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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提高国内企业信息化的门槛,但却可以成为软件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的推动力。
长期以来,在国内信息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一直存在这样的悖论:盗版降低了中国信息化的门槛,中国软件企业整体规模较低,即使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受惠最多的还是外资企业。
但现在这种观点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不仅破坏了投资环境,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更为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对于原创精神和创造力的扼杀。
目前国家正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希望可以改变靠资源消耗和简单加工实现经济增长的方式,业内人士表示,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环境下,如果创新者的创造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承认,很难指望科技人员有足够的创新热情。
知识产权保护现在已成为横在中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双刃剑”难题。显然,政府与企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选择。
为何受伤总是我?
“如果不是受盗版的影响,任我行软件的年销售收入早在4、5年前就过亿了。” 任我行市场总监冷宇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了盗版对于该公司的负面影响。
根据任我行对华北、华中和华南三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其“管家婆”产品问世10年以来,正版用户与盗版用户的比例是1∶4。盗版使软件厂商无法获得正当的投资回报,因而使他们无法扩大对软件研发的投入,盗版严重削弱了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严重影响了民族软件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同样深受盗版之害的还有在华外资软件企业。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正版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康如松表示,实际上,不管对外資软件企业,还是对本地企业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保证软件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来自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2005 年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球软件盗版每年对产业、用户、合作伙伴及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超过310亿美元。
业内人士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是保证软件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盗版软件产品可以以大大低于开发正版软件费用的价格销售使用的话,对正版软件销售商和版权拥有者来说,这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据了解,在市场上,越是知名度高的软件,越是容易受到盗版的青睐。目前,国内的盗版软件集中在工具软件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的进销存、财务软件领域。
中国软件联盟副秘书长高群告诉记者,软件类知识产品的通用特征及其特殊性导致了人们的软件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而且这种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普通用户中,一些主管知识产权的官员也对盗版的后果意识不清。官员尚且如此,普通用户就更可想而知了。
中国软件联盟副秘书长高群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做通用软件的企业基本上已经全军覆没、所剩无几了,除了几家做Linux系统的还在苦苦支撑。
冷宇表示,在治理盗版方面,软件开发商、新闻媒体、政府都有责任,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正版软件市场环境。她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在其中的责任及作用最大。例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使用“盗版”软件就等同于“偷窃”。一旦某人或某家企业被软件厂商或政府监测机构查到使用盗版软件,就意味着使用者要面临牢狱之灾。
知识产权保护要动真格
今年年初开始,知识产权保护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4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发布会上宣布,政府软件正版化将推进到地市级政府。
此前,由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PC产品将无法上市销售。国家版权局宣布,各级政府购置计算机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并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
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生产企业与操作系统软件生产企业每年度分别上报各自的销售数量与预装授权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主管部门举报装盗版软件的行为。据悉,《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在文件下发的当日就已经生效,企业没有任何缓冲期。
实际上,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将软件列为受法律保护的客体,并对软件的版权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据陈冲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软件行业协会就向政府提出要求预装正版操作系统,但由于当时考虑到对一些企业是否公平,所以并没有推进。
国务院从2002年起,每年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同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大型企业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大力筹划。
据悉,为了增强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我国即将在50个主要城市建立举报投诉中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后,“总是受伤”的软件企业看到了新曙光。 计世资讯分析师曹开彬认为,这次发布的新文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它采用的监管形式是向社会公布不预装正版软件的厂商。在媒体监督作用越来越强的今天,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此进行监督。这个力量也非常大。
就在上周,微软先后与联想、方正、TCL、清华同方等签订了总价值7亿美元的正版Windows采购协议。这是微软在华开展业务近15年来获得的最大一笔订单,首先尝到了中国政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甜头。
微软公司有关人士对此做出了略带公关口吻的回答:“对中国政府和企业采取的旨在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举措表示欢迎。坚信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各方共同长期的努力下,情况会有很大的改观。”
