语族诸民族。
(三)“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观察方法
民族音乐学早期学者所做的工作主要焦点放在他们所研究的音乐结构的分析上,随着内特尔称之为美国学派的逐步形成,在强调音乐结构这一重点之外加入了一个新的重点,强调音乐与文化的联系。“文化”是用来加强一个人的精神信念,特别是民族音乐文化,它是世界各国民族数千年的传统文化,与各国的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成为他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伴随着他们的成长,直到死去。一个不懂传统文化的局外人只会把它当作一种打发时间的消遣,而真正的局内人会融入其中对它痴迷而无法自拔,伴随着他们的一生。
对于民族音乐的研究者而言,他们一生都致力于民族音乐的发展研究,通过他们这些局内人的不断努力完善,如今的民族音乐已经被他们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他们的推动,无论是如今的局内人还是局外人都深深为民族音乐所陶醉,在广场、酒吧、各大营业店里面,都有民族音乐的影子,它就像一缕幽魂一样伴随这我们,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反映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精神文化上的进步、生活品质的进步,我们已经离不开它。
三
音乐是特殊的系统符号和社会行为的类别。音乐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不同的社会成员把不同的音乐类别划分成特殊的符号系统及不同的社会行为类别,音乐是一种天生的、物种特殊的认知系列和感觉上的潜能,这种潜能是人类为了用来交流而与生俱来的。音乐是一种有意图的人类行为产品,是可以进行观察的,音乐又是思维的基本模式,用这种模式可以构建起任何人类的行为。音乐作为一种符号能够帮助制造和反映社会和文化的形态。人们可以把对音乐符号的体验关联到社会行为和智能形式的其他形式之中,音乐的符号能够被传递成另外的符号,另外符号也能被传递成音乐符号,这种传递不受任何社会习俗的制约。布莱金认为:音乐是一种人类的普遍现象,音乐分析可以揭示和解释这一现象,在这一点上,音乐分析具有普遍性。 民族音乐学中的任何研究都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阶段:1)在田野中收集材料;2)记谱和分析;3)把已获得的结果运用到相关的问题中去。
民族音乐学所关注的五大领域:对全球音乐的重视、强调田野工作、记谱与分析、在文化中研究音乐、关注音乐的进程,这五种领域是构建民族音乐学学科的方法和理论的核心。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三个层次:音乐作为声音、音乐作为文化和音乐作为思维的整体构架。
音乐被视为一种有高度传承能力的行为综合体。一旦音乐被贴上“艺术”的标签,它被看作美学的范畴,被归为“创造”的人类行为门类中,表达人类思想是其最高目标。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的确存在于文明社会之中,音乐在非文化社会中的地位涵盖着一种认识,即音乐是由少数人创造的,是为了那些社会上层人士欣赏的。相反,音乐作为其特点之一存在于社会各种生活的场合,音乐的表演渠道当中包含了目前的大多数人。在许多社群中,所有有趣味的人都制作音乐;而在另一些社会中,音乐的创造者则限于社会的最底层。
音乐是被判定的,一组乐曲的存在或在流传中被丢弃是以判定为基础的,在音乐与仪式之间有紧密的联系,就像在音乐与娱乐之间的关系一样,它可能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内在机制,就像爱思基摩人的音乐,从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音乐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把音乐看成是少数人的特权,或者是一个可萃取的整体,或是一种审美活动,这样的认识都应作为种族中心主义观念,音乐如同语言一样,是在文化中司空见惯的。
音乐是文化的反映,与此同时音乐又可以在不同的群体之间相互借鉴。
众所周知,音乐本身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音乐作为艺术,它具有形式上的结构特征,另一方面作为文化,又有独特的社会文化含义,特别是民族民间音乐,其自身的结构特征往往比较简单,但其应用常常与传统习俗仪式相关,其文化特点非常突出,民族音乐学研究上的问题与发展都是和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密切相关,民族音乐学之友在人类学的框架内进行,才会有较大的贡献。
梅里亚姆认为研究音乐首先应该研究音乐的概念系统,所谓概念系统即人们用什么概念系统来构造音乐的知识体系,人们是怎样用语言来解释音乐。在对不同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时,常常会遇到词汇的翻译问题,怎样用中文来表述其他文化的音乐观念,或者怎样用西方语言来表达中国的音乐概念,这些常常是学术交流中所遇到的问题。
民族音乐作为传统文化被遗留下来,我们作为后辈子孙应该努力地把它发扬传承下去,让其在历史的长河上经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