当然,高兴的不仅有微软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在市场上与Windows抗衡的Linux系统,也找到了新的商机。中科红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红旗市场发展部经理王明华说,中文版Linux90%的市场,是依靠政府部门的采购。政府要求计算机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规定出台后,公司的商业机会将更多。
“我们觉得国家几个部委出的文,对整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来讲,在市场中也会有更多的机会。” 王明华表示。金山公司副总裁葛珂也对未来中国软件环境的改善持乐观的态度。
王自强透露,此次的预装操作系统商名单政府不做规定,为国内外软件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如果考虑到信息安全问题和性价比的问题,国内的软件企业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知识产权成为“双刃剑”
知识产权侵权是全世界普遍面临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就连自我标榜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国的美国也存在侵权问题。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正版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康如松
但康如松认为,“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侵权,受打击最大的还是中国自己的软件企业,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国内市场,而不是海外或国际市场。”盗版使软件厂商无法获得正当的投资回报,因而使他们无法扩大对软件研发的投入,这严重削弱了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SAP中国首席代表栗树和博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度的保护政策,虽然保护了弱者,也会使强者变成弱者。从软件发展的角度看,首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其次应最大限度地吸引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而不是单纯用某种方式发展软件企业。这才是政府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真谛。”
实际上,国家对于软件业发展的鼓励不遗余力。2000年6月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18号文件”)中对软件产业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自文件发布到2004年12月31日,根据18号文精神,累计退税达130亿元人民币。
但这种简单扶持的作用并不明显。据信息产业部统计,2004年我国软件产值2200亿元人民币,出口额仅28亿美元。员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只占全行业的0.8%,而5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全行业的65.9%。相比之下,在印度,员工人数千人以上的软件企业有上百家,排名前5位的软件企业的人数都在5000人以上,印度软件企业的员工人数平均300人。2004年,仅软件出口就达120亿美元。
高群表示,正版率的提高,对保护软件企业十分有利。只有正版率提高了,市场规范了,企业的资金积累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自主创新。
各国软件产业发展的经验证明:当软件的版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时,软件产业就会健康、持续地发展。康如松表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是保证软件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知识产权保护可谓一把无形的“双刃剑”,一旦保护不力,受伤害的不仅是外资企业,国内企业同样无法获得发展和壮大。国家希望逐步改变依靠资源消耗和简单加工获得发展,转而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增长的转变,实际上也取决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能否成为发展和创新利器?
今年3月份,美国商务部长卡洛斯
长期以来,在国内信息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一直存在这样的悖论:盗版降低了中国信息化的门槛,中国软件企业整体规模较低,即使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受惠最多的还是外资企业。
但现在这种观点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不仅破坏了投资环境,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更为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对于原创精神和创造力的扼杀。
目前国家正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希望可以改变靠资源消耗和简单加工实现经济增长的方式,业内人士表示,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环境下,如果创新者的创造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承认,很难指望科技人员有足够的创新热情。
知识产权保护现在已成为横在中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双刃剑”难题。显然,政府与企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选择。
为何受伤总是我?
“如果不是受盗版的影响,任我行软件的年销售收入早在4、5年前就过亿了。” 任我行市场总监冷宇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了盗版对于该公司的负面影响。
根据任我行对华北、华中和华南三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其“管家婆”产品问世10年以来,正版用户与盗版用户的比例是1∶4。盗版使软件厂商无法获得正当的投资回报,因而使他们无法扩大对软件研发的投入,盗版严重削弱了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严重影响了民族软件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同样深受盗版之害的还有在华外资软件企业。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正版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康如松表示,实际上,不管对外資软件企业,还是对本地企业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保证软件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来自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2005 年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全球软件盗版每年对产业、用户、合作伙伴及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超过310亿美元。
业内人士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是保证软件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盗版软件产品可以以大大低于开发正版软件费用的价格销售使用的话,对正版软件销售商和版权拥有者来说,这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据了解,在市场上,越是知名度高的软件,越是容易受到盗版的青睐。目前,国内的盗版软件集中在工具软件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的进销存、财务软件领域。
中国软件联盟副秘书长高群告诉记者,软件类知识产品的通用特征及其特殊性导致了人们的软件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而且这种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普通用户中,一些主管知识产权的官员也对盗版的后果意识不清。官员尚且如此,普通用户就更可想而知了。
中国软件联盟副秘书长高群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做通用软件的企业基本上已经全军覆没、所剩无几了,除了几家做Linux系统的还在苦苦支撑。
冷宇表示,在治理盗版方面,软件开发商、新闻媒体、政府都有责任,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正版软件市场环境。她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在其中的责任及作用最大。例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使用“盗版”软件就等同于“偷窃”。一旦某人或某家企业被软件厂商或政府监测机构查到使用盗版软件,就意味着使用者要面临牢狱之灾。
知识产权保护要动真格
今年年初开始,知识产权保护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4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发布会上宣布,政府软件正版化将推进到地市级政府。
此前,由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没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PC产品将无法上市销售。国家版权局宣布,各级政府购置计算机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并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
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生产企业与操作系统软件生产企业每年度分别上报各自的销售数量与预装授权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主管部门举报装盗版软件的行为。据悉,《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在文件下发的当日就已经生效,企业没有任何缓冲期。
实际上,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将软件列为受法律保护的客体,并对软件的版权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据陈冲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软件行业协会就向政府提出要求预装正版操作系统,但由于当时考虑到对一些企业是否公平,所以并没有推进。
国务院从2002年起,每年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同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大型企业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在大力筹划。
据悉,为了增强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我国即将在50个主要城市建立举报投诉中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后,“总是受伤”的软件企业看到了新曙光。 计世资讯分析师曹开彬认为,这次发布的新文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它采用的监管形式是向社会公布不预装正版软件的厂商。在媒体监督作用越来越强的今天,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此进行监督。这个力量也非常大。
就在上周,微软先后与联想、方正、TCL、清华同方等签订了总价值7亿美元的正版Windows采购协议。这是微软在华开展业务近15年来获得的最大一笔订单,首先尝到了中国政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甜头。
微软公司有关人士对此做出了略带公关口吻的回答:“对中国政府和企业采取的旨在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举措表示欢迎。坚信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各方共同长期的努力下,情况会有很大的改观。”
当然,高兴的不仅有微软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在市场上与Windows抗衡的Linux系统,也找到了新的商机。中科红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红旗市场发展部经理王明华说,中文版Linux90%的市场,是依靠政府部门的采购。政府要求计算机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规定出台后,公司的商业机会将更多。
“我们觉得国家几个部委出的文,对整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来讲,在市场中也会有更多的机会。” 王明华表示。金山公司副总裁葛珂也对未来中国软件环境的改善持乐观的态度。
王自强透露,此次的预装操作系统商名单政府不做规定,为国内外软件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如果考虑到信息安全问题和性价比的问题,国内的软件企业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知识产权成为“双刃剑”
知识产权侵权是全世界普遍面临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就连自我标榜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国的美国也存在侵权问题。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正版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康如松
但康如松认为,“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侵权,受打击最大的还是中国自己的软件企业,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国内市场,而不是海外或国际市场。”盗版使软件厂商无法获得正当的投资回报,因而使他们无法扩大对软件研发的投入,这严重削弱了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SAP中国首席代表栗树和博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度的保护政策,虽然保护了弱者,也会使强者变成弱者。从软件发展的角度看,首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其次应最大限度地吸引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而不是单纯用某种方式发展软件企业。这才是政府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真谛。”
实际上,国家对于软件业发展的鼓励不遗余力。2000年6月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18号文件”)中对软件产业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自文件发布到2004年12月31日,根据18号文精神,累计退税达130亿元人民币。
但这种简单扶持的作用并不明显。据信息产业部统计,2004年我国软件产值2200亿元人民币,出口额仅28亿美元。员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只占全行业的0.8%,而5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全行业的65.9%。相比之下,在印度,员工人数千人以上的软件企业有上百家,排名前5位的软件企业的人数都在5000人以上,印度软件企业的员工人数平均300人。2004年,仅软件出口就达120亿美元。
高群表示,正版率的提高,对保护软件企业十分有利。只有正版率提高了,市场规范了,企业的资金积累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自主创新。
各国软件产业发展的经验证明:当软件的版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时,软件产业就会健康、持续地发展。康如松表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是保证软件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知识产权保护可谓一把无形的“双刃剑”,一旦保护不力,受伤害的不仅是外资企业,国内企业同样无法获得发展和壮大。国家希望逐步改变依靠资源消耗和简单加工获得发展,转而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增长的转变,实际上也取决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能否成为发展和创新利器?
今年3月份,美国商务部长卡洛斯